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 山东省泰安市 271000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开始大力发展城市化建设,相比于从前而言我国城市化速度开始变得越来越快。而在这种背景条件下,对于从村来讲,城市化土地管理所存在的问题也就开始变得越来越明显。一直以来,土地的问题都是值得我们重点关注的,也是与人类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除此之外,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土地管理也开始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本文将简单对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所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有效的提高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水平。
关键词: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
在对农村进行城市化土地管理的过程当中我们需要明白,城市化并不是简单地与农民进城划等号的,而是需要通过进城农民的就业与收入结构的改变有效地使农民能够分享城市的现代生活,减少城乡贫富差距。因此,在进行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的过程当中我们必须要提高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以及安置问题的重视程度,以此来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相关合法权益,有效缩小城乡差距。
1我国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进行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的过程当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导致我国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简单来说,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土地供应出现失控情况。一直以来,我国土地供应都是通过国家政府来进行,但是在实际进行这项操作的过程当中,政府在对农地进行处理的时候能够通过一系列手段对其供应进行控制,但是对城市的一些存量土地来说,政府不但无法将其进行垄断,甚至都难以称之为供应者,这也就导致了虽然土地的存量较大,但是政府手中所能掌握的份额却相当低。第二、效益粗放。随着我国各大城市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逐步地建立,各地政府开始使用各种方式出卖土地的使用权,有的城市甚至直接对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将土地进行拍卖或者转让,这些土地的数量高达整体土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第三、人地资源不匹配。现阶段,政府在进行土地分配的过程当中,为了一些破产的中小企业,政府会采取“土地换就业”、“拿土地换养老”的政策,但是这些企业经常会被其他企业所收购,在收购后其他企业会将用地用作其他用途,导致出现了许多“有地没人用”以及“有人没地用”的情况。
2城市建设与土地管理之间不协调的具体表现
2.1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发展规划协调性不够
我们所提到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发展规划协调性不够的问题,也可称之为现有建设需求同土地供给两者之间的矛盾,也就是两个部门在进行沟通过程当中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我们在对城镇进行建设的时候通常都是将总体的规划作为整体依据,然后根据整体的规划由城镇建设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制度的建立。而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则是由土地的相关管理部门所制定的,这也就表示了如果在制定规划的过程当中两者没有及时进行沟通,在实际进行工作的时候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情况,为日后的土地管理带来阻碍。
2.2土地管理与建设规划管理步调不一致
我国的相关法律当中对于土地管理以及建设规划管理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相关规定时,两个部门之间经常出现配合度不够的情况,这也就导致管理会出现脱节,为整个城市的建设以及土地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办事的效率。简单举一个例子来说,在进行工作的时候我们应该保证建设单位以及建设个人需要取得建设许可证才能够申领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实际工作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土地使用权先申领的情况,这也就导致两个部门之间出现了冲突。简单来说,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管理体制以及领导体制出现了问题,想要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两个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互相协作,加强对于城市土地的管理,建设好城镇环境。
3加强城市建设开发土地资源的方法
3.1对城市土地资源进行良性开发
土地资源并不是我们所了解的可再生资源,而是不可再生资源的一种,如果城市的土地在进行用途转换之后就无法在形成新的经济功能,就会导致土地资源出现浪费的情况。我国相关政策中规定,城市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实际上来看,许多城市并没有将土地的收益用在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将土地收益利用到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当中,例如利用城市的土地收入对城市当中的园林进行绿化,或者改善城市的交通状况,对城市污染进行治理,都能够有效的改善城市整体状况,提高城市土地的市价,更大程度上获得土地收益,对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3.2规范城市土地市场化运作
许多城市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建设,经常会将城市当中的黄金地段土地进行拍卖,本来这种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无可非议,但是经常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出现偏差,没有考虑到城市的实际发展情况,按照城市的划分进行控制,将原本应该作为绿地使用的土地当做建房进行使用,或者是将其作为商业区或者是工业区使用。同时,还有一些相关的政府人员对用地进行干预,导致城市的建设规划成为了一纸空文。因此,在实际进行开发的过程当中,应该充分地考虑到城市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土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适当的增加城市的绿地面积,以此来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增加土地价值。
3.3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在进行城镇建设的过程当中,我们一般会将城镇的总体规划作为依据,而城镇的总体规划是十分严肃的,这也就表示了城镇总体规划需要一定的科学性及严谨性,因此,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过程当中,我们必须保证城市总规划的科学性以及严谨性,以此来对城市土地进行规划。
3.4加强绿化规划建设,提高城市土地价值
在进行城市规划的过程当中,绿化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同时也是一个城市能否形成新型景观的重要保障。一个城市的绿化水平影响着城市形象,并且直接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发展。就现阶段我国城市发展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着绿地分布不均匀以及中心区绿地面积较少的情况,这直接导致城市整体被影响。如果要对一个“园林城市”进行相应规划的时候,应该将风景园林作为主角来进行规划,首先需要对相关的景观资源进行详细调查,避免破坏不可再生的景观土地资源,提高周边土地的市值。除此之外,还应该对城市现有的植被资源进行最佳利用,并且对所有的植被进行更加有效地改造,以此形成城市的公共绿地,以此来保护城市植被资源的多样性。如果城市的植物物种过于单一的话不仅难以形成良好的景观,同时还难以充分地发挥植物的生态效益,在对其进行病虫防治的时候也增加了难度,在后期进行管理的时候会增加管理成本。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进行农村城市化发展的过程当中,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于土地管理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同时,土地管理在政策上的不断完善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我国农村的城市化建设,使我国农村城市化建设速度加快。由此可见,我国在进行农村城市化土地管理的过程当中,必须对两者之间所存在的矛盾进行深刻的认识,并且更加准确的把握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关系,在实践当中不断的对其进行完善以及探索,才能够将其各自的功能更加充分的发挥出来,以此来加快我国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提高我国土地管理水平,为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做出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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