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昆明650032)
摘要:目的 探讨个性化护理干预对慢性荨麻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 挑选2018年4月-2019年4月我院收治的80例慢性荨麻疹患者,随机分成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40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实施个性化护理。对比两组护理效果。结果 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的生活质量评分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 向慢性荨麻疹患者提供个性化护理,效果突出。
关键词:个性护理;慢性荨麻疹;生活质量
慢性荨麻疹是常见皮肤病,其发病原因尚不清楚,不同年龄段人群都有可能患病,病程长,且多次发作,给患者正常的生活带去不利影响。本文分析个性化护理干预对慢性荨麻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4月-2019年4月我院收治的80例慢性荨麻疹患者,入选条件:经检查确诊为荨麻疹;患者知情,签署同意书。排除标准:精神障碍者;肢体功能障碍者。观察组男22例,女18例,年龄20-58岁,平均(39.5±2.9)岁;病程1-9年,平均(5.1±2.5)年。对照组男25例,女15例,年龄23-63岁,平均(43.2±3.3) 岁;病程1-12年,平均(6.5±3.7)年。两组一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对患者生命体征进行监测,给予用药指导,实施护理干预。
观察组采用个性化护理。
(1)开展健康教育
依据患者个人基本情况,比如:文化水平、认知能力,个人要求等,向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向患者讲解慢性荨麻疹有关知识,涉及诱发因素、治疗手段、护理模式等,从而扩充患者疾病知识,促使患者更好配合治疗。
(2)心理疏导
慢性荨麻疹疾病病程较长,再加上瘙痒症状,严重影响到患者的正常生活。患者也就不可避免会有不良情绪产生。为此,护理人员应当积极与患者进行交流,了解患者心理状况,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调节患者紧张焦虑的不良心理状况,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尽可能满足患者的要求,多鼓励患者,帮助患者树立治愈疾病的信心,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3)饮食指南
依据患者实际情况,护理人员制定合理饮食计划,建议患者遵循少食多餐的原则,饮食以清炎为主,多吃富含纤维素、 维生素、蛋白质的食物,多吃新鲜水果蔬菜,不要吃辛辣刺激性食物,戒烟戒酒。
(4)生活护理
依据患者实际情况,指导患者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告知患者要注意个人卫生,
平时多参加体育锻炼,比如:跑步、游泳等,以增强机体免疫力,加快康复。不可使用刺激性强的日化品,降低过敏原,防止病情反复。尽可能不要于阳光下暴晒, 防止病情发生恶化。挑选看书、看电视等方式,分散注意力以应对瘙痒情况。
1.3 评价指标[1]
评定两组治疗效果:临床症状全部消退,视为治愈;临床症状大面积消退,视为有效;临床症状没有任何改观,甚至加重,视为无效;总有效率=治愈率+有效率。
采用SF-36评分指标评定两组护理前后生活质量,涉及3个维度:身体疼痛状况、精神状态、情感功能,得分越高代表生活质量更好。
1.4统计学分析
用SPSS21.0分析数据。计量资料用(`xs)表示,t检验,用(%)表示计数资料,X2检验,P<0.05说明差异显著。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效果
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如表1。
3 讨论
慢性荨麻疹是因为皮肤黏膜或反应性变强所引发的局部水肿,主要表征是出现白色或红色风团,瘙痒强烈[2]。临床治疗时配合护理干预,常规护理模式缺少个性化护理内容,效果欠佳。
个性化护理提倡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针对性调查患者基本情况与病情,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强调治疗当中护理干预的重要性,主动患者交流,了解患者心理状况,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调节抑郁、焦虑的负面情绪,减轻患者心理压力,促使患者保持乐观积极心态应对疾病,主动配合治疗,防止病情出现恶化[3-4]。
个性化护理强调差异化护理,给予患者饮食指导、运动指导,利用对患者体质加以调节,增强患者机体抵御力,既而提升治疗疗效果,并患者的生活质量加以改进。
本研究, 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生活质量评分优于对照组(P<0.05)。
总而言之, 向慢性荨麻疹患者提供个性化护理, 可以有效提高治疗效果,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广春华,宫伟.个性化护理干预在慢性荨麻疹患者临床护理中的应用价值探究[J].中国医药指南,2019,17(20):285-286.
[2]张旭,关露露.个性化护理对提高慢性荨麻疹患者护理质量的影响分析[J].医学美学美容,2019,28(8):113-114.
[3]李星慧.探讨个性化护理干预对慢性荨麻疹患者的护理效果[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8,12(23):142-144.
[4]袁飞.个性化护理用于慢性荨麻疹患者护理中的临床有效性[J].饮食保健,2019,6(28):2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