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检工作领导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发表时间:2020/6/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4期   作者:杨正
[导读] 摘要: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为我们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提供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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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为我们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提供了路径。它完善了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内监督理论;它回应了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工作需要,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三个要点:一是以有利于纪检工作职责落实为原则;二是以各自所负有的职责范围为边界;三是以人权、事权和财权为重点。
        关键词:纪律检查;领导体制;党内监督;监督机构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为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指明了方向。
        1党内监督工作领导体制的历史演变
        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历来重视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如果把党成立以来的党内监督工作,特别是党内监督工作领导体制的历史演变做一梳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个历史阶段,从党的建立至党的五大,是党在自身毫无经验的情况下,仿照苏共模式建立党内监督工作领导体制的阶段。关于党内监督工作,在建党初始,实行的是党的执行机关兼职履行党的监督职责的领导体制。比如,党的一大纲领明确规定:派到其他地区工作的党员,“一定要受到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个历史阶段,从恢复党内监督机构到恢复“党委单一领导制”。“文革”十年,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工作都受到了影响,党内监督工作亦不例外。1969年4月,九大党章取消了关于党的监察机关的条款,规定: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由党的各级组织,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具体情况处理。之后,十一大党章重新规定各级党的委员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各级纪委由同级党委会选举产生并在其领导下,负责党员纪律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也就是说,实际上恢复了八大党章中关于纪检工作的“党委单一领导制”。
        2党的纪检工作领导体制的完善
        2.1完善巡视制度,填补对“一把手”的监督缺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巡视制度。完善巡视制度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定期巡视向不定期巡视转变;二是由选择性巡视向巡视全覆盖转变;三是由“运动式”巡视向常态化巡视转变;四是由常规型巡视向普遍开展专项巡视转变;五是由任用组长固定制向授权制转变、成员组成由单一制向“专、兼、广”转变。同时,要着力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完备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完善巡视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巡视组的独立性,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健全并深入推行巡视报告公开制度、巡视意见反馈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重视巡视成果的实效化,建立巡视结果运用机制;加强经验总结,把一些好的做法形成制度,修订巡视工作条例。
        2.2打造纪检监察监督人才队伍
        一方面,强化纪检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业务能力。第一,进行合理的岗位设置,进行科学的人员配置,做到人岗相宜。第二,做好纪检人员的培训工作,鼓励深造,提升专业技能。同时,重视新老员工之间的传帮带制度,保障培训效果。另一方面,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人才录用和调动机制。

第一,坚持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第二,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吸纳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加入到纪检监察监督队伍中。第三,支持轮岗交流,灵活实行人员调动。第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升纪检监察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3以人权、事权和财权的划分为重点
        在这一方面,党中央已经提出了“两个为主”,即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两个为主”分别从人权和事权上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是按职责理顺领导关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但仅此还不够,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以必要的经费保障为基础,纪检工作也不例外,因此,还有必要规定纪检工作经费单列预算,经费预算审核批准权以上级纪委为主。此外,上级纪委作为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上级机关,其职权不能仅局限于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还应包括对下级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不仅是下级纪委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下级党委(党组)更应该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上级纪委有权对这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以及必要的纠正。
        2.4转变认知开拓创新,做到三个转变
        一是转变职能认知。做好纪检工作,就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能够明确主体责任以及监督责任,这是当前党章中对各级纪委以及党委工作的要求。但是由于国企中的许多纪检人员参与较多部门的工作,从而导致纪检工作人员的时间以及精力受到影响,难以高度集中精力做好纪检工作。为了能够提升纪检工作,国企单位的纪检部门需要转变职能的认知,切实承担国企的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政府出资人利益,在监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的目标。二是转变工作方式。针对新形势,认清新任务,逐步改进国企传统的纪检工作方式,在新的发展起点中更好地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要求,不断探索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有益模式,着力构建良好的“防火墙”。作为独立核算企业,牢牢把握从严治党的核心要求,充分发挥党风廉洁“两个责任”的职责,对“人、财、物、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重点防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确保廉政风险点有效受控。三是转变工作作风。首先充分发挥党工团的组织优势,全面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以领导班子成员进班组参加学习、座谈会、谈心交流等各种形式排摸职工思想动态,对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及时跟进和化解。将涉及公司重大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及时做好每月不稳定因素排摸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其次做好重要时期的思想稳定工作。在全国、上海“两会”和“十九大”召开等重要敏感时期,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摸和报平安工作,建立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主动深入一线班组,积极排摸思想动态,确保了“零上访”
        结语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更高水平迈进,国有企业也日益在中国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基层纪检工作要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从而实现企业强根铸魂的伟大工程,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势必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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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徐喜林.进一步健全党的纪检监察体制的思路对策[J].中州学刊,2014,208(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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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刘芳.基于反腐倡廉建设分析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创新策略[J].东方企业文化,2013(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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