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土地征收是为国家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重要支持的举措,按照国家法律程序要求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予以征地农村经济集体组织一定的补偿。文章结合我国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就如何优化土地征地制度进行策略分析。
关键词: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社会经济
土地征收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土地法律制度之一,这项制度对于保障我国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下,农村土地征收变得更加普遍,在进行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会依靠公权力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土地被滥用就会威胁到广大农民的生存权利,为此,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需要加快打造一套完整的土地征收管理制度。文章结合实际就如何优化土地征收管理制度进行策略分析。
一、土地征收制度的基本概念分析
土地征收的目的是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在这一发展目标的指引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基本程序在予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之后,将农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一种行为。
土地征收一般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土地征收的法律性。土地在征收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范,需要在法律程序的基本界定下开展。第二,土地征收具备强制性。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在被征收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强制性的征收。
二、现阶段土地征收制度实施存在的缺陷
(一)缺乏土地征收补偿原则
土地征收补偿原则是土地征收补偿的一个重要基础力量,在国家法律的日益完善下国家对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也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但是受各个地区发展差异的影响,土地征收补偿原则不同,具体分为完全补偿原则、相当补偿原则和不完全的补偿原则。虽然我国宪法中规定了土地征收必须补偿,但是缺少对补偿基本原则的规定,各个地区的土地补偿执行标准也不够统一。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较低
土地征收涵盖的内容包含土地补偿费用、土地使用安置费用、附加补偿费用等,在这些土地征收补偿的过程中没有对征收标准予以确定,比如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安排要求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至六倍。这样的规定使得土地补偿限定的范围十分狭窄,补偿标准设定较低,补偿等价性较低。
(三)补偿程序不完善
虽然国家法律层面对土地征收管理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土地征收程序处于空白的状态,现阶段,土地征收决定的人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问题上处于决定IG领导地位,被征收人的地位较低,由此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腐败性问题。
三、优化土地征收制度体系的方案
(一)确定土地征收补偿原则
原则是一系列制度实施的重要关键,为此,想要完善我国土地征收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土地征收原则,通过优化土地征收原则来有效保护被征收人员的合法权利,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打造提供重要支持。结合我国现阶段土地证收费发展实际情况需要打造一个完善的土地征收补偿公平原则,在这一原则的作用下来规范土地征收权利的实施,在最大限度上加你少土地征收法律规范和执行操作的矛盾纠纷。土地征收补偿原则要求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原则,将土地征收管理在法律层面予以实施和完善。同时,在宪法公平性指导原则的要求下还需要对细化公平补偿原则,着手解决土地征地的补偿纠纷。
(二)制定严格合理的土地征收规范程序
土地征收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重要支持,是对具体所有土地、单位和个人房屋的一种占有性行为,是个人利益服从社会集体利益的重要体现。为此,在制定土地征收管理规划的时候需要通过听证会来广泛听取被征收人的想法,对被征收人提出的疑问要及时解决。除了在遵循正当性原则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征用的土地要和城市发展规划相适应,并允许被征地人员拥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考虑到从土地征收到最终的验收合格实施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由权威的监督管理人员来负责执行和规范各项工作,并对土地征收的全过程予以必要的监督,避免出现土地征收暗箱操作行为的出现。
(三)确定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土地征收补偿原则
土地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资源,市场机制是约束和规范土地资源应用的重要途径。按照市场变化来实施土地征地补偿管理能够帮助政府部门更好的约束和规范资源使用,从本质上杜绝政府部门出现强制低价征地和高价售地现象的发生。在土地按照市场价格实施补偿的时候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根本上得到保障。按照市场价格实行补偿后,安置补助费这一原有的补偿项目可以被省略。
(四)确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第一,扩展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现阶段国家所实施的土地征收补偿项目不能够完全覆盖农民的个人经济损失。为此,需要在以往的基础上扩充土地征收补偿范围,比如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的添加间接可得利益补偿、土地增值补偿等补偿内容。第二,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用途对土地的使用进行补偿。比如需要按照土地的应用方向、土地利用劳动力因素和农民个人发展需要来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土地补偿的公平合理。
(五)打造完善的土地纠纷协调机制
针对现阶段普遍存在的土地使用纠纷问题需要相关人员明确土地利用各方的责任,比如在制定征地法律的时候需要对征地操作成效、征地补偿纠纷的处理机制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为了能够确保土地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还需要充分发挥出行政部门、司法机构在土地补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在土地征地管理的过程中除了行政复议之外还需要在政府部门任命机构之后举办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收集整理更多关于土地利用的信息。
(六)强化对土地补偿费的分配管理
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打造一个新的失地农民安置管理机制,在土地补偿管理的过程中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土地征收是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征地的过程中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界定不明确,国家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使用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确保:第一,土地补偿方案在拟征地进行集体公布,并以书面的形式将信息传递给农户。第二,在征地部门使用土地之前需要在法院认定的银行账户存入足够的土地补偿费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土地法律制度之一,对社会经济建设发展影响深远。为此,在新的历史时期需要国土部门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把握好改革要求,缩小征地范围,在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基础上重点探索认定办法,规范征地程序,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多元保障机制,从而确保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化的应用。
参考文献
[1]田敏敏,许月明,岳坤.土地征收制度实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J].天津农业科学,2013(02):69-73.
[2]冯振.资源税费制度体系优化的思考[D].云南财经大学,2012.
[3]王婷.试析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00(001):68-69.
[4]曹越,伍中信,张肖飞.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优化研究[J].会计研究,2015, 000(012):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