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控措施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实践郭海涛

发表时间:2020/6/3   来源:《中国电业》2020年第4期   作者:郭海涛
[导读] 随着经济体制的迅速发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摘要:随着经济体制的迅速发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同时,工作中遇到的障碍以及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增多,公司要想做好保护工作,首先要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将政府单位、消防单位联合建设,将群防群治的作用发挥出来,各部门协商好工作范畴,遵循常态治理以及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电力设施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在公司内部采取针对性方针,加强各项预控管理工作,贯彻并落实公司各项预控管理制度,将隐患苗头与隐患措施两者结合治理,治标又治本,才能实现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目的。
         关键词:预控措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践
1  电力设施破坏常见原因分析
         1.1 树木和违章建筑破坏近年来,各乡镇政府积极鼓励发展林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但是,在林业种植过程中,有些林农没有考虑到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大面积种植树木。 另外,有些树木种植者在线下保护区内种植树木,在这种情况下,输电线路和树木之间的距离一旦处于不安全范围内, 就会因树患造成线路跳闸。 除此以外,违章建筑问题也是屡禁不止,有些单位或者个人为了个人利益,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域内私设厂房或者私建住宅, 严重违反电力法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样就会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造成隐患。
         1.2 盗窃行为、外力破坏近年来,电力设施盗窃案件时常发生,由于盗窃电力设施而形成的电力设施破坏问题越来越严重。 在电力设施中,塔材、杆塔拉线等设施至关重要,同时其价值也比较高,有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频繁实施电力设施盗窃行为,对于相关法律置若罔闻,对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如今,电力设施盗窃案件甚至发展成了团队模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以及电力企业整治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除此以外,在电力设施破坏方面,外力因素也十分常见,违章施工、风筝气球、锡箔彩带等都成为影响电力安全的重要因素。
         1.3 电力线路运行人员问题在电力线路巡视检查工作中,电力线路点多、涉面广、路线长,因此,巡视工作所耗费的人力和物力比较多,然而,现如今,我国电力线路运行人员数量比较少,且每个月一般巡视1~2 次,很难满足现有的电力线路设施保护要求,因 此,电力设施安全问题经常发生,这样就给电力线路安全运行构成严重隐患。
         2 预控措施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实践
         2.1 落实责任,分级排查
         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制订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强化电力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电力设施生产维护部门组织运维班组,对所管辖电网设备每月结合巡视,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从专业管理和监督管理两方面,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评估,促进隐患管理唯真唯实。加强重要隐患 “两单一表”(督办单、反馈单和过程管控表)管控。针对事故暴露问题和安全薄弱环节,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电力监控安全性评价结果纳入隐患闭环管控。完成安全生产问题清单专项梳理整改提升和“回头看”工作。及时开展评估,及时总结隐患排查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考核机制,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提升,实现超前防范安全事故。


         2.3加强预控,提前防范
         近年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的隐患占上升趋势,一方面是土地开发与电力设施保护的矛盾,另一方面,是日益增长的建房需求。违章建筑的预控措施,要从源头治理。在输电线路所经过的村、镇,必须要预见到某些较为平坦的线路走廊下会有群众建筑房屋需求,在杆塔的显眼处和村庄主要路口或场所悬挂警示牌,提示线路保护区的范围,警示保护区内不准建房,不准施工作业等。
         针对近年来输电线路走廊违章建筑、种植超高树木等安全隐患,开展输电线路走廊“租赁”。其主要原因:农村土地实行承包制,农民对土地有所有权,电力设施经过农民的承包土地,必然损害其根本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部门可以采用经济补偿的方式,达成与承包经营者之间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在电力设施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农民可获取“租赁金”,又不影响农民种植基本的作物,不影响农民发展农村经济,农民又可以在其责任承包土地内确实起到保护电力设施的作用。
         预防施工违章损害电力设施,就要提早打“预防针”。对于施工期较长、施工范围较大且经常采用大型机械作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如若与线路距离较近,必须预见有引发线路故障可能的,电力部门采取主动联合业主单位,对施工工程相关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的电力设施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在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立警示标志、向施工方交待安全措施、发放安全告知书;在危险区域设立安全围栏、安全警示牌、提醒施工单位不得越界施工、使用超高机械;采取对隐患业主发放安全告知书,从保护责任方安全的角度入手发出安全提醒,阻止违章作业;必要时可在施工点附近临时聘请责任心较强的群众护线员,对工程进度随时进行跟踪、检查,做到隐患点可控、在控。
         2.2安全警示,防患未然。在易被侵害的电力设施保护区,通过与公安机关或政府联合署名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界碑(石),明确位置、“依法划定”,做到有据可依;经过乡镇等居民区的输电线路杆塔悬挂电力设施安全距离警示标志牌、电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电力设施易被破坏的地段和区域设置固定标语,明确电力设施依法受保护,做到警示与宣传相结合。同时,在标示牌上设立有偿举报电话,奖励举报电力设施隐患有功人员,动员群众共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2.3 抓住重点,强化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等浅显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大保护农村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力度,形式上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内容上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达到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要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
3 结 语
         综上所述,在电力设施实际运行过程中,很多因素都会对其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电力设施保护措施还有很多不足,对此,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民众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采用先进的技术保护措施,加强电力设施巡视检查,同时还应该针对电力设施运行影响因素,加强预控防范措施, 这样才能够有效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提高供电质量,促进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 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对策及建议[J].农村电工,2011,19(2):7.
         [2]戴岩红,谢丽芬.电力设施保护立法思考[J].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4(1):65~68.
         [3]曹克敏.集中宣传安全用电常识效果好[J].农村电 工,201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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