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PPP项目建设过程质量管理韩志敏

发表时间:2020/6/8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2月第4期   作者:韩志敏
[导读]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近几年来投资单位、项目公司管理实践经验
        摘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近几年来投资单位、项目公司管理实践经验,以投资单位和业主方视角,笔者总结出PPP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的过程工作,用以指导投资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公司;质量管理
        0 引言
        2015年以来,国家大力提倡PPP投资项目建设。在PPP投资项目专项质量管理办法(条例)未出台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PPP项目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职责、规范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过程显得尤为重要。
        1 投资单位质量管理
        1.1 制度管理
        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质量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投资单位根据上级单位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质量管理制度并正式下发。在对新中标项目公司进行管理策划交底时,同时将质量管理监督制度对项目公司进行宣贯,用以指导项目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质量管理。
        1.2 组织检查
        (1)投资单位对于自身控制的投资项目,每年至少组织固定次数(一般不少于二次)的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程序履行、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质量教育培训、技术方案审批及其管理措施落实、施工现场状态与实体(观感)质量、质量检测与验收过程资料等。
        (2)投资单位将每年委托试验检测机构对投资项目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发布实体质量抽检通报,相关抽检结果纳入年度质量考核。
        (3)项目公司根据检查结果,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总承包项目部整改完成后,报项目公司复查。复查通过后,由项目公司将整改情况报投资单位备案。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周期检查内容。
        1.3 质量活动
        (1)每年九月组织事业部本部员工开展“质量月”活动,并留存相关影像记录。同时,组织指导各项目公司开展“质量月”活动。
        (2)协助项目公司开展项目实体质量检测活动。
        2 建设质量管理
        2.1 制度管理
        项目公司应根据投资单位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编制项目公司层级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各阶段管理的内容、程序与职责分工,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出的各项制度,一般以汇编形式印发。
序号    制度名称    主要内容    制度性质
1    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明确各层级之间质量责任书内容、签订频次、履行情况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核心制度
2    质量责任考核制度    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责任书内容、签订频次、履行情况的考核、奖励等内容,是质量监督责任体系的重要载体    核心制度
3    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对施工图设计交底,明确目的、实施程序等内容。    重要制度
4    首件许可管理制度    明确目的、认可组织机构、实施范围、实施程序等内容    核心制度
5    质量监督检查评价制度    明确项检查目的,要求、依据、标准、形式、内容、分工职责、频次以及对检查效果的评价、奖惩等内容    核心制度
6    质量检测(监测)管理制度    对由项目公司委托的质量检测(监测),明确检测(监测)的范围、方法、程序、组织、结果运用等内容。对监理单位和总承包项目部的质量检测进行抽查,明确抽检范围、频率及抽检结果的处理方式。    核心制度
7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明确事故报告的职责、内容、报送流程、时限等    核心制度
8    质量奖惩制度    明确工程质量激励、处罚的标准条件及具体方式等内容    核心制度
        项目公司应保证制度的执行并留有制度执行记录。制度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是投资单位主要检查内容,其中核心制度制定与执行属于事业部督查重点。
        2.2 建设管理程序
        项目公司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以下管理程序:
        (1)资格审查
        严格审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监测等工程参建单位资质及其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参与项目建设。
        (2)设计审查
        工程勘察设计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签订合同。勘察、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内容有重大修改的,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3)图纸会审
        施工图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公司及时组织监理及总承包项目部等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并总结形成会审问题清单,由建设单位按设计交底前确定的时间提交给设计单位。图纸会审由总承包项目部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各参会方会签。
        (4)设计交底
        项目公司应当适时组织勘察单位对设计单位进行勘察相关文件交底。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向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交底。勘察、设计文件交底应该着重说明勘察、设计文件中涉及到工程安全质量的内容,并形成交底过程记录,由各参建方签字并盖章。
        (5)质量监督手续
        应按规定向地方质监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接受当地政府质监组织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应按行业规定由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6)首件认可制
        项目公司应积极推行首件认可制。项目公司与监理单位沟通后,确定此项工作的牵头人,明确开展首件制的实施范围以及推进工作流程,要求监理单位、总承包项目部按制度流程落实首件制工作。
        (7)质量检测与监测
        1)项目公司按行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监测。
        2)项目公司委托的检测(监测)单位以及监理和总承包项目部委托的检测(监测)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质量检测(监测)资质;
        3)项目公司对总承包项目部、监理单位的质量检验和试验检测过程通过抽查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8)质量监督管理月度例会
        项目公司应组织总承包项目部及监理每月召开质量监督管理月度例会,研究分析质量管控现状,通报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宣贯或学习质量管控制度和质量监督管理新知识。
        (9)质量监督检查
        1)开工前对总承包项目部的检查
        项目公司会同监理单位对总承包项目部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频率为一次,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2)开工前对监理单位准备情况的检查:
        项目公司对监理单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频率为一次,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3)施工阶段对总承包项目部的检查
        除日常巡检外,项目公司会同监理单位对总承包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频率是每月一次,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4)施工阶段对监理单位的检查
        项目公司对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管控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频率是每季度一次,查记录留存备查。
        (10)检查记录与闭环管理
        1)对监理、总承包项目部检查后,项目公司应形成检查及整改记录备查。
        2)项目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对于较严重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抄送监理单位,并要求监理单位监督总承包项目部整改到位和组织问题分析,整改过程形成记录,通过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② 必要时应下发停工令并向项目总承包部或项目分部的上级单位投诉。
        ③ 项目公司应在监理例会或生产例会上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承包项目部整改情况。
        ④整改联系单与整改记录应留存备查并形成台账。
        3)项目公司应重视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并将检查及整改记录报送投资单位。
        (11)“质量月”活动
        项目公司应根据投资单位相关制度文件要求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前编制活动方案,活动可以以现场实体质量检查、集体学习质量规章制度、观看质量事故警示教育片、质量承诺签名活动等形式开展,活动可会同项目总承包部一同开展,但项目公司领导班子及工程管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参与。开展活动应留存影像记录,及时编制、整理活动总结,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投资单位备案。
        (12)工程交(竣)工验收
        项目公司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各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提:
        1)完成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工程项目的主要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进场试验报告应当具备;
        4)有工程各参建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满足要求的相关材料;
        5)有总承包项目部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投入生产和使用。
        3质量事故处理
        3.1 质量事故的划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2 在质量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过程中,项目公司应督促总承包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配合调查部门的工作,尽可能降低损失和影响。
        3.3 对于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进展情况以及执行结果,项目公司均应及时编制书面报告报投资单位备案。
        4项目交付、运营阶段质量管理
        4.1 对于经营性、准经营性投资项目,在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前半年,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运营团队共同成立工程实体移交工作组,制订项目实体移交工作方案。
        建设单位应征求运营团队同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依据检测报告或专项验收时第三方检测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于检测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相关参建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运营团队和各参建单位,以及内外部相关专家对建设工程进行内部质量验收,形成内部质量验收意见,连同检测报告、整改情况报事业部备案。
        在工程资料提交齐全、实体清点无争议,工程满足使用功能,缺陷项得以整改修复,由建设单位与运营团队签署文件,完成正式接管。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移交期间的质量防护管理。投资单位视情况参与内部质量验收工作。
        建设单位应邀请运营团队参加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运营团队可视情况参与部分工作,可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或组织专项质量监督检查。
        4.2 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执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应当责成总承包项目部履行保修义务,分析质量责任,并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4.3 运营团队对投资项目工程运维质量负责。应当设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建设期质量管理,落实项目运维期质量责任制,积极开展预防性防护,全面实施科学养护,提高养管信息化水平,做好日常运营监测监控,及时掌握和监管项目病害发生、发展情况,加大投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障投资项目质量和运维能力。
        结语
        基于以上论述,结合已经出台了的“质量管理甲方首责”的相关规定,只有做好PPP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PPP项目才能取得较大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4-23
        [2]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4-23
       
       
        作者简介:韩志敏, 出生年月:1987.12,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吉林, 学历:本科, 现有职称:中级工程师 ,工作年限:10年 ,研究方向: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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