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方法

发表时间:2020/6/8   来源:《当代电力学文化》2020年04期   作者:邵鑫 邵光杰
[导读] 超速保护装置校验关系到电梯的安全运行,必须引起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和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摘要:超速保护装置校验关系到电梯的安全运行,必须引起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和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面对难题,要群策群力,多管齐下,合理定价促发展,技术进步降成本,注重质量保根本,积极地冲破超速保护装置校验的瓶颈,走出超速保护装置校验的困境,使电梯成为安全可靠的垂直交通工具。
        关键词:电梯;超速保护装置;检验
        前言
        为降低电梯轿厢上行超速的风险,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性能,GB24804—200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对没有设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在用电梯提出了具体地安全要求和保护措施,该标准第5.9.4项规定了曳引式电梯应按照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B](以下简称GB7588—2003)第9.10项要求安装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但同时也要求视具体情况进行评定,考虑的具体情况如:
        制动器的设计、额定速度、提升高度、现有的顶部空间、祸轮的紧固、使用时间和使用频次等。据初步统计,我国在用的按照1995年版本甚至更早版本GB7588制造和安装的电梯总量还是很大的,大约为30万台,而之前版本标准未对电梯设置防止轿厢上行超速的保护装置作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电梯运行的提升高度越来越高、运行次数越来越频繁,一旦发生上行超速,对轿厢内人员造成的伤害很大,甚至导致乘客死亡。因此,此类设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相应风险;但如果盲目地一味增设,又将会带来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所以研究在用电梯増设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电梯轿厢上行超速风险分析
        1.1曳引力不足
        曳引轮与曳引绳的长期磨损会导致摩擦力大幅降低,在对重大于轿厢重量且达到曳引极限时,曳引绳会在轮槽中打滑,导致轿厢上行失控超速。但由于电梯采用多根钢丝绳,曳引绳与曳引轮轮槽磨损是一个长期渐变的过程,在电梯维护保养制度化、检验工作强制化的政策下,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到位的前提条件下,由曳引能力破坏引起的轿厢上行超速风险极易被发现。
        1.2电动机故障和曳引轮与驱动传动机构脱节
        涡轮蜗杆式曳引机由电动机驱动传动机构,若出现电动机故障、曳引轮与涡轮蜗杆脱开或蜗杆轴与联轴器断开时,曳引轮失控,轿厢超速上行。但通过对电梯事故情况统计’未发现由于“电动机故障”和“曳引轮与驱动传动机构脱节”此类问题而造成电梯轿厢上行超速的事故。
        1.3制动器故障
        1)机械故障。电梯制动器为常闭式,制动力矩源自制动器闸瓦与制动轮(盘)之间的摩擦力。当出现如下情形:制动器闸瓦磨损、有油污,制动弹簧松弛,制动器铁芯、联动部件阻滞不能正常复位,制动器臂、轴、弹簧等受力部件断裂等会导致制动力明显下降甚至无法制动。此时,若对重大于轿厢重量,轿厢就会快速失控上行。
        2)电气故障。部分老旧电梯没有两个以上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切断制动器线圈电流,而是只用上下行方向接触器来控制制动器线圈的供断电流,一旦方向接触器触点粘连,电动机可以通过与方向接触器串联的快慢车接触器触点断开而失电,但制动器线圈仍处于得电状态,制动器不能合闸,此时,若对重大于轿厢重量,轿厢将会失控超速上行。

根据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情况统计,目前制动器故障是导致电梯轿厢上行超速最直接最大量的表现形式。通过2002年版《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执行,制动器电气故障已基本排除,主要还是制动器机械方面故障所导致的,且以制动力不足和制动器卡阻两类因素最为突出。
        2电梯超速保护装置校验困境的原因及对策
        2.1原因分析
        ①超速保护装置校验的价格不合理。由于地区差异,全国各省超速保护装置校验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但大致是两种情况:一是延用20年前的收费标准,没能考虑到人力成本增加和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严重压缩了维保单位的利润空间;二是放任自流,随行就市,但由于维保价格的透明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超速保护装置校验的价格已接近成本。利润空间的狭小使电梯超速保护装置校验成为了电梯维保市场中的鸡肋。②离线校验仪不能满足校验需求。离线检验仪是20世纪90年代的产品,当时电梯的数量很少,虽然有适应性差等问题,但遇到无法校验的超速保护装置可以拆下来,到实验台上校验,由于是极个别的特例用户也能接受。但现在特例已变成了普遍的难题,说明离线检验仪的实用价值已大大降低,必须当另辟蹊径,研发适应性更强,效率更高的新型超速保护装置校验装置。③电梯维护行业质量管理没能深入人心。许多电梯维保单位虽然按照国家的要求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但质量管理的理念并没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未设专职质检员,以施工班组自检代替质检员专检,造成质量管理上的漏洞。在电梯超速保护装置校验上,维保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给了个别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机会。二是将工艺文件当作迎审资料束之高阁,不及时更换,不在工作中应用。一些维保单位至今没有电梯超速保护装置校验作业指导书,校验质量令人堪忧。三是没有建立质量信息的反馈机制,对电梯超速保护装置校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搜集、不反馈、不处理,超速保护装置校验的质量得不到持续改进。
        2.2对策建议
        ①合理定价。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当综合考虑市场和社会等诸多相关因素,确定电梯超速保护装置校验的合理收费标准,让维保单位增产增收,保护其开展超速保护装置校验业务的积极性。②技术进步。从当前的需求出发,研发适应性更广、效率更高的超速保护装置校验仪器,降低劳动强度,以保证超速保护装置准确可靠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一种可行的方案,就是电梯超速保护装置在线校验装置。该装置突破离线式校验的思维定式,创新在线校验方式,测试时无需拆离钢丝绳,无需外部驱动力,测试方法由脱绳电机驱动校验改为带绳自驱动校验,测试工作可仅依靠一个小巧的仪器便可完成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显示,最大限度简化测试过程和减少测试时间。特别适应于无机房电梯、超高速电梯,测试时间只需要离线测试方法的1/3。③注重质量。维保单位要把质量管理落到实处,严格自律,完善工艺文件,设立专职质检员,加强对超速保护装置校验的质量监督,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现场抽查,如实反馈质量信息,杜绝抽样校验和编造数据等问题的发生。使用单位也要负起主体责任,派出专人监督校验的实施,防止校验造假。检验机构在电梯定期检验时,应加强对超速保护装置检验报告的审查,发现虚假报告要指出,并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结束语
        电梯已成为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避免其冲顶事故的发生尤为重要。文中从国家规范标准层面出发,全面分析了“上超”的设置要求及不同实现形式,从“上超”本身存在不可靠的问题、使用与维修保养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安装与维修调试过程中的问题三个方面论述“上超”失效原因,探讨了不同的“上超”相对应的试验方法,提出了“上超”的检验应该根据检规并且严格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试验方法。
参考文献:
[1]刘晓君,王凤华.解读电梯[M].东营: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2006.
[2]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1号修改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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