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地市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发表时间:2020/6/8   来源:《当代电力学文化》2020年04期   作者:面临问题及思考
[导读] 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方位,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要在过去五年成效卓著的基础上一刻不停地向纵深发展的新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摘要: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方位,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要在过去五年成效卓著的基础上一刻不停地向纵深发展的新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本文就地市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问题,分析讨论,提出促进地市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以提升廉洁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构建思想免疫防线、行为约束防线、预警预控防线,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地市供电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 地市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党内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刹住了许多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解决了许多过去被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方位,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要在过去五年成效卓著的基础上一刻不停地向纵深发展的新任务。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在地市供电企业中,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生产是同等重要的工作,它不仅与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声誉相关,更是与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事业前途和家庭幸福息息相关。因此,在新形势下,地市供电企业就更加需要创新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地市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问题
        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地市供电企业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一些具有亮点和特色的工作方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经营环境贡献了力量。但是,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我们进一步摸索和改进。
        首先,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体系存在不完善现象,制度执行落实存在不到位情况,部分制度存在“牛栏关猫”的现象。个别部门出台制度时,照抄照搬上级规定,导致出台的制度原则性的条目较多,可操作性的条目较少。
        其次,在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中,地市供电企业采取的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时效性不够。教育工作只是局限于组织党员和干部集中学学文件、听听通报,往往占用了很多时间,但党员干部参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再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协同不强。监督部门存在各自为战现象,协同效果比较薄弱,导致部分领域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比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差旅费、车辆管理等方面工作中,仍然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监督还处于被动局面。
三、促进地市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
        (一)提升廉洁教育,筑牢思想免疫防线。
        “欲事立,须是心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要任务便是要加强廉洁教育,它是保证全党步调一致的前提,更是拒腐防变的重点工作,具体可以分三个层面。
        一是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作表率,形成“头雁效应”。可以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学习教育计划,由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定次数的廉政讲座,同时中层干部也要做廉政专题讲课,以讲课点评、学习心得交流、面对面专题讨论等形式,使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丰富学习平台。进一步丰富地市供电企业的廉洁教育平台,如及时更新廉洁教育基地素材、开设讨论平台、开展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员工家属座谈会、编发廉洁短信、参观现场警示教育、邀请专家对党纪、政纪、准则条例及预防职务犯罪进行宣贯讲解等,同时,通过传统学习平台与网络新媒体的有机结合,以多种形式、途径开展廉洁教育工作,提升廉洁教育的时效性。


        三是紧密联系实际工作,增强廉洁教育针对性。针对腐败易发频发的领域、关键环节以及重点岗位,通过及时收集广大干部职工反映的焦点问题,整理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工作反映的共性问题,纪检人员可结合工作计划到基层开展廉洁自律方面宣贯教育活动并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掌握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并疏导解决矛盾,防微杜渐,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同时提高党员干部和基层员工廉洁从业思想觉悟。
        理想信念,源自坚守,成于磨砺。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严于律己,做到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筑牢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唯有如此,方能立得直、走得正、行得远。
(二)完善规章制度,巩固行为约束防线。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扎紧制度笼子是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必由之路,是新时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保障。地市供电企业要结合业务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既要强化源头治理,又要防止出现“牛栏关猫”现象。
        一要强化制度的科学性。通过进一步梳理地市供电企业业务领域风险点,指导各职能部门出台对应的管理制度,总结经验,布局未来,使制度建设更加科学。二要细化制度建设,提升制度可操作性。针对出台的制度,要及时制定配套办法,提出经过细化后的条理清晰、责任明确、可操作的具体要求,同时及时完善违反规定的惩戒制度建设。三要建立制度审核和后评估机制。新的制度出台之前,要经过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审核、会签,确定该制度的出台是否符合工作实际,同时,要定期分析该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收集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病及缺陷,及时作出调整,确保制度建设进程与党风廉政建设进程相适应,与企业管理相协调,从而规范职能部门制度执行,承担起业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构建预警预控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量案件表明,一顿饭、一张卡、一场娱乐,看似无关紧要,却如同温水之于青蛙、蚁穴之于大堤。2018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多积尺寸之功。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多积尺寸之功,既能层层设防,避免“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又促使党员干部在点滴之中炼党性、树形象、立口碑。这就要求我们从小事小节着手,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注重动态排查廉洁风险,加强预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岗位,组织纪检部门动态实时跟踪。构建以组织监督为主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支撑的大监督格局。进一步梳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合同管理、车辆管理、差旅费、财务结算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结合通用制度,确保监督无死角。
        二要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的覆盖面。结合上级部门及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设立并公开党风廉政线索举报电子邮箱、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途径;针对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积极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发现”。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没有“惩”的威慑,“治”也难见实效。地市供电企业要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为抓手,从合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改进检查考核方式、严肃检查考核结果运用下手,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决不搞下不为例,让人人都明白“莫违纪,违纪必受惩”,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结束语
        击鼓催征开新局,奋楫扬帆正当时。新形势下地市供电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继续紧抓廉洁教育,坚持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而构建出思想免疫防线、行为约束防线、预警预控防线,完善“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能腐”的制度机制以及“不敢腐”的惩处机制,与时俱进,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地市供电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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