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月潭水库管理处 安徽黄山 245000
摘要:安徽省月潭水库是国务院纳入“十三五”规划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一座以城市防洪为主,结合城镇供水、生态基流调节、农业灌溉补水和发电等综合开发利用功能的大(2)型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建设非自愿性移民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本文根据项目地处皖南山区的特点,论述了月潭水库在征地移民安置实施与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关键词:水库;移民安置;管理
安徽省月潭水库地处新安江主源率水河上,坝址位于休宁县海阳镇首村下琳溪组下游约500m,控制流域面积908km2,距休宁县城18.5km,距黄山市29km,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城镇供水、发电,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灌溉等综合开发功能的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1.57亿m3,电站装机容量20MW。水库规模为大(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
1 征地移民基本情况
月潭水库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海阳镇、陈霞乡和溪口镇3个乡镇的首村、廻溪村、陈霞村、小珰村、石田村、溪口村等6个行政村。本工程永久征地14321.04亩,其中水库淹没征地14086.14亩,枢纽坝区征地234.9亩。工程淹没影响居民人口6912人(2014年),其中农村居民人口5694人,集镇居民人口1218人,另淹没影响机关单位集体户225人。淹没房屋总面积461683.5m2,其中农村居民345235.7m2,集镇居民72932.4m2,农副业、文教卫、工商企业、镇外单位43515.4m2。淹没影响坟墓2553座。本工程规划移民生产安置人口为5875人,搬迁安置人口7418人。
2 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情况
2.1 成立市、县两级管理机构
月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由黄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休宁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法人、各有关部门、乡镇分工负责移民安置实施工作。
1)黄山市月潭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471号令)的要求,做好月潭水库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黄山市成立了市月潭水库建设指挥部,下设黄山市月潭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月潭办),全面负责月潭水库建设的各项工作。
2)休宁县月潭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休宁县政府依据与市月潭公司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由县政府为实施主体负责实施月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休宁县成立了县月潭水库建设指挥部,下设休宁县月潭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县月潭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所涉及乡镇成立月潭水库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要求“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2.2 落实移民安置分级管理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黄山市人民政府与休宁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安徽省月潭水库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资金双包干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任务、程序和要求。黄山市月潭水库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全面协调月潭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移民安置工作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县月潭办和项目法人就移民安置实施工作中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制定具体实施管理办法;监督、检查移民包干责任的执行情况。休宁县月潭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移民安置任务的实施,依据国家批准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补偿投资对移民安置项目实行任务、进度、质量、资金的管理;负责移民资金的管理,管好用好移民资金。
3 移民安置实施策略
3.1移民安置方针
月潭水库工程建设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一是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制定移民安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工作的需要,地方政府设立了专门的安置机构,负责移民安置工作;二是采用开发性移民、就地后靠和外迁结合的办法,主要通过开发荒地、滩涂和调剂土地,解决移民的生活和生产,三是采取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
3.2移民搬迁人口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移民搬迁人口:(1)房屋在水库淹没线以下,并长期居住的现状户籍人口;(2)塌岸、滑坡、孤岛、浸没等影响后,交通难以恢复或生产条件明显恶化,必须搬迁的人口;淹地不淹房无法就近生产安置的人口;(3)常住地(一年以上)在水库淹没线以下,且在当地有户籍和生产资料的无住房人口;(4)户籍临时转出,正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服役未满12年的士官,大中专院校就读或毕业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聘)用的学生,正在服刑的人员;(5)经批准迁入的新婚人口,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实际迁入户籍的人口及其所生子女;计划外生育的无户籍人口应出具出生证明和乡镇证明后确认;(6)已出嫁或入赘到淹没线上,但户口仍然在淹没线下未迁出并长期居住在淹没线以下的人口(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查验);(7)其他应列为移民搬迁人口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为移民搬迁人口:(1)户口不在淹没区,但由淹没线下移民户赡养的老人及其他人口;(2)与库区淹没线下子女共同生活,已享受房改政策的离退休人员;(3)在当地生长或曾在当地立户定居,登记时户口关系在外地的人口;(4)户口在淹没区,但在淹没线上拥有房产,并居住在淹没线上的;(5)领养未办理合法手续的;(6)已逝未注销户口的;7.其他不得列为移民搬迁人口的情形。
3.3移民搬迁安置方式
搬迁安置共有三种方式:
(一)集中安置:(1)、集中后靠安置:根据移民意愿和环境容量,在不破坏生态和水土保持的前提下,由移民户申请承诺,经乡镇政府批准后在本村组进行后靠安置。后靠安置人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在原集体组织统一调剂,土地容量达不到标准的,不再实行有偿补助。后靠安置安置点确定后,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代建基础、分户建房。安置地面积按安置人口平均每人80平方米(含公共用地)确定,宅基地面积按每户4人(含4人)以上150平方米、4人以下12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1人户建设公寓楼安置。(2)集镇安置:因土地、交通条件等制约了移民生产和生活不能后靠安置的,必须进行外迁安置,或自愿选择进陈霞集镇安置。外迁安置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移民新村建设用地由安置地所在乡镇按要求统一调剂,移民点确定后,由县指挥部或委托安置地所在乡镇负责三通一平等基地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代建基础、分户建房。宅基地分配和面积标准参照集中后靠安置方式进行。
(二)分散安置: (1).移民在本村小组有足够的生产资料,不需要统一安置,自行选择宅基地进行分散安置;(2).移民通过自行联系,在其它乡镇、村能够调剂到生产资料,取得相应宅基地,并经所在乡镇政府和村、组同意接收并出具证明后,进行外迁分散安置。
(三)城镇购房安置:指对自谋职业移民,城镇购房安置按《休宁县月潭水库工程进入市县经济开发区就业和自谋职业安置实施细则》进行。
4 移民安置效果评价
目前,月潭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处理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移民搬迁、专业项目迁复建、文物古迹保护、水利水电工程补偿处理、防护工程、抬田工程、库底清理等工作已按要求基本实施完成,满足下闸蓄水验收的要求;完成的阶段性移民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规范;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已完成阶段性收集、整理和归档。月潭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通过工程下闸蓄水验收。
5 结语
移民搬迁不但涉及到千家万户移民的切身利益、社会适应性的调整,还涉及地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月潭水库移民安置工程的平稳实施使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加强了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了了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工程建成后,可使黄山市屯溪主城区防洪能力由25年一遇提高到50至100年一遇,对提高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城区的城市防洪标准、保障用水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旅游以及提升黄山市城市品位等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性意义。
作者简介:张军(1979- ),男,安徽黄山人,大学本科学历,黄山市月潭水库管理处副主任,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