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671200
摘要:从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和监督等方面论述了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的质量管理,通过采取科学而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来达到控制整个工程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河道综合治理 质量管理
弥茨河是洱海主要入湖河道弥苴河上游的主要支流,发源于洱源县牛街乡福和村委会长木箐北山西坡的瓜拉坡,由北向南流经牛街乡、三营镇、茈碧湖镇,与海尾河、凤羽河在“三江口”交汇后进入弥苴河,河道总长度43.4公里。本次治理起点为海西海水库引水闸(KO+000),终点为弥茨河与海尾河交汇口(K24+000),河长24.00km,另外治理弥茨河K19+835处分支茈碧湖引水渠1.55km,治理总长25.55km。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自2017年11月14日开工以来,本人参与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目前项目已完工,针对工程的质量管理,有了一些思考,认为项目参建各方都应在各自管理的权限和服务范围内加强质量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证弥茨河道治综合理工程的质量。
一、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
项目设计基于洱海保护需要和生态治理要求,以生态统领、不砍一棵树、严禁出现河道水体扰动行成二次污染为目标,引领设计工作。加之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具有战线长、施工过程季节性和协作性、受自然和社会的制约性强、沿线环境情况复杂、树木占据设计堤身线多、数量较多的强弱电交织等诸多问题,因此,如何准确全面进行工程设计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弥茨河工程施工的质量。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控:
(一)突出事前控制。设计单位应在设计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弥茨河的走河道向、沿线堤防现状、设计中影响因素等进行全面的现场勘察,获得全面准确的工程勘察资料,为初步设计提供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
(二)实施阶段控制。工程开工后,设计单位应派驻熟悉工程具体情况和设计意图的设计代表常驻工程施工现场,具体解释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勘察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精心施工,并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管控:
(一)事先预防控制
1.项目经理部在选配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时,应十分注重质量业绩,要选派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精,质量意识强的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全线施工测量放样,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及时进行校核,同时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等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细致的划分,项目划分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便于施工操作和事中控制,并报质量监督单位核准。
3.针对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战线长、工期紧等特点,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管理小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能独立处理问题的工程技术人员,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作业人员改正,并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施工动态控制
1.对堤基清理、堤身填筑的各个环节,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进行检查与检测,填写必要的检测资料和报验手续,并认真检查确保所填写的检测资料应完整、准确、及时。
3.由于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具有季节性和地质情况复杂性,设计单位在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时,考虑到既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又要突出洱海保护治理同时要解决弥茨河周边居民出行难等问题的一系列设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计划措施经监理审批,来确保设计目标得已实现,并防止在河道清淤时水体扰动造成二次污染。
(三)竣工验收后保修
施工单位因严格履行工程合同,在保修限期内,认真履行质量保修工作,来保障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质量,更是企业文化和信誉的体现。
三、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从维护建设意图、保证质量目标实现的角度对工程质量进行第三方控制,监理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管控:
(一)事前控制
1.监理单位在弥茨河综合道治理工程开工前应及时进驻工程施工现场,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同时做好开工前的施工准备检查,发布工程开工令。
2.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加强巡视和旁站。
4.严把检验批的签字验收关,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
(二)事中控制
1.加强管理力度,做好监理旁站。
2.工程中抓第一、重点、节点环节。
3.现场巡视,量测检查,以数据说话。
4.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章作业。
5.及时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6.及时做好抽样检查资料、签证资料、来往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事后控制
1.事后验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2.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分析总结处理,质量事故及时上报。
四、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
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是洱海保护治理部分基石,同时是一项系统的生态建筑产品,针对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特点,成立了洱源县弥茨河综合治理建设管理局作为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应将质量意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并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管控:
(一)施工准备阶段
初设批复后,根据弥茨河工程特点,成立了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并经批准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与工程建设任务相适应的设计、监理、施工、质检单位,并签订工程合同,作为工程建设的参建单位。并及时做好工程沿河镇村的占地征用、青苗赔偿、施工进场道路、用电协调、原始地貌的复测工作、部分格宾网、预制混凝土仿木桩的定购、施工影响水质的净化塘、过滤段选址和社会协调等工作,处理好社会关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及时组织各方进行有关技术交底并组织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上岗培训,施工合同签订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选择时机及时开工,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最佳施工时段为每年10月中、下旬至次年5月中旬。
(二)施工阶段
1.对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控制
(1)监理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相应的权力的同时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控制,来达到质量控制的预期目标。(2)施工单位。一是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和信誉高业绩好的施工单位来参与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二是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提升工程质量。(3)管理局本身。一是加强内部管理,经常巡视施工现场。二是加强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管控并及时解决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
(三)建成后管护
项目建成验收后移交项目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以河湖长制工作为统领,提升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运行质量,充分发挥项目综合效益。
五、质量监督单位的质量管理
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的质量监督单位为洱源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行使政府授予的监督权利,该站具有丰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经验,但还应在以下的几个方面进行管控:
1.要求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管理局在工程开工前到洱源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2.制订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确定质监的组织形式,建立奖惩制度,要求各方在施工中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并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
3.对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开展好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质量的抽查和等级认证,把住工程质量关,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4.监督有争议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质量动态。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监督单位应该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政府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应该及时沟通,并对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予以严格的管理,以及在资金投入上有所倾斜,从而促进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质量提升,使得全县水利工程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