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素质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里也设立了各种艺术赏析课培养学生对美的感知能力。初一学生处在青春懵懂期也正是美学概念形成期,此时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培养学生的美的分辨能力和感知能力对未来人格的形成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初一音乐;合作学习策略;实践
引言:
传统认为,美分为视觉和听觉,简单的说就是美术课和音乐课。除此之外还需要学生掌握一定的美学知识,具备一定的美学鉴赏能力。传授艺术鉴赏能力最主要的是要注重差异性,毕竟学生是鉴赏而不是创造,不必过多的强调技法。本文以初一音乐教学为例简述艺术教育中合作学习策略的实践与研究。
一、传统的教学和学习方式
初一的学生经过小学学习对基础乐理知识又一定的了解,在初一要把重点放到实践和创造上去。传统教学方式中,老师引导学生先进行初步的赏析,培养学生兴趣,在有了兴趣之后进一步学习,最终在掌握乐理的基础上学会唱歌和欣赏音乐。赏析一般是老师在课堂上放教材上的歌曲,然后进行解读,让学生体验曲子里的情感。乐理知识的教授一般是老师在黑板上演示,学生进行理解和记忆。学唱歌应该先给学生听录音,学生先自学,然后老师进行纠正。这个阶段可以称为兴趣培养阶段。有了兴趣之后带领学生进行发声练习,让学生学会控制气息,慢慢学会高音,学会不同的发声力度,速度,音色等技巧。最后一部分是要学生在掌握一定的旋律知识后进行优秀作品欣赏,老师对学生进行引导,培养学生的情感体验能力。
学生传统的音乐学习是在老师的带领下,赏析,练习,记忆。学生自己没有思考的空间和能力。这样的学习对于音乐的感触是僵化的,没有新意,更谈不上创造。
二、合作学习教学实践
现阶段国家鼓励素质教育,音乐课作为艺术赏析类课程,没有应试要求,完全可以放开学生让学生自己体验艺术之美,给枯燥的学习生活增添一点色彩。
在音乐课上将学生们分组,每个组给其他同学展示自己组喜欢的歌手和曲子。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里。乐理知识枯燥难懂,简单的重复性记忆让学生很快失去兴趣,小组自行学习乐理知识老师在设置一定的游戏让各个小组之间互相比拼,加深学生的印象,把乐理变成游戏增加趣味性。
学生小组内进行歌曲赏析,读书是“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音乐赏析也是一样,在大方向相似的情况下,每个人的情感体会都有细微差别,小组合作给了每个学生表达自己的机会,让学生的表现欲得到充分的释放,让学生感受到音乐赏析的趣味性。以《伏尔加船夫曲》为例,传统的教学里老师先解读歌曲创作背景在播放歌曲进行旋律和内涵的解读。小组学习就可以让学生先听曲子在交流,此时的理解可能有偏差老师也不必急于纠正,在学生听过的基础上讲解创作背景一步步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歌曲情感,最后进行旋律的分析。音乐课是艺术赏析课,学生的目的是学会听音乐所以音乐课要以审美能力提高为主,技法讲授为辅。艺术是非常个人化的东西,实在不必答案统一。唱歌方面,小组成员之间合作选歌,练习,互相纠正,互相比较,激发学生的胜负欲,学生学习起来会格外认真。老师在每个小组进行巡视,纠正学生错误。最后小组之间进行比赛看谁唱得好,学得快。这样能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增强集体荣誉感,增强班级凝聚力[1]。
除此之外以合唱节为契机,让学生展现自己的才能。学生分组设计合唱节的队形最终选出一个大家都满意的方案。一起讨论应该避免的问题和优秀合唱队伍可以借鉴的地方提高节目效果。分组的形式可以完美的把每个学生安排到适合自己的声部,让学生在合适的地方发光发热。合作学习形式首先使学生本人感到被尊重,对音乐更有兴趣。学生不在一味地听从老师的安排而是自己思考,自主学习。其次合作学习的方式有更好的教学效果,对于维持课堂秩序和提供学生学习效率起到很大作用。
三、合作学习的优势
合作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将课堂还给学生,老师做一个把握课堂节奏的人。合作让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参与课堂的机会。合作教学还能有效的改善师生关系,师生之间亦师亦友的相处模式让学生更加喜爱音乐课从而喜欢音乐。
由于我国实行大班教学,老师很难把握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兴趣爱好,通过分组减轻了老师的工作量也有利于老师发现学生的问题。音乐是一种放松方式,不应该变成老师的个人观点的单方输出。把艺术赏析的空间还给学生,尊重每个人的差异,给每个孩子表现得机会。老师应该注重引导和启发,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培养学生的鉴赏能力对学生未来人格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为学生心灵提供一个休息的地方这才是音乐教育的主要目的[2]。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初一音乐合作学习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模式,是学生繁重课业中的喘息时间,是学生养成审美能力的有效方法。学生在这种学习模式中得到尊重和鼓励,审美能力得到提高。音乐课堂上要让学生对经典的美的东西进行传承,激发学生兴趣,合作学习不失为一个合适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曾庆平. 初一音乐创编教学策略初探[J]. 新教育, 2018(5).
[2]叶成玮. 浅谈基础知识在七年级音乐课堂中的渗透[J]. 中学教学参考, 2019, 000(018):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