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数据时代下,各行各业都与网络交织在一起,通过变革来适应社会要求,对于教育行业而言,尤其是对于信息技术学科而言,更应当围绕信息大数据时代下对于教育行业的进一步要求,从教学思维到教学形式多维度进行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效果。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围绕思维、方式与形式三个方面,探讨信息技术学科在大数据时代下的教育改革。
关键词:教育改革;信息技术学科;大数据
引言:
对于信息技术学科而言,相对于其他教育学科,所受到的信息化冲击更大,一方面,对于教学内容而言,信息大数据时代对于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内容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教学改革成为了必要步骤。另一方面,对于教学本身而言,信息技术促使学生能够自主的通过互联网接收到海量的讯息,教师如何帮助学生理解与消化这部分讯息,并基于正确的引导,转化为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成为教学的一个关键。因此,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改革显得尤为必要。
一、转变思维
教育改革不仅仅是对于现有教学形式、课程内容的改革,最重要的是教师自身要从思维上进行转变,接受教育改革观念,理解信息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利与弊,将有益的一面深入挖掘扩大,形成可视的教育形式。
具体到实际中,应当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是教师对于个性化教学的思维转变,在过于传统的教育理念当中,“因材施教”是理想化的教育模式,但实际操作存在很多问题,教师很难面面俱到的照顾到所有学生,整体的教学进度也受到一定的影响,而通过信息技术本身,教师可以重新将个体教育作为教育形式的重点,引入课程教学当中[1],围绕教学内容,以“微课”、“网课”或其他教学形式,对于学生的实际情况展开具体的教学操作,进而真正意义上的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
其二是对于教学质量的思维转变,传统教师对于教学质量有着固定的思维逻辑,认为考核成绩是教学质量的直接体现,实际上,考核成绩仅仅只能作为教学质量的一个参考选项,影响学生考核成绩的因素有很多,教学内容难度大、教学形式不适应、教学进度过快、学生个体差异导致的接受能力较差等等,都会影响学生所呈现出的成绩,教师应当开放思维,运用更加多元化的角度来思考教学质量的考核方式和其意义,理性的、多角度的看待学生,如通过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对于课堂问题的反应与解答思路等等,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既能够更加综合的反映实际的教学质量,又能够通过多维度进一步了解学生,更好地围绕每一个学生开展个性化教学。
二、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的变革在上文中也有提及,信息技术进入课堂,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捷,也为教师教学开拓了许多的新思路,如何运用这些新思路,更好的服务课堂,才是关键,即将教学本质重新强调与体现,实现对于学生的个性化教学,确保学生能够个性化的成长和进步。
具体到实际中,信息技术学科的主要教学内容分为两个板块,一部分是理论知识,而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学生能够发挥的主观能动性较小,更多时候依赖于教师对于知识点的讲解,因此,教师可以制作“微课”,或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时间管理”,如将一节课的教学内容分为若干个知识点,对于每一个知识点的耗时与学生的接受程度进行随堂记录,围绕记录所反馈出的教学情况,对于重难点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讲解,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而另一部分则是实操,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个体差异的不同,学生的表现也不同,教师也要围绕学生的实际表现,记录数据,可以通过课后推送给不同学生不同的学科书籍,来帮助学生进步。
三、评价方式
教学评价不仅仅是通过考试成绩对于学生的能力与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在教育改革过程中,应当充分认识到教学评价体系对于整个教学体系的重要性,通过对于评价体系的三段拆分,来更好的实现教学评价的方式。
其一是学生对学生的评价,教师可以通过引导学生互相之间展开评价,来了解学生在课堂中的实际表现,其二是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引导学生提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改正,提升教学质量,最后是教师对于学生的评价,即通过多维度考核,来实现教师对于学生个人的评价,帮助学生找到问题,更好的进步[2]。
教学评价的形式多样化既能够帮助教师更好的理解课堂中学生对于知识的接受程度,又能够帮助教师更好的了解每一个学生,因此教师应当对于教学评价给予高度重视,不单一以成绩来评定每一个学生,这既是教学体系的重点,也是教育改革的重点之一。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无论对于教师还是对于学生而言,信息技术进入教育行业,推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是事实,如何围绕信息技术的发展,来完善信息技术课堂,对于现有教育模式进行改革,以期获得更高的教学质量是关键。本文仅从三个方面简要阐述了信息大数据时代下信息技术学科的教育改革方向,望广大相关教育工作者能够继续深入探究,提出更多的解决方案,促进我国教育教学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毕玉.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机遇与挑战探析[J].科技风,2019(03):65-65.
[2]黄海明.教育云平台推动信息技术学科变革的思考[J].西部素质教育,2019(04):1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