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
摘要:农村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核心问题,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逐渐步入现代化进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注重基层治理的有效性,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治理要求治理主体多元化,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把“青年”作为探究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点和突破点,分析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存在困境,探究其原因,并结合现实国情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出今后青年有效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路径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青年;乡村治理;发展路径
一、当前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浪潮,乡村面临愈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传统与现代价值观念冲突等问题,再加上城市“虹吸效应”所引致的乡村大量精英人才流失现象,造成当前乡村“空壳化”、文化“沙漠化”、集体行动“困难化”等多种现实问题,进而使得当前乡村社会治理陷入治理主体疲软化、治理资源薄弱化和文化秩序偏差化等困境。
(一)乡村面临治理主体疲软化问题
面对乡村社会诸多问题,无论是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抑或是新乡贤、农民等乡村治理主体,他们更多地抱以“有心无力”、“无可奈何”的心态,甚至局部地区的基层政权组织持有“不出事就行”的“无为”想法,种种问题与现象无一不昭示出我国当前乡村治理主体疲软化这一困境。
(二)乡村面临治理资源薄弱化问题
乡村治理的实效性深受内生的村庄资源基础和外生的行政力量嵌入二者的形塑作用。然而由于当前乡村人口日益外流化致使乡村治理人才缺乏、乡村内部社会关联性减弱等问题出现,再加上近些年乡村社会利益结构调整、分化的利益趋向引致村民间矛盾问题频发,乡村人才流失且乡村内部人际关系松散,由此对乡村内生性治理资源的凝聚形成负向性的冲击,而作为外力干预的行政嵌入在缺乏村庄内生性治理资源的前提下则难以有效地实现乡村治理的愿景。
(三)乡村面临文化秩序偏差化问题
近年来,部分乡村地区的“村两委”和基层政权原先“为人民服务”的治理文化氛围逐渐淡化,不仅“谋利型代理人”角色日益凸显,甚至局部地区治理主体出现“不在场”或“缺位”等问题,这昭示着目前部分乡村场域内的治理文化出现了偏差。此外受现代经济思想的影响,部分地区乡村社会内炫富、赌博等不良文化风气盛行,农民陆续出现了精神空虚化、思想逐利化等问题,甚至出现不谋利型上访闹事群体、灰黑色势力等现象。其背后折射出的便是当前乡村道德滑坡、信仰迷失等乡村传统文化秩序失序问题,这些问题表明当下乡村治理面临着文化秩序偏差化困境,亟待净化乡村社会治理文化与传统风气,培育优良的文化秩序。
二、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在当下乡村治理弱化和村民民主虚化的乡村社会中,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引入不是形式化的制度安排,而是合乎改善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但是,从现阶段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运行的实效来看,尽管眼下青年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乡村治理生态,但应注意的是目前青年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还面临着以下主要困境,这些困境为青年治理的有效性发挥徒增了许多限度,不利于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
(一)青年参与诉求与参与结果的反差
推动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确实可吸引部分人才的回流,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原先乡村治理所缺失的内生性基础。但由于与城市相比,乡村发展机会及获利空间仍稍显不足,因而愿意回归的青年在数量上仍不是十分理想。同时,对于已经在乡的青年而言,他们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着自身参与诉求与参与结果这一反差性的困境。无论青年是出于自身民主参与意识的觉醒或自身发展需求所致,大部分青年自回村后对村级政治性、经济性事务都较为上心,并愿意积极投身乡村建设活动中。但在实际参与过程中,青年经济性或政治性参与诉求并未得到相应的满足,不少地区青年参与虚化的结果较为显著,甚至少数乡村为完成所谓的上级要求大搞青年形式化民主的参与假象。
(二)青年自主性与体制约束性的摩擦
青年以自身相对优势参与乡村治理活动,在带动乡村民主参与热情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乡村社会注入经济活力。但青年的政治思维与经济理念相较之普通村民而言都较为先进,这就使得大部分青年群体相比于普通村民来说其服从性相对弱些。对于诸如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方式、发展路径等乡村规划、建设、运行方面,不同的青年有各自的想法与追求。再加之青年位于科层体制之外,其行为自主性空间较大,所以大部分青年将想法付诸行动的欲望都较为强烈。而位于科层体制末梢的基层政府,其决策与行为深受委托——代理型体制和晋升锦标竞赛制的规制,故基层政府的行为自主性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束缚,这就极易造成青年自身的追求与想法不可避免地与村两委、基层政权等国家政权体制代理者发生价值观念的摩擦。
三、推进青年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
(一)加强青年激励机制建设
当地政府应努力营造尊重、积极配合青年工作的乡村环境,认真听取青年建议和要求,搭建青年参与乡村治理互动平台,加强青年的激励机制建设,支持青年工作的开展。政府可通过电视和互联网等方式,宣传青年返乡的政策保障,评选青年人物授予荣誉称号,将青年奉献乡村的事迹记录在村志、县志等历史书册以供后代传颂,给予青年助力乡村振兴的精神鼓励。此外,还可通过组织外出青年回家探望、举办讲座、交流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式加强青年与家乡的信息和情感交流,保持青年与家乡的社会联系,积极探索青年返乡的激励机制。
(二)加大青年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支持
当前,乡村治理难题错综复杂,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青年合法的身份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也没有相关机制保障青年的自身权益。乡村社会的良好治理应该是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只有将青年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纳入规范化和法律化的轨道,才能更好地实现村民自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程。我们要在村民自治制度体系内,促进乡贤组织制度化建设,通过在村规民约中补充相关条文规范青年行为构建青年参与乡村治理的法理型权威,明确青年权利义务和职责,实现依法自治。首先,我们要挖掘青年参与乡村治理模式深层次的治理理念,而不仅仅把它看作是简单的治理工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进政策可持续性发展。其次,应该让村民真正享有村庄内公共资源自主权,才能够在青年的产生、认可、退出等程序中行使表决权,打造其为村民利益真正的代言人。再次,青年组织通过民意调查和反馈,充分了解民情、尊重民意,提高村民民主法治意识,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组织活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主体实质作用。最后,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增强村民自治主体能力,促进乡村治理过程规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健全青年有效治理的运行机制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未来可能会呈现出信息时代的乡村服务格局,基于一个共享平台提供服务,青年是新时代的乡村社会创新主体,通过互联网连接社会资源满足村庄各种需求。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青年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新的理念、新的空间和新的手段,在村民普遍使用互联网通讯技术的村庄,青年可以借助媒体和新媒体等方式传播青年文化,加强乡贤之间以及与村民的交流学习,完善治理措施。创新青年精神文化宣传载体,在那些经济条件许可的村庄还可以开发和使用电子村务等信息平台,发布乡贤活动和村务信息。通过实地调研、科学论证出台相关“互联网+乡贤治理”的规范、政策,保障青年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运用现代科技参与乡村治理有法可依,推进乡村治理手段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