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齐抓共管,担负起校园安全守门人

发表时间:2020/6/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5期   作者:蒋天明
[导读] 摘要:校园安全每天从零开始,不能躺在昨天的成功簿上沾沾自喜,高校每一位管理者都必须履职尽责,担负起校园安全守门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保山  678000
        摘要:校园安全每天从零开始,不能躺在昨天的成功簿上沾沾自喜,高校每一位管理者都必须履职尽责,担负起校园安全守门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关键词:履职尽责;齐抓共管;担负起校园安全守门人
        一、分析研判我校校园安全存在的风险
        近年来,我校校园安全维稳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以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形成了领导重视、经费保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多年来,校园内未发生较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先后荣获“市级文明校园”、“市级平安校园”、”省级文明学校”、“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在回顾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以下几个短板:一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抓得不力;二是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师生防范各种安全风险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电信诈骗、校园贷、套路贷危害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新校区建设面临资金短缺,消防设施未建成投入使用,学校火灾扑救处置能力弱;五是专兼职保卫队伍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有待加强;六是新校区建设投资大,债务风险高,工程扫尾结算资金难以落实;七是部分师生因工作压力、生活压力、情感纠纷、就业创业失利等问题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令人担忧;八是校医室场地狭窄,医护人员配备不足,疫情防控势单力薄,卫生防疫处置能力有待提高;九是部分学生和食堂业主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单薄;十是师德师风、校纪校风建设和三全育人任务艰巨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明确当前校园安全维稳工作目标
        我校校园安全维稳工作要以党的以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建设 “平安中国”、“平安保山”为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巩固“省级平安校园”,争建“全国文明校园”为抓手,以“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四防为措施,以“一手抓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学校跨域发展”为重点,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履行校园安全维稳工作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校园和谐,为“学生为谋成才、为学校谋发展,为人民谋健康”,提供安全保障。
        三、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3.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先后五十四次提及“安全”两字,习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学校安全维稳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各位分管校领导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维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分管和直接责任,各部门、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维稳工作的政治站位,切实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
        3.2深入贯彻落实安全法规,提高校园安全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学习宣传《国消防法》、《食品安全法》《高等教育法》、《网络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关于维护校园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通知》《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使校园安全综合管理日趋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3.3健全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3.3.1很抓食品安全。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二是落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的要求;三是巩固食堂“六 T”实务管理创建达标成果和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四是配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杜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3.2很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一是坚持消防安全责任制与校园安全维稳工作同部署,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二是围绕校园消防联动系统建设,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年内全面启用消防施舍设备,提高校园消防能力;三是加大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火灾自救能力。
        3.3.3狠抓校园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好安全责任制。
        3.4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3.4.1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坚持安全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压实安全责任。
        3.4.2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规范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3.4.3把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与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相结合,把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落到实处。
        3.5加大经费投入,夯实“三防”建设基础
        3.5.1逐年增加物防、技防、人防经费投入,实现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
        3.5.2按照《云南省高等院校内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逐步增加保安人员,努力提高保卫人员素质。
        3.5.3实现学生安全保险全覆盖,引导学生购买平安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校方食品安全险、校方无过错责任险、校方传染病责任险。
        3.6主动协调,建立健全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一是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继续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律顾问,提高依法处置校园安全事故的能力。
        3.7关注心理健康,排除隐性安全隐患
        一是配强心理咨询教师,加强对师生心理健康辅导、矫正;二是加大心理健康工作经费投入,加快心理咨询室建设,力争新学期投入使用。
        3.8重视反恐防恐工作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及全校师生反恐防恐意识,配备防恐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门卫值班看守,开展防恐应急演练,提高反恐防恐能力。
        3.9强化新校区建设扫尾工程规范化管理
        把施工质量、人员安全、合同纠纷、疫情防控作为新校区扫尾工作的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善始善终完成新校区建设任务。
        3.10抓实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安全维稳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党的十九大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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