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分析 屈彬斌

发表时间:2020/6/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5期   作者:屈彬斌
[导读] 摘要: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一直备受重视,专业化和规范性兼具,且朝着法制化方向发展。
        上海龙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一直备受重视,专业化和规范性兼具,且朝着法制化方向发展。据统计,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施工安全事故高达90%以上。这充分体现了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必要性。施工单位要结合建筑工程背景及施工要求,明确安全管理重要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助推建筑行业发展,使之安全、质量都得到保障。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1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思路
        1.1监督形式应朝着常态化转变
        在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处于发展建设进程中,这就需要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通过合理规划城市内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以此达到提高建筑水平、提升城市经济的目的。但因建设施工项目数量非常高,且可以执行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执法的人员相对有限,因此很多城市通常采取巡游的管理方式对建筑施工进行监督执法。这种方式显然无法真正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急需要转变监督形式,使其朝着常态化监督转变。
        1.2执法方式应朝着双向互动形式转变
        传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过程都是由政府执法人员作为监督主体,并对现场工程施工进度、安全隐患进行监督与排查,发现问题时与建筑单位人员进行沟通,勒令改正。这种执法形式下,建筑单位始终处于被动局面。要想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需要城乡管理局转变执法方式,朝着双向互动式改革。在这种背景下,执法人员与企业内部人员可以进行有效沟通,在增加沟通互动过程中减少分歧,辅助施工单位提高自身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2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贯穿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工程竣工3个阶段,是对该过程中一系列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统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中,包括工程管理、人员管理、起重机械管理、深基坑监管等一系列内容。
        建筑施工初始阶段,与安全监督机构沟通,使之参与其中。并参照具体标准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员资格,评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结合现场实际,按时交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统一管理。这与传统预先交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方式存在明显差异。采用专业方法,把各类监督制度制定出来,统一管理相关费用,力求公平、公开、公正。具体工程实践中,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对工程项目重点环节、施工部位等进行安全检查,既可以是集中检查,也可以是巡检抽查。该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责任主体,把安全责任制度与工程实体安全充分结合起来。优选动态监督管理方法,对施工现场责任主体、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行为等进行监督,并在第一时间排除和解决实体防护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督促,使其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实际工程背景,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细化。项目竣工后,还要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在较短时间内,把各类工程安全隐患排除掉,综合评价整体工程是否安全。倘若项目工程没有通过安全评价,暂且停止验收工作,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上述一系列工作结束后,搜集整理施工环节各类监督管理材料,并存档。
        3存在问题
        3.1安全管理体制缺少完善性
        结合建筑安全质量管理系统而言,在实际发展中不是很完善,依然是具有着角度的不足,例如:制度缺乏完善性,管理队伍自身综合素质不高,对工作需求不能进行较好的满足。另外现阶段运用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无论在模式上,还是方法上,它们在理论和实践等方面较强,一些管理模式比较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进度,但不重视施工安全质量,所以就会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
        3.2施工环境差,安全监督过程中存在漏洞
        建筑行业是一项较为特殊的行业,大部分建筑工程都是在一些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开展施工的,例如:在海拔较高以及露天环境下,或者高温等条件下开展施工,再加上建筑存在着比较大的规模,其过程也是比较长的,进一步到时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着繁重的任务。在管理的过程中就会出现不可避免的漏洞问题,如: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力度不足,安全教育工作没有进行及时的开展,就会导致工程出现安全等问题。


        3.3安全监督人员素质不是很高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的整体水平对于日常工作的开展存在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施工的时候,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自身专业水平不足,并且缺少着一定的安全意识,在对问题处理的过程中并不及时,这些情况的存在会直接的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整体施工。
        4提出有效的改革目标
        4.1构建专业监督小组,完善小组监督管理制度
        在对建筑项目进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时,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结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监督执法单位人员结构现状,构建起规范、完善的施工安全监督小组。进一步明确监督小组成员以及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落实相关监督管理规范内容,并依据建设施工现场情况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执法人员在对项目工程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不能提前告知,并结合突击式检查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检查。同时,针对检查内容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模式,这对提高建筑单位施工自觉性和工程效率有着一定的管理作用。
        4.2建立完善的安全报告机制内容
        相关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单位可以依据施工现场制定科学的人员互动机制。一方面,机制要求监督执法人员与建筑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加强合作,细化安全管理内容,以此保障双方沟通互动性。另一方面,单位执法人员还可以与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建沟通小组,利用微信、QQ等软件随时随地进行沟通,在一方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及时进行讨论,从而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过程转为常态。
        4.3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4.3.1加强单位执法人员执法力度
        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必须重视起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并依托我国现有相关建筑全权监督管理条文规定,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使每个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都认识到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同时,监督单位还可以优化双面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的权利和作用,从而应用法律手段约束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此外,单位执法人员更要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始终坚持法制原则,在对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张弛有度、全面精细,不能一味开具罚单,也不能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4.3.2紧抓建设工程重难点内容
        一方面,单位执法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各项机械设备和工具,包括大型机械、模板工程、脚手架、基坑等有一定安全隐患的工程做好紧盯工作,同时对安全防护工程,例如消防安全、文明施工和泥头车管理的工作提到监督管理日程中。另一方面,紧抓重点项目,例如重大交通投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性工程,从最大程度上避免工程伤亡事故发生。紧抓一线员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安全监理以及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行为,通过规范建筑单位内部管理行为,提高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4.4从事后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我国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往往只负责简单的事后管理,将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但这种事后管理已经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重点关注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前预防,将被动应付朝着主动防范方向转变。为此,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重点制定并完善以下事前预防制度:实施安全生产形式分析,并找出安全生产事故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好有效的应对策略;构建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要求其强化相关信息沟通与监督力度;构建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主要为了提前发出大型节日、恶劣天气来临前的预警信息,以此提醒相关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做好防范工作;对无证施工行为进行严格筛查与处罚,避免建设手续不全、无证施工建设项目出现。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工程内容比较多,安全管理过程复杂,技术要求高。因此,行业监督管理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不仅要全面调整和优化单位执法人员监督模式,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建筑单位在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作用,最终通过双向结合、双管齐下的方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新斌.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J].建材与装饰,2016(35):188-189.
        [2]符立志.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J].环球市场,2016(28):272-272.
        [3]田鑫柳.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新模式分析与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7(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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