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启示下的国防动员建设

发表时间:2020/6/17   来源:《继续教育》2020年2期   作者:陈瀚1 肖经渊2
[导读] 如今,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似乎胜利了,但是它对中国的启示是非常重要的
        摘要:如今,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似乎胜利了,但是它对中国的启示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个重大突发事件,作为一场公共卫生事件,它不仅反应和检测中国在这次“战争”中我们国家体系的优点和能力,更是更深入的暴露出潜在的缺点。这次的疫情有关涉及“国家安全观”、“法律法规”、“应急管理体系”等多层次多方面的问题,如何在这次战争中汲取更有效的经验和教训,为未来可能发生的或许很大更严重的突发事件做预防,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总体国家安全观、法律法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动员
         今天,全球疫情还在不断的加剧,但反观中国,对中国国内来说,我们这次疫情的战争可以说是取得非常大的胜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势中党的领导及集中力量办大事在这次疫情中展现的淋漓尽致,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领导迅速做出决定,同时这次疫情也暴露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将这些问题解决,将中国国防动员的潜力更进一步释放,本文从国家安全观建设、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及应急管理体系三个方面来谈。
         一、国家安全观建设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科学论断,如今总体国家安全观已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如何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安全观,打好并赢得疫情防控这场持久战的胜利就有非常大的意义,以下浅谈如何就这次疫情的启示做好国家安全观的建设。
         (一)以人民安全为本
         人民是所有安全问题的核心,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灵魂。这次疫情的爆发严重的影响到海内外中国国民的健康,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不惜一切代价,全力实施疫情防控,使国内疫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全球疫情防治提供了重要遵循,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同时,要深刻认识到疫情对这次经济发展影响,如今国内经济因疫情的基本控制住而逐渐复工复产了,必须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和金融的良性循环,复苏国内经济,并且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抓住群众最关心基本民生问题,履行好保基本、保底线、保民生的兜底责任,增强民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才能防可能出现的金融危机于未然,促进经济有序复苏。
         (二)提高非传统安全治理能力
         疫情在全球的迅速蔓延,给国家安全增添了许多不确定因素,积极应对传染病安全威胁,必将是长期面对的课题。必须从非传统国家安全角度认真审视传染病防控课题,构建完备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同时加强日常状态下专业化、规范化的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和统筹管理能力,提高应急决策与指挥调度水平,大力培养充实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充实相关学科医务力量,定期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演练,提高与各系统、部门间的协调联动能力水平,完善优化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国内来说非常的重要;再者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灵活应对及有效防范内外各类风险叠加共振,为在疫情下全球紧张的氛围中营造有利的国际国内环境,推进大国协调与合作,共抗疫情等这类非传统安全隐患,是我们要做的。


         (三)坚持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一方面,必须长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道路和理论自信,发挥党的统筹和领导作用,破除体制藩篱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再者要管理好网络环境,管理好舆论方向,坚持正能量是硬道理,通过唱响网络主旋律、构筑网络安全屏障、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推动互联网这个释放“最大正能量”。
         二、法律法规作为保障
         目前,我国传染病疫情防控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构成了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法律框架,在我国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具备了上述较为完整的基本法律框架和基本法律,但面对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挑战,仍暴露出不少法律上的漏洞、短板和不足之处,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通过法律所建立的制度不完善、制度不衔接、操作性不强和制度失灵等。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律规制的探讨显得必要而紧迫。
         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我国公共卫生法治体系的健全,不仅涉及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步伐,才能形成公共卫生领域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同时,新冠肺炎疫情也是非典疫情爆发17年后在我国发生的第二次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表明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仍然面临着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新时代,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互补性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党、法律法规对未来类似疫情这类的突发事件的预防。
         三、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我国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
         由于新冠这类传染疾病具有较高传染性及尚不成熟的治疗手段,治疗结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情况下,市场机制对公共卫生服务很难做出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因此,政府必须担当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在基础设施、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撑下,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并建立风险评估和做出决策;同时人口信息管理也是关键,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间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有助于政府有效管理流动人口,提高政府应急管理水平。
         (二)大数据在应急事件中的应用
         现代信息社会,信息资源的形成依赖于大数据。而互联网对流动人口信息记载的大数据,能够为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大数据技术在推动信息社会有序发展的同时,也成为政府公共卫生管理变革的推动力,为政府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条件。政府可以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处理与储存,将数据转换成供决策使用的信息,获得所需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准确地对人口实施分类管理,在有效控制新冠肺炎扩散的同时,降低由于盲目限制人口流动产生的损失。同时,涉及公共卫生相关数据的搜集范围大,数据分析的难度也大,对政府管理部门间协调及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挑战,而大数据共享可减少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再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首要原则就是迅速应对。无论事态的控制还是患者的救治,都需政府及时做出决策。大数据实行信息共享的环境下,将突发事件现场数据进行搜取,并通过信息平台和危机管理中心迅速传输给地方政府各部门,尤其是应急管理部门,以此数据为依据进行应急管理决策,能够采取快速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丁智慧.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N].伊春日报,2020-04-15(003).
[2]曹艳林,王晨光.完善我国传染病疫情防控法律规制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2020,28(03):57-62.
作者简介:
陈瀚(2001-)男,广东揭阳人,2019级本科生,广州工商学院经济贸易系,研究方向:电子商务,军事理论。
肖经渊(1983-),男,江西吉安人,硕士,广州工商学院军事理论专任教师,研究方向:军事理论,习近平强军思想,大学生国防教育,数理化教学,马克思,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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