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微腐败现象透视 欧小蓉

发表时间:2020/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4期   作者:欧小蓉
[导读] 摘要:村干部经济腐败成本低,“利益共同体”引发集体腐败,“三务公开”个别村流于形式。

        重庆市石柱县委党校  409199
        摘要:村干部经济腐败成本低,“利益共同体”引发集体腐败,“三务公开”个别村流于形式。村干部微腐败治理举措有:补齐立法短板,提高村干部微腐败成本;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管好村级“钱袋子”;“三务公开”要彻底透明,加强监督祛除贪腐等。
        关键词:乡村振兴;村干部;微腐败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目前,乡村振兴已经拉开序幕,国家对“三农”的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各种惠农资金和项目纷纷流向乡村,村干部的权力寻租机会也随之水涨船高。近年来,村干部腐败金额有越来越高的态势,引发众人关注。如何防范村干部腐败,是本文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微腐败表现及原因分析
        从村干部腐败的案例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经济腐败成本低。在近年查处的村干部腐败案件中,经济腐败占比高达一半以上。而纵观大部分经济腐败案,金额不大不小,属于小官小贪型,但也不乏个别较大金额者。据笔者所知,在一个贫困村,一名支书竟贪污一两百万,这个数字是骇人听闻的。为什么经济贪腐案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一是关于反腐败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就如何惩治村干部腐败而言,缺乏专门有针对性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近年来村干部腐败案的处理来看,他们因为涉案金额不是很多,没有达到移送司法的标准。因此,个别村干部怀着小贪小占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心理,胆子越来越大。违法成本低,贪腐被查对村干部不能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他们受到的影响不大,最多开除党籍和免职处分。反正就是一农民,靠的是土地生活。二是村干部待遇相对较低。这几年村干部的待遇有所提升,但还是很多人不愿意担任村干部。他们觉得外出打工待遇更高,工作更单纯。现在当村干部得罪人的事情多,各种检查也多。工作重待遇低导致心理不平衡,想捞点额外利益弥补让他们走上贪腐的道路。
        2.“利益共同体”引发集体腐败。目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各种惠农资金和项目向农村倾斜,老百姓不知道有哪些具体的项目,村干部如果不主动公开的话。个别村的干部因为长久不学习,宗旨意识淡薄,看到有利可图,竟然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各种惠农资金,为人民服务完全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有的村形成“利益共同体”,认为村干部利益均沾,大家口风一致,集体腐败就不会有问题。原因在于:一是对村干部的监督不到位。公众媒体的监督不足,他们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国家大型项目、企业等方面,主要看案件大小、涉官多少、涉案金额等因素。他们对村干部没有太多兴趣,认为村干部即使贪污,数额也不大,对其监督也没有太大意思。二是地方政府的包庇。即使出了点纰漏,乡镇政府认为村干部待遇低,贪点也没有什么的,替他们掩饰,最后不了了之。网络监督主要是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百度论坛、贴吧等发表一些诉求,但由于地方政府害怕出现负面新闻,一旦看到有发表村干部贪腐、办事不公道的言论,就会将贴吧内容删除。
        3.“三务公开”个别村流于形式。一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村没有专业的会计人员,有的即使有财会人员,但没有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财务比较混乱,不能真实地反映村级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有的财务手续不全,缺乏原始依据,也没有证明人、审批事由等。有的会计人员年龄偏大,财会业务不熟悉,账实不符,账目不清楚。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在一些村存在村干部随意挪用集体资金现象,招待费超标,把专项经费用于个人投资等等。二是党务、村务半公开。个别村对党务、村务没有完全公开,只公开了不太重要的一部分。


大部分群众参政意识薄弱,对“三务公开”没有关注或关注度很低,导致村干部胆大妄为。正因为群众关注“三务”的比较少,权力失去监督和制衡,个别.村干部把自己当土皇帝恣意妄为,“村民自治”变味成了“村干部自治”,腐败现象就难以避免。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微腐败治理路径
        村干部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其行为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堵住村干部微腐败的漏洞,势在必行。
        1.补齐立法短板,提高村干部微腐败成本。一是健全村干部腐败惩处的法律法规。国家层面要加强反腐败立法进程。要将反腐败提升到法律高度,制定《村干部腐败法律法规》,补齐村干部微腐败无法可依的短板。二是建立村干部廉政自律档案。给每个村干部建一个廉政自律档案,至少每半年要更新一次,把督察情况记录在案。三是提高处罚成本。加大对腐败村干部的法律惩戒力度,提高微腐败成本,让他们实现从不敢腐向不想腐的转变。对腐败案件要加大公开力度,譬如在政府网站、公众微信号等进行公布,让他们心有所畏。四是把腐败与个人征信挂钩。把有微腐败的村干部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在乘坐交通工具、购房、就业等方面给予限制,他们才会考虑腐败的高成本,从而减少腐败的机会。
        2.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管好村级“钱袋子”。一是逐步提高村干部的待遇。乡村振兴给农村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把那些有资金、懂管理、爱农村的人招引到广阔的农村来。深度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实现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经济水平提高了,村干部的待遇就可以相应提高,能让他们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待遇有了保障,他们才能安心为群众服务。二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由区县统一委派专业会计,对他们进行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严格实行凭证上岗制度。统一开户监管,规范现金操作流程。支出项目必须完善各种手续和相关票据,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并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单位之间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杜绝现金结算,防止现金流入个别人之手。严格报账纪律,数额较大的支出要经过村委会集体讨论并报乡镇领导签批方可支付。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把关,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要在乡镇财政所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老干部代表、民情信息员等人员进行核查,确保村级财务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3.“三务公开”要彻底透明,加强监督祛除贪腐。一是搭建“三务”公开互动新平台。内蒙古卓资县纪委的做法值得借鉴。他们通过“廉政便民服务快车道”微信小程序,压紧压实各级落实“三务”公开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防止村干部“微腐败”的权力运行监督模式,让权力得以规范运行。小程序的开发和使用可以方便居民查询各项费用补贴,克服了传统“三务”公开模式的弊端,规定办理时限督促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与群众直面带来的各种矛盾。层层传导压力,工作人员工作更加积极有效,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二是建立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建立多渠道的意见建议收集制度,通过网站专栏、县长信箱、留言板等方式,把群众对村干部的意见建议收集起来,规定回复时限,有问必答。对办结的事项要登记造册,未办结的要限时办理,对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理由。也可以建立接待室,公开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登记并签名确认。还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督,确保兼听则明。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做好落实工作。要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反馈给辖区部门负责人,对落实情况要进行考核,成为政绩考核的有机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农村村干部“微腐败”治理研究[D]. 薛栋.郑州大学 . 2019.
        [2]村干部腐败治理对策研究[D]. 张颖.山西大学 .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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