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项目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探析

发表时间:2020/6/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6期   作者:程磊
[导读] 摘要:本文分析探讨了新项目建设中惩防工作的实质、目标与方向,建立你要的监督体系,以及建设过程中权力的运用和相互制约机制的建立。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综采安拆分公司  安徽淮北  235047
        摘要:本文分析探讨了新项目建设中惩防工作的实质、目标与方向,建立你要的监督体系,以及建设过程中权力的运用和相互制约机制的建立。
        关键词:新项目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监督机制
        淮北矿业集团为顺应时代发展及其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宏大的气魄实施了产业结构升级,并以建设一些新项目为依托,助推新一轮的快速发展。而每一个新项目建设从筹备到投产,注入的资金多达几亿,甚至十几亿。如此庞大的投资,如不加强监管,势必出现重大问题。“项目建起,干部倒下”的局面是大家所不愿看到的。笔者亲身经历了多个新项目的建设,更换了数个重要岗位,深知新项目建设惩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一、清楚认识新项目建设中惩防工作的实质,明确惩防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推动新井筹建健康发展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其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运动着的矛盾也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新项目建设中的惩防工作实质是其中的“上层建筑”,是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反作用于其中的“经济基础”,调整和规范新井建设中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从而推动新项目建设健康发展。通过解放和发展矿区生产力,实现集团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因此,惩防工作的目标就是:逐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参建中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自觉性,使新项目筹建过程中权力的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实现工程工期、质量和投资控制的和谐统一,推进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如期投产运转。
        首先要调整规范新项目建设中四方关系。主要指甲方(业主)、乙方(施工单位)、设计方和监理方。处理好其关系,使之在密切的业务关系中保持廉洁关系则是主要内容。
        要加强对甲方的约束和监督。甲方(业主)指在工程合同中发包方,主要由新项目筹备处担任。而淮北矿集团公司新项目筹建没有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负责制,筹备处只是其下属的一个单位,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履行全部职责。所以,甲方不仅仅是新项目筹备处,还涉及相关职能管理。新项目惩防工作教育、约束和监督的对象不仅仅是筹备单位,还应涉及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严格依照合同,加强对乙方、监理方的监督和管理,使其认真履行合同,保证在工程建设中能廉政不出问题,避免乙方出现对甲方、监理方行贿和变象行贿而获得不正当利益;防止监理方接受乙方贿赂,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和稀泥”,放松对工程质量监管,满足乙方要求,最终使甲方利益受损。
        另外,要加强对六大环节的监管,清正廉洁,保证“三大控制”有效实现。新项目建设工程都包括设计、招标、合同、施工、验收和结算等六个环节,每处又包括若干细节,任何一处出现问题,工程都不能顺利进行。然而,工程施工合同中都有对工期、质量和投资的规定,三者关系在施工中往往是矛盾的。因此,只有各部门严格履行合同,规范工作程序,抓好每一环节,才能保障各环节的和谐相联,运作有序,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好控制,最终能保证工期短、质量优和投资省的效果。
        二、逐步在新项目中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惩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新项目立项时,就是惩防开始之日。筹建工作进一步,惩防也要进一步。集团公司党委要把在新项目建设中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未雨缪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党建联络员组织协调作用,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分工,规范权力运作;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和监督,尽快形成有效的惩防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惩防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加强对新项目内部人员、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和监理人员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手段,在党员干部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进行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和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业道德、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本着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金钱诱惑。
        加强新项目建设中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制度在惩防工作的保证作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的工作,结果必然是乱作一团。因此,在新项目工作中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切实履行工程合同中各项规定外,还要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工作和制度的同步。及时制订人事管理、财务资金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物业管理、合同管理、监理人员管理、矿务公开等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规范各方人员行为,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避免发生计划外工程、严重超预算工程、监理人员“和稀泥”等违规违纪现象。
        加强监督,形成科学合理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惩防的关键。完善监督机制要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追究责任的机制。加强群众信访举报、推进矿务、科(区)务公开等监督;通过干部考察、廉政监督、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等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注重对问题根源和规律的研究分析,制定相应的治理和防范措施;严格监督工作责任制,对不认真履行职等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二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项目党内监督体制。内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纪委、组织部门在加强自身监督的同时,要加大对“实权”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实行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使党内监督逐步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人权、财权、物权集中在一人,防止大权独揽。另外,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及时掌握其工作和思想状况,实行责任包保制,落实廉政建设追究制。
        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率。 严厉查处筹建中胆大以身试法的腐败分子,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警示作用。
        三、规范新项目建设过程中权力运行程序,形成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确保正确行使
        在贪婪者眼里,新项目是块“唐僧肉”,吃一块“受用终身”。诸多环节中(如土地征迁、项目立项、工程招标、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合同签订、工程验收等),一些关键部门和人员的权力大。如何使该权力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之程序化和规范化则是惩防的重要内容。处理不好,容易出现系列问题,造成权力滥用,使工程质量低劣、工期拖延、资金流失和腐败滋生。
        加强建章立制,明确岗位职责。针对掌握人事、财务、物资、计划、审核、验收、采购和销售等“实权”部门、人员,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完善部门与部门之间、人员与人员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堵塞各项漏洞,防止权力失控,避免腐败现象发生。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及时纠偏,保证规范有效运行。通过加强计划控制、合同管理、审计、财务管理、纪律检查、效能监察、民主管理等途径,及时发现其中行使权力的问题出现,及其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这是最好的“防腐刹”,要做到“阳光招标”、“阳光预算”、“阳光施工”、“阳光验收”和“阳光结算”,进行“阳光采购”,保证“阳光监理”,切实把好各项关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避免权钱交易。
        总之,在新项目筹建过程中,反腐倡廉工作紧迫、艰巨而复杂,把握好以上三点,努力做到各方关系谐调,惩防体系健全,权力运作规范。如此才能在新项目筹建中不迷茫,不被动,把握惩防工作的主动权,取得实效,保障新项目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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