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了整治当前的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我国提出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现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目标、培训任务以及健康发展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部分地区的治理方案没有结合当地校外培训结构发展现状,使得政策内容出现形式化、雷同化、不规范的状况。面对这种问题,应当及时对治理政策进行修改,使得治理政策可以对校外培训机构起到实际规范作用。本文探讨了政策的设计目标以及任务,分析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中为了规范培训市场提出的具体政策。
关键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内容研究
一、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政策的目标解析
(一)指导思想中的目的
每个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指导思想与中央指导思想的内容具有一致性,直接表达出了治理政策所要完成的总体目标[1]。各个地区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始终坚持着在2018年由教育部门所下达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中的要求,即: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将十九大精神全面融入到政策中,紧跟党的总体教育目标,将“立德树人”作为政策实施的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理念,并利用深入排查、摸寻底细、全面政治、加强督促,将为中小学生减负落到实处。由此可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指导思想中就已经将政策实施的总体目标讲述了出来。虽然部分地区没有设置指导思想或者没有使用统一的指导思想格式,但是仍然将总体目标展现了出来,并利用简单的语言提出了政策实施步骤,对治理活动的开展有重要指导作用[2]。
(二)治理步骤的特点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步骤是按照时间段逐步提出,分别在2018年6月、2018年12月以及2019年6月底完成治理步骤。甘肃省在2018年6月开始不断的推出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政治的政策,自2018年9月开始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如2018年6月印发的《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甘肃省在2019年初开始对校外机构进行整治的力度也并没有减退,在2019年3月推出《甘肃为校外培训机构"划红线" 不得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政策。在治理步骤的制定过程中,各个地区将《通知》中的目标分布在各个步骤中,但是在实际的标题制定过程中,各地区都选择了“工作步骤”以及“方法步骤”等标题,虽然标题不同,但步骤下方的内容与《通知》中的要求并无差别。不同地区在执行教育部下发的《通知》时都有相应的改动,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对整治政策进行全面部署,摸底排查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地在实际下达通知过程中,成立了专门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小组,对各个学校是教师进行排查,将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进行实名制普查和登记。这一步骤就体现了教育部门要进行全面部署的目的,达到了扩大治理范围的目的。
二、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政策的任务解析
(一)对无资质机构进行停业整改
在之前的校外培训机构中,有很多机构并没有从业资质,教师也并不专业,无法给学生的成绩带来提升,使家长和学生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损失[3]。在2017年教育部门所提出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已经提出了实际的规范校外培训结构、审查培训机构办学资格的要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这一政策没有得到实际落实,影响了对校外机构进行审查的效果,仍然有很多没有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影响了培训市场。因此,在2018年下发的《通知》和《甘肃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意见,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对无许可证、无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大力整改,停止机构的营业,保障家长、学生以及行业其他机构的利益。
《通知》和《指导标准》中对拥有营业执照没有办学许可证、不符合办证标准以及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培训机构都制定了详细的规定。
(二)禁止超前教学,弱化应试效果
校外培训机构的建立初衷是为学生提供新型的学习环境,对学生在课堂上无法消化的知识进行二次讲解,或者激发学生的多方面兴趣,挖掘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是很多培训机构已经开始成为升学所使用的工具,破坏了教育行业发展的有序性,也影响了学校工作的开展,对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利的作用[4]。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中针对这一类现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培训机构不可以带领学生参加任何一项竞赛或者考试;严格处理与升学行为有关的培训;对实施不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进行追究。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中将规范培训机构作为了重要任务,对净化市场有重要意义。
三、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具体措施解析
(一)完善教育部门工作机制
首先需要增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保证治理工作的效率,使得工作中的信息和资源能够在不同部门之间共享,提高治理效果。其次,各个部门之间应当形成互相帮助、互相尊重的良好风气,保证最终任务的完成。
(二)增加群众反映渠道
我国人口多、地区范围大,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有限,因此必须要强化群众反映这一条渠道,利用群众的力量及时发现非法举办的校外培训。相关部门可以为群众设立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箱,并增加信息接收人员,使得每一位群众所举报的信息都能够被及时回复和上报。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教育部门应当合理的使用多种平台来进行宣传教育,让家长认识到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的危害性,在无形之中使家长形成正确的观念,提高家长对培训机构的认知。通过舆论宣传,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实施将会得到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对政策的实施和落实有重要意义[4]。
结束语: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影响下,各行各业都在不断的吸取高质量人才,对于人才的需求量逐渐增大。面对社会的需求,提升教育质量是缓解供不应求矛盾的主要措施,能够培养出更多的优质人才。校外培训机构可以为学生进行知识巩固和拓展,是促进学生综合发展的重要助力,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的局限性。为了调整局限性,各地的教育部门都应积极响应号召,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使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可以正常、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祁占勇,李清煜,王书琴 . 21世纪以来我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演进历程与理性选择[J] . 中国教育学刊 , 2019(06):37-43.
[2] 赵欣 . 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管的有效策略研究——以“有照无证”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管为例[J] .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 2019(05):16-19.
[3] 颜志敏 . 大一新生校外教育培训现状、问题及引导策略研究——以贵州大学2018级大一新生为例[J] .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 2019(09):71-72.
[4] 教育部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答记者问[J] . 基础教育参考,2018(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