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中看汉代女性的社会地位

发表时间:2020/6/19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35卷5期   作者:窦爱青
[导读] 女性的社会地位是女性研究的中心话题,而男尊女卑的思想又不是自古就有的
        摘要:女性的社会地位是女性研究的中心话题,而男尊女卑的思想又不是自古就有的,有学者认为,儒家观念给女性的生存带来了至深的影响,男尊女卑的女性观在西汉形成,在东汉得到强化。女性婚姻生活状态又是起社会地位的最好诠释,《孔雀东南飞》一诗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史学价值,我们可以通过它感知到两汉时期女性的婚姻生活状态。当时,门第观念已经存在;男尊女卑的现象也有,不过女性的地位相对较高;母权盛行,但也不是绝对的权威;纺织裁衣是妇女普遍学习的女工内容,有的还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所以,如果将汉代女性与后世女性进行比较,女子的社会地位是相对较高的。
         关键词:女性社会地位 婚姻生活 门第观念 男尊女卑 母权 纺织裁衣 经济收入
        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是汉乐府民歌中的一颗明珠,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史学价值。它讲述的是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被婆母驱赶回家,娘家兄长逼她改嫁,她以死殉情,焦仲卿听闻后,也自缢身亡的故事。读《孔雀东南飞》,有人读出了爱情的凄美,有人读出了形象的动人,有人读出了文辞的优美,而我却从诗歌背后看到两汉时期女性的婚姻生活状态。
        一、门第观念已经存在
        《左传》中记载:“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太子忽。”太子忽拒绝了,原因是“齐大非偶”,说明门第观念在中国由来已久,它在婚姻生活中的表现是两个家庭社会地位、历史声望以及经济实力方面的势均力敌,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门当户对”。门第观念表现的最突出的是魏晋时期,把人分为士族、庶族和寒族,相互之间不通婚。而两汉时期,门第观念已然存在,女子在婚姻中的地位受到娘家势力的影响。
        关于兰芝被遣的原因,历来有多种说法,如无子说、无礼节说、婆媳性格不合说等等,虽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缺少有力的证据。焦仲卿的母亲并没有提起过孩子的事情,无子只是读者们的一种推测,或许只是没有写到他们的孩子而已,是否有孩子还另当别论。而“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指责也在刘兰芝的自述“奉事循公姆,进止敢自专”中不攻自破。如果我们再细心斟酌他们的对话会发现,刘兰芝的出身恐怕是焦母最不满意的地方。她曾跟儿子说:“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东家有贤女”,说明他打心眼里是看不上刘兰芝的出身的,认为她与自己的儿子贵贱相别,而“东家”在我们的印象中是有钱人家的主人,焦母极力推荐“东家有贤女”,恐怕是觉得她与自己门当户对吧。兰芝辞别焦母时说的话也印证了这一点:“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这是她有礼有节的抗议:我就是小户人家的女儿,嫁到你们家是高攀了,很惭愧。这充分说明焦母在平时生活中经常让她感觉到婆婆对自己出身的挑剔。
        二、有男尊女卑的想象,但女性地位相对较高
        汉代的董仲舒是中国儒学史上举足轻重的一个人物,他在其著作《春秋繁露》中最先将男尊女卑的思想与阴阳五行相结合,为这一秩序找到了哲学基础。东汉班昭的《女诫》是女性自我约束的代表作,劝诫女子注意言行举止,提倡夫妻男主女从,指出对待公婆、叔妹的正确态度。类似于这些著作的出现,表明女子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处于从属地位。
        从《孔雀东南飞》中可以看出,尽管刘兰芝是个多才多艺,知书达理,不卑不亢的女性,她在婚姻中的自主权还是很少的,无论是被休弃,还是被改嫁,都是丈夫和父兄说的算。
        然而,兰芝也不是低眉顺眼、忍气吞声的小媳妇。“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她认识到婆母对自己的不接受,在自述遭遇后主动要求焦仲卿把自己遣返回家;面对焦仲卿的发誓,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再回到焦家的可能性很小;离开焦家时,早起化妆,辞别焦母,不卑不亢,有礼有节,丝毫没有弃妇的感觉。这些都可以看出兰芝是个性格刚烈,自尊自爱的女性。
        读到刘兰芝被遣回家后有太守家的儿子来提亲的情节时,有些人感到不可思议,认为这一定是作者为了美化兰芝的形象而虚构的,其实,在两汉时期,妇女改嫁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很普遍。

那时,贞操观念并没有那么盛行,妇女有一定的自由度可以离婚或改嫁。董仲舒认为,妻子在丈夫去世之后改嫁是合乎情理的正当行为,并不主张女子的从一而终,直到刘向才第一次系统而明确地提出“女子不事二夫”的观念。从这一方面看,两汉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还是相对较高的。
        三、“母权”盛行,但也不是绝对权威
        两汉时期,统治者提倡“以孝治天下”,长辈在家中的地位极高,尤其是生养子女的母亲,“隆汉盛典,尊崇母氏”,母权在当时的家庭关系中处于重要的位置。
        从诗中可以看出,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感情是很不错的,兰芝被遣也没有特别站得住脚的理由,可以说主要原因是焦母对她的不满和偏见。即便如此,焦仲卿不得不遵从母亲的指令,将刘兰芝遣送回家。
        然而,在刘兰芝的娘家,母权似乎就式微了。刘兰芝的母亲还是可以理解女儿的,面对媒人的提亲,她说“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这其实就是委婉的拒绝,作为母亲,她也希望女儿再嫁,所以一开始她说:“汝可去应之”。听完女儿的哭诉,她立刻就回绝了媒人又说:“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兰芝的哥哥知道这件事后,质问妹妹:“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兰芝只好识趣地答应了,也为她的悲剧结局奠定了基础。作为母亲,为什么不阻拦?难道是也想女儿赶紧嫁?亦或是天真地认为兰芝那么快就想通了?我认为是无力阻拦。
        同样是母亲,为何焦仲卿屈从于母亲,兰芝的哥哥却无视母亲的意见呢?我认为,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母亲的性格。焦母强势,“槌床便大怒”,儿子便只有屈从。刘母温柔,面对女儿无辜被遣,她也只是忍气吞声。二是儿子的素质。焦仲卿是读书人,受礼教的侵染更深,所以即使自己不愿意,也不敢忤逆母亲,只好将兰芝遣返回家。兰芝说自己“生小出野里”,他的兄长应该也是个乡野村夫,文化层次也不高,自然不会把听从母亲意见太当回事。
        母权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示了女性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在一些官吏的家中,母亲甚至可以在政务方面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母权虽然盛行,也并非是绝对权威,还和其他因素相辅相成。
        四、纺织裁衣是妇女普遍学习的女工内容
        在许多汉乐府诗歌中总能读到关于蚕桑的句子,如《陌上桑》。汉代养蚕采桑十分盛行,每年皇后会亲自主持养蚕仪式,蚕桑业十分发达。所以纺织裁衣是汉代女子普遍学习的女工内容。
        《孔雀东南飞》中兰芝的母亲“十三教汝织,十四学裁衣”,刘兰芝在自述遭遇时提“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尤其是在中产阶级家庭,纺织是妇女最常见的女工活动,所织布匹除了供自己家里使用之外,有的还可以拿出去卖了补贴家用,也就是说汉代妇女是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的,这也为她们的社会地位奠定了基础。
        有学者研究得知,汉代女性对于娘家的财产,在特定的条件下是有继承权的,这也是她们社会地位的有力体现。
       
        通过对《孔雀东南飞》的研读,我们透过刘兰芝的婚姻生活,可以看到,汉代女性的社会地位较之后世是比较高的,女性的独立意识,个性思想也比较强,只是在思想意识形态的侵蚀之下,男尊女卑的思想开始萌芽并发展,让后世的女性受到的束缚越来越多,越来越成为男性的附属品。
       
        参考文献:
        《汉代妇女生活情态》顾丽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2月出版ISBN:9787509728932
        《汉代婚姻形态》彭卫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9月出版ISBN:7300124011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