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如何做好国企综合治理工作

发表时间:2020/6/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6期   作者:谷俊伟
[导读]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关系着我们国家的安全与稳定。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保卫部  安徽淮南  232001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关系着我们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因此,做好国有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国有企业现今存在的问题,从多角度对新常态下国有煤炭企业综治维稳工作进行一些探究,以推进国企综治维稳工作效果。
        关键词:新常态;国有企业;问题;措施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经济新常态的趋势下,国企不断深化改革对企业员工思想上的冲击,对企业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国有企业稳定最有效的措施,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基础保证。淮河能源控股公司做为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首要任务,但作为拥有几万名职工的大型国企,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平安是上级领导和几千名职工家属的最大的愿望。所以,做好大型能源国企的综合治理工作对企业发展和安全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做好国企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能源企业的综治工作是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保证。抓好综治工作,能够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职工违法犯罪现象,维护公司的安定团结局面,建立良好的稳定环境,能够有力打击和防范各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安全生产。二是综治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文明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而我们的综治工作最主要的问题是教育人,通过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形成高尚的道德水准和优良作风。三是我单位的综治工作是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措施。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使企业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而综治工作在依法管理的情况下,不断规范职工的法律意识,尽可能减少职工违法行为,为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新常态下国企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传统的综合治理方式不能适应国企改革的需要
        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变革过快,综治工作难以做到协调统一。国有企业在发展的历程中,已经经历了不同时期的重大变革,信息化发展要求对于企业的变革要求进一步提速,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有企业很多固有的发展经营模式,企业的发展速度变快,各项信息的传递速度也在加速,同时信息保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也相应地增加了。在这样的前提下,国有企业综治工作的开展模式确没有相应的改变,依旧沿用着旧有的工作方式来应对当前越来越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进而导致工作在时效性,实效性等方面都难以符合当前的要求。
        2.2职工思想波动大
        当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煤矿企业效益不高,兼并、整合、关停相关举措,使员工思想波动较大。很多新型问题出现,大部分体现在一线职工的身上,如减少待遇、上班轮休换岗等问题直接影响着广大职工的经济利益,为了达到个人要求造成无理上访,发表不当言论、妨碍正常生产,各种不稳定因素盘根交错,给综治工作带来诸多麻烦。另外受社会发展影响,职工思想产生变化,多样化、差距化是最明显的表现。多元化的思想使得职工对国有企业的归属感不断降低,对追求个性自由化发展深深“着迷”,从而使得国有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难以贯彻实行。
        3做好国企综合治理工作的措施
        3.1转变思想观念,适应改革形势。


        为了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调整保卫工作思路,加强对保卫人员培训和训练,提高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深刻认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把国有企业的综治工作做到实处,有效地服务生产经营中心工作。首先,综治部门要转变自身观念,不能因为自身没有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就认为自己是一个附庸部门的错误思想,要时刻以自身为维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最重要部门自居,开展的相应工作都要认真负责,对于企业的发展方向也要尽量掌握,尽力配合。二是要通过工作实际效果说话,让企业逐渐正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综治部门要通过在重大会议期间,高度政治敏感时期保持企业的安全稳定,所有的相应工作要开展在前,提前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应急预演,对不稳定的个人或团体提前开展工作,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严格把控两个方面同时下手,让企业受惠于当前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企业整体的认识转变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
        3.2做好思想教育,树立法制思维
        突出重点,精心安排,全力做好对职工的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是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稳定职工队伍,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要想从根本上,源头上对企业治安状况进行有效地综合治理,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教育入手,强调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而对职工的教育不能被动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是广泛深入到广大职工中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掌握职工的思想脉膊,采取全员教育与重点人员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对职工进行超前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法治思维,就是在法治理念指导下,按照法治根本要求、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分析、判断、处理现实问题的思维方法和思维过程。法治思维相对应的是人治思维,人治是以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具有强烈的主观随意性;而法治则具有客观上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反对人治思维,就是要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事实也一再证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偏离法治轨道的维稳,只能越维越不稳,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3.3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多年来,坚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成立了由企业分管领导负责的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基层单位也相应建立治保委员会,通过健全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在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的责任与义务。
        另外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制订相应的制度,如《治安防范检查、隐患整改制度》、《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制度》、《车辆出入门管理制度》、《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一些了制度措施,为有效开展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保证。
        3.4加大人防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网络
        要突出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人防优势,全面抓好巡逻检查工作。根据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和企业自身特点,对重点部位进行分类划分,建立重点部位档案,完善防范措施。针对夜间防范问题,在各厂区组建以保安人员为主,更职人员配合的联合巡逻队,自觉地对厂区内的重要安全设施、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时、不定线、有规则、有目标的巡逻检查,有效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不给犯罪分子可称之机。
        4结束语
        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同样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转变观念、全员的教育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这就要求我们负责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必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做好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积极传承过去的经验与做法的基础上,着力在研究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实施新举措上下功夫,相信在新常态新形势下,不断开创国有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维稳责任机制[J].李树才.当代江西.2014(07)
        [2]基层维稳工作现存问题及完善措施[J].黎瑛.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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