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做轻松的班主任

发表时间:2020/6/28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第6期   作者:陈环
[导读] 学生相处时发生矛盾是常有的现象,班主任应以此为教育契机及时处理。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街小学校 陈环

摘要:学生相处时发生矛盾是常有的现象,班主任应以此为教育契机及时处理。小学生矛盾频发,班主任可以采取机智的方法引导学生正确面对自己的问题,并在自省和后果承担中得到教育和成长。
关键词:班主任  学生矛盾  处理
        学生每天在校园学习、生活的时间是很长的,同学相处时因为某些小事发生摩擦或者纠纷本是正常现象。事后,认为自己受委屈的一方大多选择告诉班主任或家长,希望老师和家长帮助解决。不管他们告到哪,最终还得班主任来面对和处理。如何解决是每个班主任必须面临的问题。
面对处理不完的学生矛盾,一些班主任通常会采用三步曲的做法:将争吵、打闹的双方叫到一起,先了解事发的缘由及经过,然后依据校纪、班规作出评判,对过错方一通批评教育,最后设法让争执双方来个握手言和....事实上大多数学生矛盾都不是一方的错误,而且这样的处理并没真正使孩子从中收到教育,所以矛盾仍会继续。矛盾不断,处理不止,班主任必定身心疲惫,甚至影响其它工作的顺利开展。
        那如何提高学生自己解决矛盾的能力,并使其在矛盾中得到教育,从而有效减少矛盾的发生,这是作为班主任的我经常思考的问题。二十多年的班主任工作经验,一直不断的学习和摸索,针对学生矛盾造成的后果的程度,我施行了三招,并因此成为了一个轻松的班主任。
        第一招:两个选择题。
        当学生之间出现小打小闹的摩擦纠纷时,我会先这样问:你们可以自己处理吗?学生小打小闹是常有的事情,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实际上这种矛盾对双方都未造成什么后果,告到老师处,只是为了寻求心理上的关心和帮助。
        提出问题后,我通常不会让学生马上回答,而是建议他们先到办公室外商量3——5分钟,然后告诉我结果。这样做的目的是给学生一个缓冲的时间,以便他们冷静下来面对自己造成的矛盾。可以看到,商讨的过程通常是一个和谐的过程,双方的注意力被转移,情绪会逐渐平和,矛盾也随之被淡化。3——5分钟的时间不长,他们必须专注讨论我给出的选择题,避免了矛盾的继续产生。
        当学生回答说可以的时候,我会接着问:你们觉得可以怎么处理?他们通常会选择互相道歉,彼此原谅,然后选择一些小小的处罚。此时,我会先表扬他们能正确面对错误,懂得反省和宽容。然后严肃地告诫他们,同样的错误不可再犯,否则直接以班规从重处理。
        学生通常不愿意选择用班规处理,一个是班规的惩处更严厉,另一个是要面对全班同学陈述自己的错误,面子上觉得过不去。有些学生脾气很拧,认为自己吃亏较多是绝对不愿意和解的。这个时候,过错比例较大的一方通常会想方设法去求得他的原谅,以期和解。在我看来,也就达到了让学生自我教育的目的。还是不愿和解的话,我就会要求班委会介入,了解事情缘由后让他们遵照班规领取相应的处罚。
        在这儿作一个说明,班主任在班级建立那一天,就应该和学生一起制定合理的,具有细则的班规。班规应具体明确班级目标和学生的行为准则,奖惩条例细化才能更好地约束学生的行为。惩罚条例可以是严格的,但必须是可操作的,且不会对学生造成伤害的。
        第二招:你做错了什么?
        当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较大,已经造成一定的后果时,我会把矛盾双方带到办公室,问他们一个问题:你做错了什么?以此,要求双方各自回顾事件的前情后果,并反思自己的行为过错。
        大多数的班主任会在此时询问学生事发的原因以及事情的经过,以此判断学生的行为过错。


为了理清事情的脉络,尽快寻求事情的真相,有的班主任还会引导学生去回忆,甚至用上“你是不是……”“他有没有……”“你可能是……”这一类的语言。老师的本意是弄清事情的真相,殊不知学生会理解成这是一种暗示,然后顺着这种引导去掩盖、歪曲事情的真相,最终无法达成应有的教育目的。
       “你做错了什么?”是对学生自省的要求。曾子曰 :“吾日三省吾身。”我们在遇到矛盾或冲突时,容易委过于人,认为是别人在与自己过不去,却忽视了自身的原因。事实上,一个善于自省的人,才能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能够扬长避短;而一个不善于自省的人,则会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样的错误。学生也是如此。矛盾的产生恰是教育契机的出现,处理矛盾的过程是我们对学生实施教育的过程,处理或惩戒都不是目的,使学生明白规则的意义,懂得做人做事的道理才是教育的目的。当他们面对“你做错了什么?”这一问题时,不得不回忆、反思的是自己的行为,而不是他人的过错。要求学生自省,正是让他们审视自身的问题,找到根源的所在,以便改正自己的错误。
        第三招:承担后果。
        解决学生矛盾的最后一步通常都是惩处——根据造成的后果及各自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的内容大多是:批评、罚站、扣操行分、写检查之类的。如果造成身体伤害或财物损坏,还要加上一定的赔偿。现在社会舆论提倡“赏识”教育,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再加上家长的积极推崇,老师是轻易不敢对有过错的学生实施惩罚的。用鼓励的方式培养孩子的自信固然是一种方式,但在提倡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18世纪法国教育家卢梭认为:“儿童所受到的惩罚,只应是他的过失招来的自然后果。” 这就是卢梭的“自然惩罚法则”,是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简单的说,自然惩罚法则就是让孩子在自作自受中体验到痛苦的责罚,强化痛苦的体验,从而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自然惩罚法则”的关键就是要让孩子感到自己的行为是自作自受,是应该受到惩罚的。
        校园内的学生如何承担后果呢?就是用恰当的行为弥补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对班级造成的损失。这种行为的选择要遵循以下原则:对应其过错的情况;符合学生情况,并可以执行的;尽量选择在校园内可以执行的;需要家长配合的提前和他们做好沟通;什么样的过错对应什么样的后果承担,在班级中应有所约定。
        例如:
        欺负同学的学生必须为被欺负的同学进行课间服务,直到得到他的原谅。
        用不文明言行对他人造成困扰的,做义务文明劝导员并做好每一次劝导的记录——时间、事件、劝导方式、结果。最后还要做出总结和反思。
        校园活动违纪导致班级扣分,必须利用课间在校园内做好事,挣回所扣分数。
        破坏公物的先做出相应赔偿,然后做一段时间的公物守护者——守护公物,及时制止可能损坏公物的不文明行为。(涉及到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要和学生的家长沟通好,由家长先借钱给孩子完成赔偿,然后让孩子“挣钱”还。孩子挣钱的方式最好是学生、家长、老师三方共同商定,并由家长督促孩子做好每一笔收入的记录,老师定时查看。)
同学间有了矛盾或纠纷,“官司”告了过来,班主任如果认为是小事坐视不理或暂缓处理,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但每天忙于“断案”,陷于“官司”,既无力其它工作也会产生职业倦怠。一个没有幸福感的班主任是带不出幸福的班级的。所以,运用智慧做轻松的班主任是每个班主任都应该追求的。
参考文献:
1.《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冯玥 汪文《中国青年报》2002年10月28日
2.《惩罚: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张丽《甘肃教育》 2015年18期
3.《卢梭教育思想述评》滕大春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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