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017300
摘要:本文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基础上,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角度,提出进一步完善工作格局、拓展监督覆盖、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思路和建议,探讨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设的路径和措施,以保障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科学运行、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体系风险防范
引言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管理体制等进行了一系列战略部署。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入,内部监督早已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免疫系统”和维护企业权益的“经济卫士”。监督是管理的再管理,只有融入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才能取得实效,构建企业业务全覆盖、各专业协同配合、监督成果共享的大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始终秉持“防范重于查处,服务先于监督”的原则,自2017年起,树立大安全理念,构建大监督体系,管控关口前移,本文以该公司为案例,深入分析“大监督”体系在企业管理中的现实意义。
1.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构建的思路
构建“五位一体”的监督格局。构建大监督体系,是以实现“生产安全”“经营安全”“廉政安全”“行为安全”的“大安全”理念为目标,充分整改内部监督职能,整合内部监督资源,构建“五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加强“一把手”对监督员体系的领导,减少汇报层级。重新定位内部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理论优势和技能水平,打造全新的监督体系,做到敢于真碰硬、真监督。利用“大数据”分享监督成果。加强对各类检查问题的整合,制定企业问题库。按照问题库梳理企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反馈问题整改闭环情况。做到工作问题整改有部署、有反馈、有总结。强化制度建设,择优配置人员。结合实际业务,持续优化制度建设,扎进制度的牢笼,堵塞管理体系漏洞。“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监督体系,首先要自己懂规矩、守规矩,对相关业务能够做到横向纵向融会贯通,相互关联。做到监督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企业内部业务,压实监督职责,夯实企业管理。打通晋升通道。让优秀的人到监督岗位锻炼,让锻炼成熟的人重回到职能部门负责重要岗位,从而打通人员晋升通道和轮岗机制,做到管控关口前移,逐步形成监督体系培养人才的工作氛围,超前管控风险,从根源上规避企业风险
2.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若干建议
2.1完善工作格局,形成监督合力
2.1.1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建立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在国有公司内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居于主导地位,应做到:必须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对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行全面监督,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持续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党内监督实现全面覆盖、责任压力一级传导一级;必须加强纪律检查和监察机构的专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各项工作规则、规定,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时、精准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权属企业党的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人和事等问题,并及时予以曝光;必须强化党委工作部门的职能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广泛开展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真正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落实到企业每一个基层党委、每一个基层支部、每一名共产党员。
2.1.2坚持以监审监督为抓手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国有企业监事机构、审计机构开展监督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依据。必须适应国有企业监事、审计体制改革要求,注重发挥监事、审计作用,为强化内部监督提供有效可靠的抓手。在监事会方面,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战略规划、投资决策、产权交易、收益分配、资金调度、改革改制、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开展落实法律法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的日常监督、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发挥“监督、管理、服务、评价、咨询”的工作职能,促进企业的健康运行、有序发展。在内部审计方面,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制定审计工作规划,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推动审计问题的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促进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重大规划、产业决策、工作部署在国有公司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促进国有企业科学管理、规范运行、高质发展,达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的目标。
2.2坚持以业务监督为切入
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必须涵盖业务全部领域、拓展到各层次权属单位、覆盖全体人员。必须依据《公司法》有关内部控制的要求,国有公司设立的财务、法务及其他业务部门,围绕企业的运营管理、风险防控开展监督。如,在财务监督方面,运用单一或系统的财务指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分析和督促,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总体架构设计,不断加强对企业财务运营情况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全面推进法律风险防控责任制建设,不断提升改革事项及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把关水平,以确保各项决策和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2.3把握重点难点,拓展监督领域
2.3.1着力政治监督。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及其地位作用,决定了其监督体系的政治属性,特别是必须通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把握好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定位和内容,重点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用好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专项检查等载体和手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定期充实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在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公众形象、社会评价等方面把好关。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并进行通报,以具体实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培育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政治文化,倡导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忠诚老实、勇于担当的价值观。
2.3.2着力纪律监督。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中,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处于主干地位、发挥保障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必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具体情节,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治未病、防未然”,防止“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加强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突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落实,同时抓好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落实,让纪律真正体现“带电”的震慑、惩治功能。
结束语
总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握监督重点、突破难点,注重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管用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运行机制,努力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参考文献
[1]马直辰,刘来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J].中国纪检监察, 579(01):36-38.
[2]毛世国.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J].党政干部论坛,2006(12): 38-40.
[3]李华,文冠超.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J].理论与当代,2018,No.411 (08):52-55.
[4]周叶知.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监督[J].经营管理者,2013 (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