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0/6/29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第5期   作者:杨航
[导读] 近年来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一些职业健康问题
         摘要:近年来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一些职业健康问题,人们对职业健康需求越来越高,职业病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有毒、有害物质等引发的疾病。目前我国职业卫生工作不能很好匹配社会发展的速度,导致职业病危害形势的严峻愈加严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技术的引进和使用,使得职业性有害因素与日增多,职业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
         关键词:职业病;防治;措施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虽然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目前防治工作的现状仍不容乐观,仍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我们应不断完善监管体制与工作体系,增加防监管治部门的监管力度,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与考核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监督企业对劳动合同管理与工伤保险条例的落实;还应提高诊断机构人员的诊断能力与专业水平,为职业病防治奠定基础;有效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的职业病维权绿色通道,保证劳动者自身的基本利益,不断推动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现状
         1、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不重视,社会重视不足。我国一些用人单位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不到位,忽视了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没有意识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忽视了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防治监管不够到位,危害了劳动者的健康利益。虽然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防治工作至今没有受到社会广泛人民的关注,相关的职业病危害与防治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这导致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阻碍。
         2、防治部门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虽然我国已建立职业病防治法,但是职业病防治相关的监督部门职责不明确,很多防治与实施都是由卫生行政部负责,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缺乏统一的协调性,职能交接进展较慢,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至今仍未完善,导致我国对职业病的预防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职业病防治的进程。另外我国的职业病危害人群具有典型的群体性,90% 以上的职业病患者都是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采矿业等。
         3、职业病诊断机构人员的鉴定能力。与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国职业病诊断机构人员的鉴定能力与技术水平仍未达到相关的标准,难以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求。很多地区至今仍未设立相关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新环境下出现的新职业病对监管部门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诊断机构人员的能力与水平直接影响着职业病防治的效果。但目前一些职业病诊断机构的鉴定管理不够到位,报告体系不健全,瞒报、迟报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鉴定效率低下,对职业病预防不及时,增加了我国对发病病情的估计难度与控制难度,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产生了很大的阻碍。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职业病源头防控机制尚未完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交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报告中必须提及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以及可能对劳动者造成的影响给予评估,并以此来确定危害类别和采取相对防护措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除卫生行政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在未提交报告或报告未通过审核时直接批准项目建设。但是在实践中,这种制度形同虚设,许多建设单位在项目批准时并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批, 或是避开审批部门,由其他部门代替审批,而这些审批部门甚至没有职业健康审查的资质,这使得卫生行政部门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2、健康检查不规范。

健康检查机构只重视检查项目,不重视劳动者的职业史、劳动现场作业环境等流行病学调查;只重视评价劳动者个体检查结果,不重视评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状况;只重视定期的健康检查,不重视上岗前和离岗时的检查;只重视检查的过程,不重视健康检查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统计。 这些都对健康检查的整体效果造成影响,导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服务范围内的健康体检信息不完整、不系统。此外,一些机构不按照认定的项目和指定的服务范围开展工作,相互争夺服务市场,在用人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3、劳动者本身的问题。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主体是劳动者,其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①健康检查意识差,甚至不知道健康检查是其应该享有的权利,在上岗前或离岗时不主动参与职业健康检查;②很多劳动者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寻求法律救济措施,使属于其的权利得不到保障;③职业卫生检查时过于被动,不积极主动争取,调换工作单位或解聘后劳动者不主动向用人单位索取健康监护档案,这给日后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带来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1、强化企业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政府更不断促进社会产业的优化与升级,淘汰高危害、高污染的工艺技术与行业。按照标准规范对行业进行合理的规划,加强对有职业危害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体系,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其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与义务,积极地采用有效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 严格约束企业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基本保障。我们还应不断加强群众监督职责,利用工会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工作保证,定期开展劳动监督检查,将劳动者的自身利益作为工作核心。不断完善劳动者卫生服务体系,提供给劳动者进行职业病维权的绿色通道,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劳动者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基本利益。
         2、完善监管体制与工作体系。我国应尽快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体制,明确卫生部门的职责,有效地整合行政资源,优化协调机制;建立合理的卫生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与管理质量;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政策,建立合理的综合管理体系,加强执法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有效地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3、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与考核。职业病防治工作应作为目标责任进行考核,遵从职业病防控指标体系的标准,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社会应在发展建设中对职业病防治进行长期规划,协调劳动者的健康利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
         4、提高诊断机构人员的诊断能力。职业病诊断机构作为职业病防治的基础机构,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我们应加强对技术工作人员相关技能的培训,有效地提高职业病技术人员的综合专业水平;加强对诊断机构人员的素质教育,减少对诊断结果瞒报、迟报的现象,还应及时更新诊断机构的监测设备,保证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职业病防治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劳动者和用人企业甚至全社会的意义非常重大。良好的职业卫生环境是延长劳动者有效工作年限、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因此,必须认真对待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职业病防治的立法以及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知识培训,坚决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和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制度,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最大程度地降低职业病危害。
         参考文献:
         [1] 申华坤,周波.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D]. 苏州大学 ,2019.
         [2] 聂 森 ,朱华文 .浅议增强行业自律在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J].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8(06).
         [3] 罗普泉,肖云龙. 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J]. 工业卫生与职业病 ,2018(05):39.
         [4] 潘菊新.浅谈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保健营养,2018,22(7):4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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