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论述

发表时间:2020/6/30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7期   作者:王东 李子敏
[导读] 摘要:招投标是常见承发包方式,对维护建筑市场竞争秩序与完善建筑管理体制有着现实意义。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266000
        摘要:招投标是常见承发包方式,对维护建筑市场竞争秩序与完善建筑管理体制有着现实意义。但实际上,受利益与监督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招投标过程中普遍存在招标人违规操作与投标人恶意行为等现象,严重违背了招投标的公开性与公正性等特征要求。对此,应当加强问题分析,对招投标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确保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策
        引言
        过去几年里我国招投标市场串标现象十分严重,如何规范建设项目招标市场成为当前建筑行业市场重要的研究话题。基于当前建筑行业实际情况,构建合理、完善、规范的招投标制度对于完善招投标乱象有着重要的作用,也能使招标过程更加公平,公开,公正,只有这样建筑行业工程招投标才能更加健康的运行发展。
        1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义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受技术经济评价方法与市场经济竞争机制影响的交易活动及管理方法,要求建筑工程项目交易始终遵循注重管理与诚信、公正公平等共赢原则,以此达到降低建设成本,提高项目建筑质量与效益等目的。招投标是目前国际通行的合理的承发包方式,在实践中体系越发完善,对我国建筑工程组织结构与管理理念等方面的革新有着积极意义。但建筑招投标市场运行仍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与建筑市场优化,导致招投标工作弊端逐渐显现;对此,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推动建筑行业稳中求进发展显得尤为关键。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问题
        2.1钻法律空子,规避招标
        虽然目前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但是一些人为了赚取高额利益,还是置法律于不顾,采取拆分的方式,将工程项目分解为几个小项目,使其达不到招投标的标准,规避招投标,选取自己中意的承包商进行发包。这样就会脱离法律的监管,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可控的安全隐患。部分发包商资质不够,或者偷工减料,影响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另外,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一些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由于工程项目巨大,可能单一的个体无法承担这一重任,这就需要将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的拆分,独立进行招投标的分项工作。
        2.2现行评标方法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成本管理基础主要是基于建设部、相关专业事务部和各省颁发的各种预算配额和相应的成本费用定额。预算定额是通过测量水利行业的各种支出而进行编制的,作为法定强制执行,这种模式,基于当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条件下是可行的。但是,由于竞争是目前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并且现有的定价模型不能满足竞争的需要。
        2.3缺乏监督管理
        资质审查形式化,审批把关条件宽松,同台竞争的企业资质参差不齐,低资质施工问题不能避免,甚至出现违法操作行为。企业备案制度执行,加大了对企业监督力度,但将区域外企业加强了防备,区域外投标人的要求更加严苛,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浓厚。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实施中,信用评价时间严重滞后,导致挂钩措施落实缺乏科学性与公平性。行政监督与公正监督、纪检监督形式化,介入深入浅显,甚至处于被动地位。
        3招投标问题解决对策
        3.1加强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准备阶段管理
        (1)相关部门加强对投招标与第三方机构监管,避免对三方机构与招标人相互勾结对招投标造成不利影响。

相关部门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投标前期贿赂情况严格惩处,避免行贿情况再次出现。相关部门加强招投标前期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招标人与第三方机构法律意识,严格守法保障招投标工作有序推进。(2)完善相关监督体制。相关监管部门要完善招投标前期工作监管机制,通过系统性监管确保整个投招标准备阶段合法性与有序性。(3)第三方机构提升自身自主性,为工程招投标准备工作提供基础。第三方机构要全面掌握些相关项目具体情况,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全面掌握相关建筑工程项目具体情况,以独立自主的角色参与到招投标活动之中,促进建筑工程招标准备全面完善。
        3.2规范评标办法,保证评标质量
        (1)综合评估方法。综合评估方法简单实用,易于操作,评估因素更加全面。可以量化难以使用的元素,并进行比较以选择最佳出价者。但是,投标人独立给出分数,对投标人的水平和知识要较高,否则主观随机性较大;评估指标的设置和每个指标的权重不能很好地确定,会经常出现投标人的综合水平跟分数不一致。因此,采用指标的综合评价方法应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二是合理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招标文件必须详细规定评标标准,要求要明确。在项目评标过程中,评价指标的排名和权重分布往往存在主观判断,需要克服。(2)已评估过的最低出价方法。已评估的最低投标价方法是在工程量清单定价模型下开发的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适用于对技术无特殊要求的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水利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性能。这种评估方法的想法是选择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公司,但报价不能低于其自身成本。可以理解为一种合理的低价招标方式,即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是在合理评价的原则下授予的。这种评标方法不仅保证了投标人的质量和时间要求,而且报价低廉,同时使投标人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这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并符合国际惯例的理想评估方法。已经审查过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原理是,在通过技术标准评估的前提下,总报价是最低的中标者。经认可的最低标价法的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成本,节省建设投资;尽量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腐败;节省了评估时间,减少了投标评估工作量。当项目较小且施工技术要求一般时,该评估方法可以最大化地简化投标评估过程。
        3.3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应当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法制建设,简化工作流程。建筑行业迅猛发展,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参照国家现象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招投标法的内容,对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展开提供基础保障。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迎合招投标工作特征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工作细则,优化评标与招投标等工作程序,避免出现违规现象。其次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招投标诚信化与规范化发展。纠正工作人员的职责理念,促使其加强对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的重要意识。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政府的联系,确保联合监督与执法机制有效落实,从而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环节与流程的监管力度。紧跟信息时代发展步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立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动态监管招投标现场与行为。加大合同管理力度,明确招投标双方权责利。通过标价栏等方式,规避与遏制市场中的低价抢价问题。最后政府应当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推进,落实企业信用评价与招投标挂钩激励措施,明确奖励范围与幅度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将发包人与招标人按规定写入招标文件内,逐步优化奖励条件,确保竞争公平性。逐步取消备案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弱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要求。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诚信体系建设,对参与体系建设的企业适当加分,为参与体系建设企业同样允许投标,从而有效推动诚信体系优化。
        结语
        国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在制度与法律等方面给予保障,提高了招投标不规范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金钱与权利交易的规范性。为了避免出现恶性竞争与市场漏洞的恶性循环,应当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完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创造良性竞争环境的同时,优化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1]廖小飞.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9,(25):180-181.
        [2]黄菁颖.电力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策略探讨[J].中国科技投资,2019(31):146.
        [3]刘金杰.电力工程招投标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探究[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9(40):188.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