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习兴趣一直以来都是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增强学生学习能力的最好动力,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很多教师不断寻求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良好方法。在小学数学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是尤为重要的。小学生年纪较小,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很不全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需要教会他们数学知识,更要传授学习方式,让学生们在学习中明事理,正人品,进行自主学习和自主探究,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增强学习能力。
关键词:小学数学,计算教学,学习兴趣
兴趣是引导学生学习最好的老师,尤其在小学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由此提升学生们的学习效率,让学生们在学习中更加容易的对知识进行理解和记忆。当学生们对所要学习的知识充满兴趣时,在听课的过程中就会尤为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听课的效率自然而然变得事半功倍。一个优秀的小学数学教师,必然在教学的过程中着重培养学生们的学习兴趣,进而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将教授数学转变为传授学习方法和学习道理,从而让学生们在学习中变得灵活,在学习中学习更多的学习方式,开发自身的数学思维。
一、加强沟通,情感激趣
在小学数学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发现,很多学生会因为对教师的态度而影响自身的学习态度,面对一些喜欢的教师时,这些学生往往在上课时会显得格外认真,如果教师能够借机培养学生们的学习兴趣,那么班级内的学科整体成绩就会变得有所提高。因此教师并不能一味的将时间和精力放在教学内容上,还要注重于学生们的情感培养,真正尊重学生们的课堂主体地位,对自身的角色定位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努力成为学生们的良师益友,从而更好的引导学生们努力学习。师生之间和谐相处是有效开展教学活动的基础要求,因此教师应当走入学生集体,深入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从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能够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教师应当以温和的教学方式,同学生展开情感交流,给予学生充分的关心和呵护,打破师生之间的心理隔阂,构建和谐友善的师生关系。引导学生们在和教师加深感情的过程中对数学学习产生兴趣。教师与学生的情感交流时有效提升学生课堂注意力,提高教学效率的基础内容。进行情感交流,提高学习兴趣,教师可以利用教学以外的时间和学生们进行谈话,从生活的角度进行更加全面的关心,在教育过程中注重学生的身心发展健康,从而让学生们感受到真挚的温暖和关怀。
二、手脑结合,实践激趣
数学是一门具有抽象性和逻辑性的学科,尤其是在计算教学中,学生们在学习时很难通过自己的逻辑想明白计算内容之间存在的关系和原理,为保持学习兴趣,让学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加清晰明确的了解到学习内容,教师可以选择进行一些实践教学,在实践的过程中,学生们能够通过动手更好的对学习到的知识和结论进行验证,从而加深自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例如在进行一些对铰的测量及计算教学时,教师可以让学生们充分利用教学道具,试着动手测量三角板的各种角度,或者动手制作不同的角,通过比对和观察,认识角的特点,学会角度的运算。有效的教学实践能够良好的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通过教育学具,教师可让学生们同桌之间分为小组,对知识点进行合作探究,也可让学生们在课下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和思考,在实践的过程中激发学生们的思维,让学生们更加有效的进行数学问题的思考。
三、结合实际,生活激趣
数学学科与生活实际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要培养学生们的计算兴趣,可以将计算与生活实际问题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教育教学过程,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们在这些生活情境中感受到数学问题的奥妙,拉近与计算的距离感,消减学习知识的陌生感从而更好的接受学习内容和知识。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应当以学生为主体,充分了解学生们的生活实际情况,从他们的兴趣出发,从而引导学生们对数学计算问题进行思考和理解。例如在进行小数减法的计算教学时,教师可营造一个购买零食的教学情境,让学生们还原日常生活中购买零食的样子,并且给不同的零食进行标价,与教学内容结合起来,让学生们在模拟生活的过程中理解计算在生活中应用之广泛。同时,教师也可以结合学生们喜爱的动画片进行相关的情景代入教学,利用多媒体、微课等先进的教学技术,让学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自然而然的把计算变得容易而生动。联系生活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能够让学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加认真和投入。
综上所述,激发小学生的数学计算兴趣,需要在充分了解小学生真是情况的基础上,正确认知阻碍学生们学习计算的因素,从而对症下药,让学生们在轻松愉悦的学习环境中更加自然的接受教师的教导。同时,教师也应当注重对学生们的鼓励和帮助,以更为温和详细的评价方式,让学生们真正的爱上数学,也和老师建立起良好的感情,为学生们未来的学习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许小莉. 小学数学教学中学生计算兴趣的培养[J]. 教育教学论坛,2014(28):268-269.
[2]李红梅. 浅谈如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数学学习的兴趣[J]. 现代阅读(教育版),2013(0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