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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发展中,城市的良好运作是建立在市政工程的基础建设良好质量上的。市政工程中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是市政规划建设发展的重要前提保障,在市政工程施工中,应合理科学地运用安全管理施工技术,保证城市规划下的市政工程施工能够取得更好的工程质量和效率。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研究分析,保证城市基础建设能够为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生产发展带来重要的意义,同样也是城市良性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现状
1.1管理控制意识薄弱
在城市规划下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中,其工程往往较为复杂繁琐,部分管理部门无法做到全程的细节质量控与安全管理,管理控制的意识相对较为薄弱。部分城市的市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工期定额政策,缩短工期使施工单位日夜不停地施工来迅速完成市政工程建设,导致一些不具备施工要求的人员被安排到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在计划内完成市政工程将部分施工工序简化,以至于施工的质量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同样施工人员的安全很大程度上受到影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安全施工的发生。
1.2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不规范
在城市工程施工过程中,市政工程的部分施工属于市政工程基础建设施工中最繁琐的一项内容。例如城市道路排水管道系统施工往往会因沟槽挖掘作业而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样这种地面过程往往受到空间和时间的影响。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居民分布情况及作息时间都会给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管道施工带来不同的施工难度增加。市政工程的实际施工受到的影响因素往往较多,且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导致很难形成统一的管理控制标准。部分施工单位在应对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不能够有效按照国家的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规范。同样,在市政工程施工中采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及不正规的搅拌方式对混凝土进行搅拌,在施工过程中的偷工减料都会影响市政工程使用和质量问题。
1.3市政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及施工现场问题
工程项目的施工主体是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也在施工项目部。施工单位在中标项目后,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制度,安全体系运行基本正常。然而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都不能到场,导致安全组织机构不完善,落实不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过程的生产安全管理埋下了隐患。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过程施工中安全监督管理的主力,一些项目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导致安全体系运行存在问题,甚至部分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更多的精力在处理其他问题上,本职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未履职到位。部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隐患的能力和督促隐患整改的能力不足,导致安全隐患未被发现或整改不及时。
1.4市政工程监理企业监管工作问题
工程监理与建设单位、承建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应当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活动。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施工过程生产安全进行管理,保障项目的持续推进。然而,在部分市政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监理对工程的生产安全进行了管理,但是,管理的力度不够,指出了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隐患整改不到位,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同时,部分监理企业中标项目后,临时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总监不到岗或者履职时间不够,专业工程师变化大,部分监理员专业能力不足,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程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未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被利益所诱惑,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不作为,甚至于维护施工单位,导致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隐患未有效的进行管理、控制,很有可能就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市政工程安全管理
2.1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相关地方政府结合建筑市场的运行状态,加强对人才的引入以及建设环境的监督控制。提升自己的建设管理的“硬实力”;同时,在软实力方面,加强对基层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控制,通过相关实现培训和技术引导,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制止查处违规现象。并最终结合市政监督机构的督察制度,严格执法,保证市政工程建设的有效性。
2.2创新建立行业监督
分析现阶段的安全管控,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对本单位责权的制定。虽然很多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都要遵循甲方的意见。但是万事要以合同为主,不能够一味谦让。在此基础上,建议相关地方政府采取行业监管的制度,以此来保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方面权益。建议相关单位将资金托管给“监理行业协会”,让协会代为考察,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考察机制,并针对国家的相应的监理法规和管理制度,配置一定的机构,工序,最终来加强整个监理单位和建立人员的监督管理情况。对此,需要相关人员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并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增加法规行业监督的效益,保证房屋市政建筑工程的安全化管理。
2.3推行工程保险制度
建议推行工程保险制度,这样能够有效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性,且借助一定的工程保险制度和方式,促进工程质量水平提升,以此来保证质量的安全风险,提升建筑的有效性,也能够缓解施工单位的建设风险。
2.4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对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而言,最为重要的便是对相关技术资料的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验收单等多方面安全技术相关资料。不仅如此,还应该实时记录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检查情况,通过书面材料的形式进行收录存档。市政工程技术以及安全方面的负责人员应该在正式施工之前,对工程的概况、安全管理措施、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并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开展单项工程之前,应该结合工程的具体施工内容、自身施工条件等相关条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还需要向现场施工人员普及相应的施工作业要求和具体施工内容,从而保证安全技术交底能够落实,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应该妥善保管相关书面材料,并且材料当中需要有双方的签字、技术交底时间等详细信息。另外,施工单位还应该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强化,并在任务单当中加入安全防护措施一项,确保任务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市政工程竣工之后,需要进行专业的验收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符合使用标准的情况下能够正式投入使用。
2.5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素质
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施工安全情况,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适当的培训工作能够提升施工人员的基础专业技能,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施工技能,使施工人员能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施工规范进行作业,进而保障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市政工程施工之前,应该结合工程性质建立相关的安全施工制度规范,并对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考核,为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保证施工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够满足基本的施工要求。在人才招募方面,施工单位除考核其施工技术之外,还应该注意对其安全施工理念进行考核。不仅如此,在管理施工人员时,应该采用岗位责任制,将工作职责进行细化,使不同岗位的权能和责任都能够得到明确,避免发生事故出现时互相推诿的情况。
2.6加强相关立法,保障施工安全
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正常发展中,离不开法律对国家及社会公民的约束。解决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问题也不例外,他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因此,想要真正保证公用工程安全问题,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关键。这不仅能够保证施工安全,更能够对相关负责人有所约束,一些市政地区偷工减料,违法乱纪,用人不当,挪用公款等问题都能够有所改善。这样就会有更多的资金,高素质技术人才投入到施工过程中,想要达到施工安全的目标,也不是难事。因此,国家加强相关立法是必须的。
2.7运用高素质技术人才
一个工程不单单是一个人能够完成的。他需要一支足够强大的,专业的队伍。这支队伍能够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方案,让资金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当这些能够一一实现以后,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就能得到很好地解决。不需要出动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规范工程安全管理。它能够自然而然的形成一种良好的趋势,而这种趋势一旦形成,对公用工程安全问题的管理就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解决。如何培养和选拔这些高素质人才呢?首先,大学生是良好的选拔资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就业问题。其次,加强对非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最后,制定合理的政策,提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他们的就业成果和劳动效率。
2.8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在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建设中全面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要全面依照管理制度进行,项目施工建设部门要全面践行国家各项制度规范,结合项目施工现状进行管理,强化企业制度保障,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能趋向于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践中,要提升制度建设规范性与可执行性,确定市政施工安全管理各项职责。监理部门要拟定更为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人员采取专业化安全教育工作,确保现场人员能掌握各项管理制度基本要求,便于对制度进行全面实践。其次,还要设定完整的奖惩制度与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对施工中各类事故问题及时追究主要责任人,确保项目施工建设活动稳定进行。
结语
总而言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量较大,施工消耗周期较长,施工环境较为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诸多施工安全事故。所以当前施工部门要明确项目施工基本特点,依照施工管理问题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从细节部分进行控制,发挥监理部门安全与质量监管实效性,保障项目施工活动全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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