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李玮

发表时间:2020/7/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7期   作者:李玮
[导读]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基础、物质基础。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河南郑州  450001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基础、物质基础。虽然现如今国有企业在业务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但国有企业的竞争压力也呈正相关关系,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来说很有必要。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其中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发展国有企业过程中须将实际生产经营和行业特点有效结合,对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相关思考、充分调纪检监察工作的内生动力,从而为构建优良的创业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廉洁教育;思考
        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运营当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流程,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可以避免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为工作环境树立指明灯,指引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遵纪守法、尽责尽职,从而为社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创业环境,为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纪检监察工作全局做了详尽阐释,贯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路径和理论方法,二次全会为了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理论依据,同时习总书记在二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也为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国有企业在实际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应鼓励相关人员积极思考、大胆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式,以确保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作用,为国有企业也为社会更好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一、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性和作用
        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的最主要目标就是不断完善和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为较好实现国有企业这一主要目标,就需要充分发挥党纲党纪制度方面的约束作用和落实相关实际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因此,对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很有必要性,承担着重要作用,重点体现在如下两方面:
        其一,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良好的环境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能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而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国有企业环境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序展开。不难发现,国有企业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出现了个别违法乱纪的情况,缺乏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监督,不仅间接导致出现国有企业内部员工心理不安的问题,而且直接加速了国有企业内部矛盾的形成、更严重地引发激烈冲突,这种情况的出现为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恶劣影响、甚至是难以保证维持企业的日常管理。违法乱纪是国有企业最为避讳的政治问题,为了给国有企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因此面对此类行为绝不容姑息、须严厉打击,才能从根本平复基层员工的不满情绪、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矛盾冲突发生的可能性。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对国有企业起到很好的监督、督查作用,通过开展相关工作能及时发现企业内部出现的违法乱纪行为并对出现的此类行为给予严厉惩治。综上可知,对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对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二,国有企业的发展和纪检监察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国有企业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需要运营的企业业务范围之广、种类之多,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工作。除了将自身基本业务处理得当,而且企业的物业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也都需要有效开展。若想国有企业取得更加完美的健康发展的保障,那么最大程度地降低各个环节漏洞出现的可能性就显得尤为迫切。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对国有企业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严格约束,从源头处扼杀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的出现,以保证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变得透明、清朗,从而更好地助力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更好发展。
        二、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不难发现国有企业中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仍普遍存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习总书记多番强调党内存在一个不同程度的不敢监督、抵制监督和不愿监督的突出问题,监督上下级、同级之间存在怕丢选票、穿小鞋、伤和气等问题,就造成司法监督过晚、同级监督不硬、上级监督过远以及群众监督过于分散等问题的出现。
        (一)缺乏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执行力弱
        目前,我国大多国有企业缺乏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现存的制度体系往往具有专业度不够、操作性弱、针对性差等特点,对制度建设更多的是注重形式而忽略了及时修改、完善制度,对于已经和党中央要求、企业现代发展存在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更新替代、及时修订。纪检监察工作在执行时监督监察和跟踪落实等方面还不到位,尚且存在空白和盲区。
        (二)对纪检监察认识不深、重视程度不高
        目前国有企业的各层领导班子存在不同程度的轻党建、重经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忽视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性问题,没有把从严治党管党的认识贯穿于企业经济发展始终,并未认识到从严治党应该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而是将工作重心都放在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长此以往“两层皮”的现象层出不穷。纪检监察主要负责监督、督查企业各个环节,造成国有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很深的误解,偏见地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对国有企业的运营不会带来实质性的实绩,反而因为监督、约束作用影响了之间的和气,进而削弱了广大基层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综上等原因造成部分国有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更甚至达到了排斥的现状,因此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设置不合理、相关部门人员配备不齐全等问题也很普遍,部分纪检监察部门的实际工作也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主动深入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或者不知道该如何开展相关工作。这种就很难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内生动力,更无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就违背了设置纪检监察的初衷。
        (三)纪检监察团队素质水平不高,能力水平不足
        目前纪检监察部门的公职人员整体能力层次不齐,多数因为公职人员并非是专业的相关人员,而是兼职、转岗来的工作人员。由于欠缺相关的专业知识,自身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专业的认识,不能全面了解、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内容,更为可悲的是部分人员连基本的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开展都盲人摸象。这种层次不齐的工作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工作过程不规范、出现偏差及不严谨的特点,专业水平不高严重限制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进行。
        (四)“一岗双责”缺失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工作上多流于表面,濒危务实到实际工作行动中。比如工作可以做到多番强调部署多,但缺乏足够的监察和督促,而廉政谈话和警示谈话在部门负责人和额分管单位间进行得寥寥数次。工作多流于表面,并未从根本上实现由被动履责过渡到主动担责这一步,也未实现从原则部署过渡到具体协调这一步,表率之责、监管之责、分管之责和指导之责等方面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为避免伤和气将所属领域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推诿扯皮到纪委身上,更是为了保存面子避免对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指出,也未做出及时通知整改的行动。
        (五)纪检监察工作形式单一、陈旧化
        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多是负责监督、监察,是负责企业各项生产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和企业稳定长远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繁琐的综合工作,因为其自身特点造成纪检监察工作形式单一化、陈旧化。纪检监察制度并非是一层不变的,会随着党中央的相关政策而有适当调整,但工作人员根据主观思想继续遵循之前的规章制度,采取之前的经验进行开展相关工作,在业务方面仍旧未向社会公开,并未实施业务公开工作;对于企业人才选拔制度仍遵循之前的规章制度,缺乏完善的违规操作选拔人才的惩治条例;干部选拔过程的不透明化、以及干部责任划分追究制度尚且没有或者不完善。这就使得纪检监察工作多年未发生改变,思想局限于教条主义、工作形式度局限于之前的经验主义,内容陈旧且不透明化,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三、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健全制度体系,狠抓日常监督
        新时代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应当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社会主义思想相一致,对于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应与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和出台的各项规章条例保持高度一致,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纪检监察工作有其独特的自身体质特点,应当在开展实际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尽可能内化其特色,对企业容易出现问题的各领域、各环节、各岗位和各部门针对性地构建规章制度,尽可能结合自身特点构建一个分工明确、整体和谐但彼此又相互约束的纪检监察制度机制,使制度成为一个实效性强、与时俱进、有针对性的、完善又能充分发挥其约束作用的体系。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主要的目标是监督,全面把握聚焦定位、责任压实和力量倾斜,深入理解监督工作的外延和内涵,切实做好经常性监督和日常监督,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协助不包揽和推动不代替,深入认识到对监督工作要全面发力、全面从严,全面把握监督执纪的“四个形态”,有针对性地对大小病分治,即小病早下药、大病早动刀的快准狠的工作方式,为企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真实地让企业部门各领导班子真切感受到监督的力量、监督的存在,确保企业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党内监督和司法监督,不给违法乱纪留任何盲区、空白。
        (二)狠抓主体责任,重在压出实效
        纪检监察工作由于工作的复杂性和工作人员的层次不齐性而必须落实相关责任,尤其是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班子是一个企业政治方向的领头羊,只要领导班子的思想认知无误、责任意识强、落实到位企业党委班子的主体责任就能为企业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保驾护航、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意识支撑。国有企业党政部门应积极履行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国有企业的中心工作和党建的融合发展再提升一个高度,为国有企业搭建一个党建引领企业发展的平台,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以及日常教育都要持续加强,不得松懈,鼓励领导班子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勇于创新发展理念,科学合理地对未来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并从中发现更多的挑战和机遇。其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应明确自身主责主业积极协助本企业党委的工作,以此加强党的领导。作为监督者,应督查各级支部书记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头羊,督促企业各个工作人员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意识,提倡班子成员积极协调好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提高能力水平,练就过硬本领
        涉及面广、内容繁多复杂、较强的专业性、实时的政策性、明确的政治性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特特点。这就对各级纪检监察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我们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将目光放长远、扎实练就过硬本领,沉着冷静面对与时代俱进的工作要求,要时刻以急不可耐的紧迫感、透不过气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学习党规党纪、纪检监察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时刻以高要求、严标准不断提醒自己自觉提高应变能力、调研能力和专业业务能力,善于应用法制方式、法制思维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明确职责所在、积极勇于作为,不断尝试寻找经常性监督的创新点和亮点,自觉、及时更新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实现高质量、高效率方向发展。同时各级纪委应细化工作流程、细化各级监督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并有效降低管控风险,纪委在行使权力时慎言慎行、对自身要求要发扬鸡蛋里挑骨头精神,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我批评,坚持刀刃向里也坚决杜绝“灯下黑”的出现,对存在钻法律空子做违法乱纪的监察干部执行“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坚决查处执纪违纪、严肃问责失职失责,将违法乱纪的苗头扼杀在萌芽中。对于不适合待在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人员,坚决调离工作岗位,努力打造一个忠诚干净、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担当尽责的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团队,切实把习总书记强调的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
        (四)强化严谨规范,狠抓执纪审查
        国有企业要将政治建设放到首位,各级党委作为国有企业的政治建设的领头羊,应充分发挥好领头羊的作用带好国有企业推进党的五大建设,即政治、组织、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同时要做好党中央印发的相关学习材料的宣传以及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力度。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全覆盖、零容忍、震慑周期长、持续高度关注、无禁区、强高压的反腐败工作,重点聚焦招标投标、物质采购和干部任用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违法乱纪问题,依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党内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格分类惩治,深刻认识到思想建设是第一位,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工作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做到执纪严格和协同纪法,将厚爱巧妙融合到严管、约束与激励并存,做到实事求是和科学精准,从而将纪检监察工作一步步推行更加法制化、规范化。
        (五)创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形式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为紧随时代脚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需求。国有企业应将自身体制特点与实际发展相结合,调整现有的工作思路,确保国有企业的主观思想和实际的客观事物发展状况相适应,为避免教条主义思想的毒害应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保持实事求是。国有企业运营时须进一步深化企业内务公开工作,为的是让企业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权力应用的更加合法,以此从根本上、源头处消除腐败现象的出现;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人才任用选拔制度,对存在的走后门、越位升职等具体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全面落实纪委干部选拔机制,建立并完善纪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责任追究制度,将纪委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变得透明化、合理化、合法化,进而为纪检监察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四、结束语
        国有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协助,纪检监察是党的建设中重要内容,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根本保证了其政治方向的正确性。国有企业在新时代性下面临很多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应从思想上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摒除传统观念和僵化思想,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充实自己,大胆创新改革和积极探索思考,以正确有效的措施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其内生潜力,以新作为、新担当为国有企业稳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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