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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岗双责”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要求,是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一岗双责”在当下各行业中均有应用,有效的加强了党的建设,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减少了党员干部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是防止党员干部腐败的重要途径。现阶段“一岗双责”在企业中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文章就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供行业参考。
关键词:一岗双责;从严治党;党风建设
一、新形势下“一岗双责”的重要性
“一岗”是指领导干部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不仅需要负责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职务工作责任,更是需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一岗双责”是党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和具备的政治优势,在新形势发展背景下更是显得十分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岗双责”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党的建设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收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中,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通过对“两个责任”的强化,促进形成全党共同抓的局面。因此,认识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满足新形势的新要求,十分有必要实行“一岗双责”。
“一岗双责”是企业党员干部管理的必然选择。在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当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传统文化,也是其发展的灵魂和基础,是确保国有企业稳步发展的优势,只有通过加强和完善对党的建设,优化党的建设,才可能真正地实现将国有企业作为党和国家最坚实力量的目标。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点,贯彻“一岗双责”是必然选择。
“一岗双责”是解决目前企业党建问题、提高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当前,由于国有企业的企业属性,多数领导干部的重心都放在抓经济效益方面,在我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当中存在着各种问题,例如,没有意识到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建设逐渐走向边缘化等,直接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甚至对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危害,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二、企业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
2.1思想认识不到位
在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过程中,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对制度内容的了解,导致思想不全面,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甚至部分党员干部严重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为搞好经济工作就是工作业绩的最好体现。此外,部分行政领导认为,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应该由专业党建部门负责,自己无需多问多管,做好本职工作即可。基于此,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对“一刚双责”思想认识不到位。
2.2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党员干部虽然具有一定的“一岗双责”意识,但是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亲力亲为,工作履行形式化严重,无法保障从严治党工作内容的落实。同时,也会出现一类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工作当中,仅仅在年初、年终展开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2.3考核评价不到位
企业未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党员干部对“一岗双责”制度的履行。
由于缺少相关的管理机制,部分党员干部缺少从严治党理念,也就导致当下不能较好地保障企业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使得企业“一岗双责”未能取得实效。
2.4党建业务能力素质不到位
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建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不够高,更是缺乏实际工作经验,自身党建、业务能力水平和素质都不够高,再加上缺乏工作热情,在党风廉政建设当中无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进而导致党建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提高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措施
3.1强化学习引领与担当作为
党员领导干部应坚持理论学习,使全面从严治党入脑入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理论学习成为提升自身政治素质的行动自觉,作为自身修为的必修课,作为考察、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强化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起着风向标、示范者效应。一方面要身体力行做表率,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企业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按照党支部安排完成各项任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判,了解分管领域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党纪国法等情况,指导分管领域扎实开展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督促分管单位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正反典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工作,对发现问题的人和事要及时及早采取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教育批评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渐。
3.2强化问题导向与教育引导
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分管领域一线,重点对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等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切实增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督促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推进。
强化教育引导要加强分类指导,利学精准施策,增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员领导干部除自身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外,还要坚持对分管领域各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督促分管单位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要坚持把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正反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贯穿始终,筑牢思想防线。要坚持开展对软弱涣散党支部、问题党员的关心、帮助、教育、转化、引导工作,通过抓问题整改促工作推进,抓教育转化促认识提升,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3强化监督问责与组织领导职能
纪检监察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敏锐性,敢于对一切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亮剑。要运用问责机制,问责一人,教育一片,警示全体。要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日常规范抓起,通过要求、约束、规范等机制,实现对党员干部责任的强化。
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抓住主体责任引领。理清党的建设工作清单,时刻绷紧党的建设这根弦。二是抓住关键少数作为。一个单位,抓住分管领导,督促分管领导在分管领域履职尽责,把好关口,就会带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向好。坚持分管领导常态化监督管理、常态化汇报反馈情况,党组(党委)定期研判,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所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才会凸显实效。
四、结语
“一岗双责”是指党员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自身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以保障企业工作中的党风建设。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及党员发展意义深远,因此,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争当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切实加强企业党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发展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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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英伟.基层企业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浅析[J].广西电业,2019(08):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