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对信访稳定工作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7/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7期   作者:张银叶
[导读] 摘要: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加快,企业内部隐藏的各种矛盾逐渐凸显,信访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极其严峻。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办公室
        摘要: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加快,企业内部隐藏的各种矛盾逐渐凸显,信访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极其严峻。本文旨在通过对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行分析,提出现阶段企业信访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应对信访问题的完善措施,以期能够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稳定工作。
        关键词:信访稳定,初信初访,去产能
        信访工作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润滑剂,是群众矛盾纠结的调和剂,作为职工群众民意的表达途径,充分利用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对于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会有极大地影响。现阶段,在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下,在去产能的政策背景下,应当紧紧围绕当前信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考量,有针对性的完善工作措施和对策,不断提高信访队伍的综合素质,扎实推进初信初访制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信访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近几年来,我国煤炭产能过剩矛盾愈来愈突出,煤炭价格持续下滑,一大批低端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被迫退出市场。与此同时,煤炭行业也面临着先进产能不足的问题,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加之,近年大气污染治理的压力,以及本部矿井受入炉煤热值限制,导致本部矿井无法实现正常生产,企业经营形势不容乐观。今年伊始,企业响应国家新一轮的去产能政策,积极开展去产能工作。此次去产能涉及面广、时间安排紧、任务重,从开始实施到煤矿关闭,耗用时间短,各项工作任务异常复杂和繁重,矛盾更容易激化。这给我们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要求我们把推动和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核心任务,以构建“稳定、和谐、文明”企业为目标,积极摸索适用新形势的工作方法和思路,提前预防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确保依法及时就地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
        二、现阶段企业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通常是关系到集体利益及个人利益,在工作中有较强的政策性且处理难度大,同时部分信访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识了解比较少,没有良好的法治意识等,一旦不满意事情的解决方案就会无理取闹,从而也加大信访工作的难度。①而且,基层单位信访专职人员队伍不够充实,多种原因导致初信初访工作在基层单位落实不到位现象的发生。
        (一)信访人错误思想的主导
        在企业转型时期,企业发展和群众需求的不平衡性,致使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位职工群众抱有更大的期待,信访愿望更强烈,借助现代信息渠道、匿名信上访的现象明显增多。又由于信访制度对实体权利救济的直接迅速,对实体正义的特别关注,使得人民群众对信访制度抱有一种不正常的期待,在他们看来,真正权利救济的终局程序是信访不是诉讼。②这也导致不少信访事件明明应当适用司法程序,因为信访人的错误认识反倒提出信访事项申请,希望作为信访案件处理。更有甚者,部分上访者为了引起更多的关注,会将事情故意夸大、闹大,容易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集结更多的人进行造势。一些上访人员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不按上访程序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初信初访工作落实不到位
        大量重信重访乃至闹访事件的发生,固然有实体权利无法得到救济的原因,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很多信访群众之所以走上越级上访闹访的道路,还在于基层单位接访时的冷漠和疏漏,致使信访人带有某些情绪化的东西。在一些重访上访事件中,信访人情绪因素的掺入使得原本可能并不复杂的案件,解决起来更有困难,增加了后续工作的难度。③
        具体分析其中的原由,一方面是由于案件本身因涉及问题复杂,调查取证困难,特别是某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工伤问题、职称问题、人事调动问题等,因时过境迁、政策演变、证据遗失、当事人难寻等原因,处理起来比较困难。④另一方面则是信访工作人员的原因。现阶段基层单位除了个别大矿外,其余各基层单位基本没有富余人员专职从事信访工作,信访干部力量不足,更多时候工作人员从事各种业务,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专心处理信访事件,信访工作变得力不从心,容易造成久拖不决,降低了群众的信任度。同时,实际工作能力的薄弱以及对政策理解的偏差,导致工作人员并不完全具备处理信访事件的能力和素质,造成信访事件处理效果不佳,难以达到国家和企业对初信初访工作的要求。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应对措施
        为适应新阶段企业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不断提高信访工作办事效率,强化信访工作的责任落实,有效化解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方法,强化维稳措施,提高工作能力,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防控机制
        在重大项目推进前,应当详细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排查、收集、分析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制定工作预案,完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防止工作推进过程中稳定风险发生。针对去产能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想要更好的应对有关信访事件的发生,首先应当严格按照《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信访稳定隐患月度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对可能发生的信访隐患进行排查,针对2019年退出矿井是生产矿井,职工分流安置压力大等情况,要强化底线思维,认真对煤炭过剩去产能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进行全覆盖、无疏漏排查,尤其应当注意对潜在的苗头性问题的排查,加大对去产能矿井和分流安置人群的排查力度,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要按照业务主管范围进行分类并移交给业务部门,及时分析,制定化解措施和稳控方案,妥善解决退出矿井的遗留问题,化解矛盾,消除隐患,防止信访稳定事件发生。


        去产能工作开展过程中,一旦发生信访事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稳定工作体系》要求,立即启动《义煤公司信访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第一时间上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处置。涉案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待上访职工群众,解答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应当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义煤公司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跟踪督办、总结通报。
        (二)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
        我国的信访制度是一个“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体制,基于初信初访责任部门与信访群众联系的紧密性,对相关情况的熟悉程度,初信初访部门对于纠纷的解决应当更为有效和迅捷。而且,职工群众的初信初访一般属于正常上访,初信初访解决好了,信访事项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解决不好就丧失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可能使简单问题复杂化、扩大化。⑤初信初访作为信访工作的初始阶段,能否认真对待、快速处置初信初访,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意义。
        在具体工作中,首先压实初信初访,坚持“来访必接、有诉必登”,对职工家属的各类诉求,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受理、办理,坚持早发现、早处理、早到位,按照以人为本、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原则,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分析案情,研判定性。对于需要上级单位解决的,尽快上报上级部门,取得上级部门的帮助与支持。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企业去产能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充分保证企业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其次落实首办责任制,有权处理部室、责任单位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凡因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不及时,责任不落实,造成赴京到省上访的、大规模集体上访或极端恶性事件的,或者因玩忽职守,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不当、政策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对那些应该在基层解决而未得到解决,导致对初信初访事项反映的同一问题发生二次上访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三)增强信访队伍建设
        鉴于信访问题的复杂性和来源的多样性,可能涉及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工农关系等,因而对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开展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访队伍建设,为此,企业应当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队伍。首先应当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学习,着重对信访相关工作业务的处理能力、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对不同事件的变通能力等学习。⑥同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促进基层工作交流,不断提升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信访干部培养。其次要加强信访机构建设,注重干部交流和调配,实事求是设置机构编制,配齐配足配强信访力量,形成科学合理、后继有人的梯次结构,形成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专兼职信访工作队伍。
        四、结语
        信访稳定工作是帮助广大职工群众排忧解难、表达自己意愿以及防止矛盾激化的重要防线,对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促进发展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企业去产能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我们应当通过开展相应的政策宣传、思想教育、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摆正信访人的信访观念,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引导职工群众通过正确途径反映问题,进而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效提升企业信访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我们只有不断健全信访防控机制、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增强信访队伍的建设,才能应对当前的新形势对信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打赢2019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攻坚战。
        参考文献:
        1、储勇军,《试论我国信访制度的完善》,载于《法制与社会》,2010年5月(下)。
        2、李琳,《注重初信初访解决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研究》,载于《中国石油石化》。
        3、宋翼,《浅析新形势下国有煤炭企业的信访工作》,载于《企业技术开发》,2015年12月第34卷第36期。
        4、李京泽《浅谈新媒体时代企业信访工作》,载于《中国报业》,2017年11月(下),第57页。
        5、臧占胜,《论及时处理初信初访对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载于《改革开放》,2014年第4期。
        6、钟汉云,《新时期国有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浅析》,载于《现代国企研究》,2019年2月(下)。
        7、王晓明,《信访工作的现实困境及对策研究》,载于《工作指导》,第313期。
        8、王浩,《政府应对国有煤炭企业信访问题的对策研究——以B煤炭公司为例》,内蒙古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
        9、王可训,《温州国企改革中职工信访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
        注释:
        ①宋翼,《浅析新形势下国有煤炭企业的信访工作》,载于《企业技术开发》,2015年12月第34卷第36期,第16页。
        ②储勇军,《试论我国信访制度的完善》,载于《法制与社会》,2010年5月(下),第154页。
        ③储勇军,《试论我国信访制度的完善》,载于《法制与社会》,2010年5月(下),第153页。
        ④李琳,《注重初信初访解决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研究》,载于《中国石油石化》,第85页。
        ⑤臧占胜,《论及时处理初信初访对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载于《改革开放》,2014年第4期,第41页。
        ⑥李京泽《浅谈新媒体时代企业信访工作》,载于《中国报业》,2017年11月(下),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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