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梁黔水

发表时间:2020/7/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7期   作者:梁黔水
[导读] 摘要:通过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查出问题和隐患的剖析,从企业层面、政府监管层面和安全中介机构层面出发,查找分析了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管理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州遵义  563000
        摘要:通过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查出问题和隐患的剖析,从企业层面、政府监管层面和安全中介机构层面出发,查找分析了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管理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关键词: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非煤矿山企业将矿山生产作业外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为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安监部门的安排和指导下,紧盯遏重环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隐患治理,积极破解尾矿库监管难题;狠抓双重预防,充分发挥试点引领作用;强化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
        1、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企业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忽视源头管理,矿山建设存在隐患。检查中发现不少矿山未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未切实履行安全“三同时”要求,以及前期的地勘报告勘察数据不准确,导致部分矿山资源禀赋差、地质勘查严重与实际不符,造成资源极度破坏与浪费,以为后期的安全生产埋下了安全隐患。
        (2)对安全生产工作从思想上认识不够,诸多企业仍然是传统经验管理。一些矿山无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有不少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委托中介机构所做或从网上下载抄袭,未结合自身生产工艺和岗位特点,只为应付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不检查、不考核;忽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部分民营矿山企业负责人对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知识了解不多,未能主动获取相关知识、学习并使用;对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不学或学习不透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没有引起企业思想上的认同,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重视,企业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没有真正全程参与其中,对风险管控知识知之甚少,对风险状况仍然心中无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上成为档案化,没有真正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得以运行,基层对双重预防机制基本理论不掌握,企业开展风险辨识、风险管控以及和标准化相结合等相关工作难度较大,要加大相关宣传培训力度。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1]。安全生产费不能足额提取和使用;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积极;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低,本质安全程度不高。
        (4)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低[1-2]。大部分民营矿山未配备采矿、地质、测量和设备管理技术人员,作业现场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违规开采、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时有发生;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流动性大,安全意识淡薄,上岗作业培训不到位,习惯性违规违章较为普遍;企业负责人既不重视,也无能力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组织开展岗位培训,职工安全素质和技能低下。一些矿山将采矿生产整体外包,自身又缺乏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有些矿山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不懂基本开采知识,安全管理“以包代管”的现象严重。
        (5)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执行不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深入。同时,也不能很好的利用安监部门的检查结果和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地整治。
        (6)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措施落实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心存侥幸、盲目乐观,管理措施、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不少矿山编制的预案,未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2号令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应急预案,进行风险识别以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等等。编制的预案缺乏真正的可操作性,应急培训和演练不积极、不到位,应急能力不能满足应急要求。


        (7)企业常常重视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却忽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检查中发现,一些矿山的管理技术人员不清楚自身的安全职责。由于技术和管理人员多数都处在工艺设计、生产管理的重要岗位上,他们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决定着工艺、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所下达命令的科学性。因此,企业要加大该类人员的安全培训。
        (8)在日常安全管理中,不少矿山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布置轻落实、重形式轻实干”的现象,使安全管理出现漏洞,不利于安全生产。有的矿山企业能够及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下发安全文件、传达安全精神,安全工作布置看似井井有条,却在落实上大打折扣。工作布置多,检查落实少;表面文章多,真抓实干少。在安全管理上,并不缺乏各类刚性制度,甚至每发生一次事故,都要结合自身工作反思,出台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但从实际运作中看,真正一丝不苟一以贯之地抓执行、抓落实的不多,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现象频出。
        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一是对供应商和承包商资质审查不严,将工程项目承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二是外包队伍未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三是外包队伍安全教育和培训形同虚设,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四是外包队伍的管理人员较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少,有的是身兼数职,由于精力不济,难以兼顾现场安全管理。五是发包单位普遍存在未向承包单位提供与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未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或交底过于简单。六是一些矿山与生产承包单位签订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删减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部分内容,减免了发包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反映出矿山安全管理“以包代管”现象的严重。
        2、对策与建议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一是把好监管人员入门关,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培训,以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具有一定的职业素质和矿山专业技术知识,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二是加强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力求在机构、人员、资金及装备等监管力量上到位,解决因乡镇安监站安监人员无执法权造成的大量小矿山监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要强化法制思维,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现场执法检查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要严格挂牌督办和信用管理等措施,对重点工作执行不力、典型地下矿山和尾矿库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和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典型较大以上事故实施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要加强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公开,要加强上级监管部门对下级监管部门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执法闭环到位;完善各个非煤矿山安全电子档案,做到执法内容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切实提高执法透明度、公信力和威慑力;配备安全执法移动终端,实施精准执法、重点执法,切实解决重复执法、低效执法的问题。
        总结
        非煤矿山作业空间和作业环境经常不断地变化,决定了安全管理是个动态的管理。需要非煤矿山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和安全中介机构全面系统的分析新的经济形势下非煤矿山的特点,充分把握非煤矿山事故发生的规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统一思想,完善思路,找准对策,精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 白光辉. 关于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7(11):132.
        [2] 赵富全. 某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探究[J]. 煤炭经济研究.2016,36(10):77-80.
        [3] 裴文田. 基于安全生产双重属性的新常态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对策研究[J].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7,13(11):176-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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