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0/7/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7期   作者:王芳
[导读] 摘要:一些具有污染性质的生产单位在搬迁之后仍会存在污染问题,对环境的影响非常大,存在一定的风险。
        天津环科立嘉环境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摘要:一些具有污染性质的生产单位在搬迁之后仍会存在污染问题,对环境的影响非常大,存在一定的风险。场地中的污染元素潜埋在土壤中无法被分解、稀释。这些污染元素不仅存在时间长并且存在极强的隐蔽性,经年累月的沉积不容易被分解。针对这种场地放之任之不仅会造成场地的浪费而且也会由于疏于管理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需要对污染场地进行管理,找出目前管理中存在的弊端,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方案和策略。
        关键词: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原有的城市边界逐步扩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具有污染性质的企业需要搬离到远离城市的郊区。而原有的企业用地则会被用来打造更加适合城市需求的建设用地。但是高污染企业对场地的污染是非常明显的,尤其是厂区搬离后原有场地的污染物无法完全清除,会对人们的健康产生影响。所以对污染场地进行管理是目前提升城市用地质量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关于污染场地的概述
        污染场地又被称为“城市化学定时炸弹”这是指原先用于工业生产且生产企业自身具有污染性的场地。在生产过程中一些具有污染的化学物质会渗入土壤中形成污染沉积。虽然场地搬迁但是这种污染是无法根除的。随着时间推移,沉积在土壤中的化学物质出现活化甚至发生爆炸的情况。上世纪90年代,我国内蒙古地区发生了一起重大的As中毒事件,这正是污染物沉积爆发的一种表现。
        二、我国污染场地的管理情况
        为了响应城市发展需求,很多工业生产企业开始搬离城市具体参考图1。而原有的工业用地也逐步被开发为建筑用地、城市公共用地或是绿化用地。经过调查我们发现,重污染企业如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冶炼电镀、机械制造和制药等行业在搬迁之后场地的污染程度非常严重[1]。而且很多场地并非单一污染,通常呈现出多种污染源并存的状况。这些企业自身用地、企业周边土壤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场地中土壤的污染物含量严重超出标准,具体可见图2.
       
        图1  国内部分城市工业企业搬迁情况
       
        图2  重污染场地土壤超标情况
        三、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业的治理技术
        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污染场地的治理技术应用还处在初级阶段,一些治理技术仍在开发和研究阶段。针对于被污染的场地缺少成熟的修复技术,现有技术的应用投入较大。目前我们所用到的治理技术与企业发展相互脱节,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治理管理体系,导致污染场地的管理工作无法全面展开。
        (二)修复信息不公布
        目前我国在环境修复方面的工作主要是针对地下水和污染土壤的修复。但是这两种污染并不像空气污染那样直观,它需要借助一定的检测仪器才能够确认导致修复工作存在滞后性。然而相应的检测费用较高,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因此很难明确场地内土壤或地下水被污染的情况及其受污染的程度[2]。同时,检测出的污染数据极少对外公布,无法获得大众的关注和重视。导致大众无法积极地献言献策,推动场地土壤的修复工作。
        (三)修复资金不足
        依据统计数据我们得知目前我国被污染的场地面积已经超出2000万㎡,这一数字达到了耕地面积的1/5,可见污染场地的修复已经迫在眉睫。但是场地修复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现阶段场地的修复主要依靠政府划拨专项资金、污染企业投入资金修复、场地开发商等渠道。但是从全局来看,这种费用投入很难满足现有污染场地的修复需求。而且一些场地的所属权仍存在问题,产权不明晰也导致修复资金无法及时解决。
        (四)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我国在土地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条款并不完善,现有条款更多倾向于对环境的保护的要求或规定,缺少具体的规范条例,没有与污染场地相关的具体控制标准和治理措施,使得法律法规的约束力降低。
        (五)场地污染治理标准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土壤环境质量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一些场地在修复过程中缺少参考,造成治理的程度有所不同,这并不利于场地土壤的修复工作的开展。
        四、针对污染场地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投入研究力度提升污染治理技术的应用
        加强关于污染治理的力度,增加科技研究投入力度。促进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合作与协作。认真学习国外先进的修复技术和理论,结合我国污染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修复措施。
        (二)增加公开力度
        信息公开是促进污染场地维护管理的一种积极措施。通过公开信息,让公众了解受污染场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的使用规划。开放建议渠道,增加公众对污染场地的监督和监管[3]。倒逼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污染场地的管理工作的落实,继而推动场地的污染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资金监管保障措施
        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污染企业在搬离后对污染场地的治理,避免资金的短缺。我们应当学习西方国家对土壤污染的治理的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土壤治理资金经费机制来保障后期土壤治理中的资金投入。而该项资金的来源主要为污染企业的税务征收、环境保护的专项拨款、污染企业的土壤修复费用、企业的罚款、费用存入期间的利息以及相关的投资项目。通过多渠道的管控来获取资金的收入[4]。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土壤污染出台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针对土壤治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细化罗列,确保相关条例条款能够保障相关责任方做出正确的行动并为其提供正确的引导。
        (五)建立土壤标准体系
        针对目前我国标准参差不齐的环境污染评价体系和修复标准,我们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来确保土壤修复单位能够依照土壤标准开展修复作业。
        五、结束语
        和空气污染、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的治理对于我国来说还处于一个新的治理领域。被污染土壤所具有的危害性已经引起人们的警觉,通过对目前污染场地的排查和检测,做到充分了解污染场地的情况,也这是为后期有计划的开展土壤保护工作的首要工作,也是为后期展开土壤治理工作的前期铺垫。
        参考文献:
        [1]顾晓鹏. 我国低影响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城市道桥与防洪,2015(10):153-156+164+21.
        [2]王盾. 污染场地调查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20,38(04):145-147.
        [3]孙宁,马睿,朱文会,张红振. 我国土壤环境管理政策制度分析及发展趋势[J]. 中国环境管理,2016,8(05):50-56.
        [4]姜林,樊艳玲,钟茂生,张丽娜. 我国污染场地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探讨[J]. 环境保护,2017,45(09):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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