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创新创业平台发展中潜伏的风险

发表时间:2020/7/3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1月第3期   作者:吴茵
[导读] 本文通过多次实地考察了解云岩区创新创业平台发展情况

         摘要:本文通过多次实地考察了解云岩区创新创业平台发展情况,与平台负责人、创业团队进行深入交流,对创新创业现状及潜伏风险有了一定认识,并就如何防范风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创新创业平台;潜伏;风险
        
         发展创新创业平台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它对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营造优良的创业生态环境,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要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着力降低创新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鼓励和推动更多老百姓成为创客、创办企业,一大批创新创业平台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新生事物的快速发展,必然伴随新矛盾新问题的出现。通过多次实地考察了解云岩区创新创业平台发展情况,与平台负责人、创业团队进行深入交流,对创新创业现状及潜伏风险有了一定认识,并就如何防范风险作了一些思考。
         一、潜伏风险
         (一)盲目创业风险。创业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就业问题,盲目创业往往导致创业失败,从而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现实中,创业者往往盲目性较大,既不对创业行业进行认真调研,也不清楚创业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盲目创业耗费整个家庭所有资产,不光浪费自身的青春时光,还给家庭造成更严重的生活压力。创业失败者身心遭受重创,实现再就业难度加大,容易走极端,走上歧途。
         (二)经济纠纷。企业在初创时,往往漠视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关键性组织文件,导致在企业成长壮大后,合伙人之间、股东之间容易产生经营理念和利益分配等冲突,处理不慎企业就会陷入危机。创业中不可避免要签订各式合同,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等,在订立合同时,经常不注意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法定资质、资信情况、履行合同能力等事项,不重视合同的内容表述,不能从法律角度斟酌事关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条款,导致履行合同时容易产生各种经济纠纷。
         (三)劳动保障纠纷。创业初期,企业往往侧重于生产经营和市场开发,容易忽视劳动法律知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等。当出现工伤事故等劳动纠纷时,企业往往容易陷入困境。同时,企业忽视内部的人事管理,未建立起合法完备的考勤、保密、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的能力较弱,这都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可能使企业陷入无休止的劳动纠纷中。
         (四)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是创业和发展的关键。现实中,许多创业者缺乏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对自身知识产权主动保护的积极性差,往往被动地等待纠纷出现才疲于应付;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商业秘密,核心员工频繁跳槽,导致商业秘密外泄;也存在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现象,肆意侵犯他人合法权利,面临各种知识产权纠纷。
         二、产生原因
         (一)创业基本条件不成熟。一是没有找准痛点。创业者对市场往往没有进行深入了解,没有找准尚未被满足而又被广泛渴望的需求,大多是凭自己的兴趣和想象来决定发展和投资方向。二是缺乏创业技能。

很多创业者眼高手低,不了解创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在相关企业的工作、实践经历,也未曾参加创业培训。三是管理能力欠缺。要想创业成功,创业者必须技术、经营两手抓。一些创业者虽然在技术上出类拔萃,但理财、营销、沟通、管理方面的能力普遍不足。四是法律意识不强。很多创业者认为创业只需要懂技术、能管理、会策划、有资金即可,却忽视了法律风险对创业成功的制约。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忽视,不签合同、不缴社保,导致企业留不住人,不具备可持续发展条件,因此产生的各种劳动纠纷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忽视,导致自身专利没有及时得到保护,甚至出现为追求经济利益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创新创业服务有待加强。一是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对创新创业群体的关注不全面,缺乏普惠性,缺乏比较优势,未形成政策“洼地”,对各种扶持政策的整合不够,难以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政策的激励作用。同时,政府对创新创业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也有待提高,支持方式和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较少。现有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因人员缺乏,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与服务对象的要求存在差距,无法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三是平台功能不完善。服务方式尚处在初级阶段,仅提供场地、物业管理等常规服务。普遍缺乏技术管理、创业辅导、法律咨询等高素质人才,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提供创新创业辅导、投融资等增值服务水平较弱。同时,平台自身的盈利模式仍需进一步探索完善,挖掘、筛选项目以及深度孵化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对策建议
         (一)优化创业环境。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快健全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制定科技体制改革特别是科技方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建立支持“双创”发展的投资基金和科技创新风险资金池;加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推进工作。二是提升创新创业平台专业化服务水平。要继续探索新型孵化器发展模式,提升孵化器增值服务能力,引导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各类创新型孵化器,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为入驻团队提供创新创业辅导、成果转化、投融资等专业服务。三是继续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建设,进一步发挥科技服务平台作用,加大技术经纪人培训力度;建立和发展知识产权代理、评估、诉讼、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开放大型科学仪器,为创客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二)提升创业能力。一是找准痛点。在鼓励大众创业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创业咨询辅导,避免盲目创业。引导创业者深入社会了解市场,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寻找灵感,提高创意、项目的可行性和成功率。二是开展创业培训。对具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和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他们在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通过提高创业者心理、管理、经营等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通过培训帮助创业者理清创业思路,增强创办企业综合能力。三是建立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创业者树立积极的就业观、坚定创业信心,提供创业指导,规避创业风险,使创业者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能够迅速步入正轨,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运用法律武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帮助创业者树立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意识,规范企业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关键性组织文件,尽可能避免经济纠纷和劳动保障纠纷。同时,平台为创业团队提供更完善的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依法查处专利侵权、假冒专利等专利违法行为。同时,深入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资助、专利保护等全方位服务,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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