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子女与父母分开居住,标示着家庭生命周期发展到最后一个阶段——空巢期。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转移,农村空巢老人的数量越来越庞大,但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基层的养老、医疗条件相对较差,使得这一群体的养老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空巢老人的养老陷入困境,加大了作为社会生产主力的青壮年子女的负担,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使家庭生活质量降低。要使问题从根本上疏解,要认识到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并非独立、单一的问题,而是与社会环境、思想观念、政策法规等密切相关的,研究根源和措施,也应从这些方面入手。除此之外,空巢老人还缺乏精神慰藉,基层的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加强,社会也应对空巢老人给予更多的关爱和重视。
二、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现状
(一)经济压力大,生活负担重
我国二元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导致我国家庭养老一直存在着。农村空巢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收入来源是子女供给,收入渠道非常有限,农村老人依靠子女的经济供给,子女外出务工,除了赡养父母,还要承担养育子女的压力、住房压力、医疗压力等。再加上不可控的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因素,进一步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养老模式单一,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低
家庭小型化与生育观念的改变等,导致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而在农村,绝大多数家庭仍然以家庭内部养老作为唯一的养老方式,随着当今社会421型家庭成为主流,若子女成家之后本就负有一定的经济压力,还要对双方父母进行供养,势必会造成子女养老压力过大,影响生活质量,也会使老人的生活水平低下,一旦患病或发生意外,整个家庭都会受到负面影响。
(三) “看病难”,有病不敢医
近年来,虽然我国整体的医疗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医疗条件日趋现代化、国际化。但在农村地区,基层的医疗卫生现状仍然很不乐观,医疗设施缺乏,专业医护人员数量少,资金投入力度不足。由于老年人抵抗力降低,一些贫困家庭的生活环境较差,乡镇卫生机构筛查疾病的设施和技术缺乏,导致空巢老人的健康条件得不到保障,许多老年人被发现重大疾病时已是晚期,由于医疗卫生意识差,慢性病的治疗常常被忽视。很多空巢老人甚至迫于经济压力而放弃治疗,有病不敢医的现象已不是个例。
(四)精神世界缺乏关注
老人常年独自生活,心里的孤独感不言而喻,部分老人还会产生被抛弃感,由于缺乏精神交流对象,老人们的心理问题无人关注,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这些都会对老人的正常生活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四都村的现象是全国劳动力外流地区的缩影,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单调、心理健康得不到保障是普遍现象。
三、影响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问题的因素分析
(一)制度方面
我国关于养老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了质的飞跃,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了百年的法制体系比起来,我国的法制体系尚显年轻,许多方面还需完善。“十三五”规划指出,养老法规仍是明显短板。首先,养老法规针对的群体具有局限性,许多空巢老人中的失能、残疾群体的基本需求得不到保障,在保障深度上,农村空巢老人的医疗保健、护理服务也出现了缺口。其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势必加重道德风险的产生,养老机构缺乏监管,服务效率低下,入住老人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家庭养老功能弱化,通过调查、走访,我们发现有大量不愿承担赡养责任的子女,他们可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却很少有人接受法律的制裁。因此,必须完善养老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二)现实问题
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存在较大困难。如今新农保虽已实现了全覆盖,但低水平、低层次的弊端仍然存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仍落后于城市。首先,由于目前许多农村居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政策的了解相对落后、不全面,为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增添了阻碍。
其次,由于监管体系不健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屡见不鲜,许多基层部门还存在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使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缓慢。养老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必须受到多方位监督。还要加强宣传,增进留守老人对政策的理解,知晓应享受的待遇,维护自身权利。
四、改进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家庭养老保障功能
空巢家庭的子女应认识到其养育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全社会空巢老人不容乐观的生活处境应足够为子女们敲响警钟,子女在提升自己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应尽力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农村的空巢老人大多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这就意味着他们年老后的生活来源除了微薄的劳动收入和一些社会救助以外,就只能依靠子女。所以,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农村家庭认识到并承担起家庭内部养老的责任,单位要给予足够的“探亲假”,鼓励子女更好地照顾和赡养老人。以此支持空巢老人的子女在政府及社会的帮助下努力给老人提供幸福的生活环境。
(二)使社区养老惠及农村
农村社区应正确认识自身的职责,从管理走向服务。基层政府除了负责基本的行政本职工作外,还应对当地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予以重视,积极帮助社区养老模式向农村推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养老中心,支持空巢老人参与社区养老,对参与者实行优惠和奖励制度,改变农村养老模式单一的状况。
(三)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
在城乡差别较大的状况下,政府要适当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统筹城乡。首先,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资金支持是基础环节,其次,要扶持农村购置专业医疗设备,优化农村医疗条件,并以优惠政策吸引具有专业素养的医护人员流向农村,留在农村,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继续发展;重视空巢老人的健康状况,支持农村卫生机构对空巢老人进行定期上门体检,适当提高空巢老人新农合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保障空巢老人的身体健康。
(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空巢老人的心理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之一,随着全球普遍进入互联网时代,与智能科技脱轨的老年人似乎被排挤在了时代之外,与其他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出现了严重的“代沟”。据调查资料显示,农村空巢老人的文化生活十分贫乏,娱乐方式非常有限,常年的独居生活使许多老年人无法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长期心情低落,影响身心健康。因此,应致力于将人文关怀精神融入养老制度中,给予空巢老年人足够的关心和重视,社会应更加关注空巢老人的内心世界,成立帮助农村独居老人生活的志愿团队,社区应举办适宜老年人的娱乐项目、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精神文化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资力度,为空巢老年人设立专属的娱乐场所,使空巢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得到保障,促进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
五、总结
目前我国空巢老人数量已近5000万,他们不仅缺乏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也难以到位。“养儿防老”是深深影响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赡养父母在中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而现实表明,无论是独生或是非独生家庭的子女,都承担着相当程度的养老压力。空巢老人养老的压力,重重地压在了我国青壮年劳动力的肩膀上,不仅如此,如何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也成为考验政府治理能力和现行制度成熟性的重要问题。因此,重视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无论是从制度成熟性还是建设和谐社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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