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析

发表时间:2020/7/3   来源:《科学与技术》2019年22期   作者:杨振彪
[导读] 矿业情况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巨大,我国大部分的工业原料、农业生产资料都是矿产品。

         摘要:矿业情况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巨大,我国大部分的工业原料、农业生产资料都是矿产品。在矿业发展好的地区中,矿产品大约占工业产品的15%,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矿业发展迅速的同时,对我国的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也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鉴于此,文章结合笔者多年工作经验,对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析提出了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主要问题;对策探析
引言
         尽管当前我国矿产业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而对矿山环境问题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污染和影响。我国现今的矿产业已经成为了十分重要的经济支柱,但现今的矿山环境问题日益加剧,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势在必行,以便全面推进我国社会及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1我国矿山环境的基本现状
         1.1工业固体废弃物太多
         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选矿生产时,产生的尾矿和废石侵占了大量土地,而许多小的矿山企业没有排石场和尾矿库,废石和尾矿没有固定的排放处。这样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对水源也会造成污染,严重时甚至会形成泥石流。
1.2水资源污染
矿山开采过程对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作用不容小觑。鲜有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的采矿企业,重金属浓度过高的工业废水直接进入水源系统。开采过程同时影响地下水系统,矿山地下原有的水平衡被破坏,河流断流导致的水源枯竭,地下水漏洞等情况逐年频繁,给当地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危害。
         1.3绿植破坏,环境恶化
         当今社会人们为了一己私利,大量地砍伐绿植进行采矿。被开采的土地很难再种出绿植。南方的离子型稀土矿床、土地上的植被和红色黏土层已经被剥光,使得环境恶化,生态失衡。
2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存在的问题
         2.1技术落后,资金短缺
         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是一项高难度的工作,它需要更专业的技术,而目前我国并没有投入足够的技术,没有对矿山恢复治理的技术表示大力支持。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矿山环境恢复涉及很多学科的技术,没有一个专门研究这项工作的机构,因此要想全面开展这项工作有很大的难度。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许多的矿山企业已经负债累累,在之前因为地质环境产生的灾害找不到负责人,企业最根本的运行都已经难以保证,对环境恢复治理方面投入的资金也就少之又少了。
2.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我国在不断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进行引导和管理,但是并没有根据我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导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会影响治理恢复工作的规范性以及标准性。
         2.3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
         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因为激励机制不够健全,所以矿山企业和广大群众对矿山恢复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约束机制也不完整,群众和个体企业家的利益心太强,只想着一己私欲,没有意识到保护环境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国家也较少向百姓们普及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危害,因此百姓们并不太了解过度采矿这一行为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
3解决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问题的对策
         3.1确立明确的矿山环境治理目标
         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为了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必须确立明确的地质环境治理目标和标准,以此为指导才能够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科学性。在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需要建立全面动态监测体系,才能够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在治理过程中需要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坚持以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治理工作,同时要根据不同的地质环境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治理工作的效果。


         3.2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恢复治理方案
         当对矿山总体环境问题有了全面具体的了解和把握后,有关部门便可以用所取得相关数据为依据来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及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可应用层次分析法来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影响因素摆出来,进而将他们做进一步细化处理,以便找出最根本的问题。进而对这些问题作定性分析并做相应的归类处理后再做适当的权重标准,然后再对措施方案中的各项因素做相应的权重赋值。
         3.3完善矿山的管理制度和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对矿山的管理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只在《中国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做出了形式化的要求。要想达到对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这一目的,就离不开一部完善可行的法规体系。首先,应该本着“先有绿水青山,再有金山银山”的原则,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一部专门的、健全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细节化、专门化,将各个工作都落实到每个部门。也可以参考外国的制定法律的原则,一是制定独立的法规和法律程序,二是在矿业法中加入矿山的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
         3.4加大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技术的投入与研究力度
         在当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工作中,需要对矿山资源开采技术进行创新和研究,才能够提高矿山的开采效率,防止在开采过程中对矿山地质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对资源利用技术进行创新和研究的过程中,必须根据矿山地区的具体情况,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以及技术保障,才能够促进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提升回收利用的意识以及能力。除此之外,企业需要对采矿技术进行优化以及升级,可以积极引进国外或者其他矿山企业的先进采矿技术,提高矿山地区的矿产指标,这样能够促进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提升我国矿山地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也有重要帮助。
         3.5税费优惠政策
         第一,矿山企业每年都应该向国家和政府缴税,如排污费、产品环境税、矿产资源税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如果对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有了效果,就要考虑返还一部分企业交的税费,按照怎样的标准返还这些都应该在法规中得以体现。第二,要想让矿山企业法人积极主动地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投入更多精力和资金,就要给予其优惠,而减税降费对矿山法人则有极大的诱惑力。第三,由于矿山企业的资金筹划周密,没有多余的资金来源,法人们很少愿意将资金放入环境治理工作中。国家应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专项贷款,免息或无息。同时应该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对本来就短缺的资金进行专业的管理,让钱都花在刀刃上,还要多开发新的项目,寻找新的客户,使资金的来源更加广泛。
         3.6建立矿山环境及恢复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矿山环境及恢复治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在本质上是确保有关各项体制执行的根本。其中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了如下几方面内容:矿山的开采、环保以及环境恢复治理计划等落实情况,实际采用的环保设备、工艺与具体的环境恢复治理效果与原环境评价报告、环境许可证的要求是否相符等。着重检查有毒物质与酸性矿坑水的处理与排放,防治矿区地质灾害情况等。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则需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中止甚至关闭矿山。
         总的来讲,在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过程中,还应当进一步增加科技以及资金方面的投入,进而更好地为固体废弃物以及废水废气等的处理做强有力的技术与物质方面的支持,全面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此外,在今后的矿山开采过程中还应当积极转变现在的矿山开采管理模式和方法,科学引入现代先进的管理理念,全面实施边开采边治理的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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