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提高土木建筑结构工程耐久性的探索 安晓艳

发表时间:2020/7/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6期   作者:安晓艳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土木工程建筑的不断发展,同时出现的相关问题也逐渐增多,表现在土建结构的工程上,主要出现的就是耐久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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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土木工程建筑的不断发展,同时出现的相关问题也逐渐增多,表现在土建结构的工程上,主要出现的就是耐久性的问题。土木工程的耐久性跟其工的使用寿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是土建结构工程正常使用并实现其工程目的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耐久性 土建结构 结构工程
        引言
        目前土建结构在我国的结构工程建设中仍然占据了较大的比重,它的耐久性是实现其工程目的的重要保证。本文通过对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现状概述,分析目前在耐久性上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简单论述了对土建结构工程耐久性的加强。
        一、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现状
        在我国,土建结构的耐久性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对工业建筑物的调查数据上,从相关的调查结果上看,我国目前大多数的工业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往往只有二十五到三十年,如果是在寒冷潮湿的环境下的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只有十五到二十年;而相对于工业建筑而言,我国的民用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的使用寿命要较长一些,但是其适用寿命也只是五十年,而且这些建筑的外搭构件例如阳台的使用年限也只有三十年,雨搭之类的构建的使用年限则更低。这些数据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来我国土建结构工程上耐久性所存在的问题。
        二、土建结构耐久性较低的形成原因
        (一)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人员在耐久性上缺乏新依据
        我国在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上所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正确的可具参考性的依据,而且在现行关于耐久性的规定上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举例而言,一般在混凝土中添加矿渣和煤灰等矿物的矿物掺合料可以有效的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但是目前在我国有些工程施工方面对此类方法是禁止使用的。这种缺乏正确的参考标准就使土建结构工程在源头上无法掌握比较有效的技术手段,从而出现耐久性较低的问题。
        (二)部分施工单位刻意追求施工进度
        土建结构的耐久性同时也是跟土建结构工程的质量是分不开的,质量越高其耐久性也就越好,但是目前我国的有些土建结构工程建设中存在明显为赶工期的现象,这种赶工期的现象表现为盲目的缩短工期,同时也是某些地区的领导好大喜功,对建筑工程不良干涉的后果体现。这种对施工进度的肆意缩短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而这些低质量的工程的耐久性自然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三)环境污染对耐久性的影响
        环境污染不但会对人们生活到来很大程度上的影响,同时也会对建筑五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尤其是目前大气中的废气排放以及所形成的酸雨,这些污染物中所包含的酸性物质以及其他的化学物质都会对建筑物的本体结构造成腐蚀和破坏,常年暴露在环境污染较重地区的土建结构建筑,其耐久性也通常低于其他地方同类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


        另外,工程技术业界还存在一些长期形成的看法,对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能也造成一定影响。例如,顾虑会降低混凝土强度而不去使用引气剂,而引气应该作为改善混凝土耐久性能和工作性能的有效手段;再者,通过增加水泥用量来保证混凝土强度,而尽可能低的水泥用量本就是提高混凝土抗裂性能和耐久性能的有效方法。
        三、如何提高土建结构功臣过的耐久性
        (一)编制正确有效的土建结构工程耐久性技术参考标准
        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的工作是尽快编制基础设施工程耐久性设计的技术标准,修订补充现行规范中对结构耐久性的要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各种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在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必须有使用寿命的要求和论证。当前在建的众多工程在耐久性上之所以仍然沿着重蹈覆辙的道路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人员在耐久性上没有可遵循的新依据。更为严重的是现行规范中的有些条文,本身就对耐久性有害。为了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在混凝土中合理使用粉煤灰、矿渣等矿物掺合料是重要的技术手段,国外有的规范甚至规定在桥梁等混凝土结构中必须加入粉煤灰等掺合料,而我国的铁路混凝土桥隧施工规范仍在明文禁止使用。此外,工程技术界还存在长期形成的一些过时的看法,对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能造成阻力。例如,希望加大水泥用量来保证混凝土强度,而尽可能低的水泥用量本应是提高混凝土抗裂和耐久性能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对土建结构的维护与检测
        结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的概念,与使用阶段的检测、维护和修理不能分割,对处于露天和恶劣环境下的基础设施工程来说尤其如此。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一些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应该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我国有结构工程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但没有如何使用的规范。有些工程倒塌事故,如果有定期的检测要求,事故很有可能避免。所以更有必要从法制上确定土木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检测的要求。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质量,虽然政府已做出了设计与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需对其“终身负责”的规定,但是这种要求执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要将结构安全质量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以预防为主,通过例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
        (三)完善政府部门对土建机构工程的相关管理
        这里的政府部门,主要指的是国家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主管土木工程设计标准的部门,能对工程的耐久性要求作重点审查,明确土木工程的设计应有最低使用寿命的要求,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应有正常使用寿命和耐久性设计的独立章节与论证。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目前土建结构工程耐久性的现状、原因分析以及性能的提高措施的简要讨论,虽然耐久性在目前存在问题还很多,但是其耐久性性能提高的措施也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同时在实际中的可操作性也比较高。因此,在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建设中,必须要重视结构工程的耐久性问题,根据明确的参考性标准,从预防方面就做好对耐久性的提高工作,同时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维护和检测,唯有如此,才能有效的解决我国土建结构工程所存在的耐久性低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杨会胜.浅议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J].山西建筑,2007,(1) .
        [2]高渊.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与耐久性现状分析[J].开封大学学报,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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