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发表时间:2020/7/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6期   作者:兰柳娟
[导读] 摘要: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土地长时间以来都是当前我国许多人民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

        柳州市国土空间整治中心  广西柳州  545006
        摘要: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土地长时间以来都是当前我国许多人民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土地问题是农村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直接影响着现代农村的发展情况。在如今的农村工作过程中需要格外的重视土地问题,这作为农村问题中的重要部分,农村集体所有权土地的问题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分不开的。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还存在部分的问题和矛盾,基于这种情况,需要工作人员要在这些问题中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采取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以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基于这种情况,本文将从三个部分对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应对策略进行探讨,以此来供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关键词:确权工作;集体土地
        引言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作为我国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重点,是推动城乡结合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内容,合理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可以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十分重要的保障,也可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外部环境的侵害。然而现如今农村土地确权问题依旧有着很大的问题,例如产权状况以及相关的主体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分配不同要求,导致在工作中确权登记会出现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需要在理论以及实践上加强对于土地确权问题的预测预判并完善设计制度流程,以此来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进行。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可以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提高农村土地管理,夯实和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基础;可以促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构建,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可以减少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顺利推进,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农村社会基础的稳定,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
        因此土地确权的工作则势在必行,如果土地的确权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农民就可以合法的拥有自己的土地,并且能够合法的对自己的土地进行支配,这样不仅可以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也可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激活农村经济的活力同时也可以激发农民工作的积极性,为维护我国国家粮食安全也提供了重要的保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问题
        (一)责权工作不到位
        现如今随着政府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工作越来越重视,政府部门已经多次对于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但是就我国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依旧不容乐观,大部分的乡县以及村等各级的政府部门,还没有对于土地的确权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主要是因为政府的工作机制不明确导致的[1]。另一方面责任机制的不到位也会导致部分的领导干部对于土地的确权工作不是十分的重视,做好了没有奖励,做不好或者是不做也不会有相应的惩罚,这就让在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出现了懒政怠政的情况。工作人员用这种心态来进行土地的确权工作,会导致确权工作中消极配合情况的产生,导致事倍功半的效果。
        (二)历史问题没有明确解决
        在我国发展的过程中,土地的问题一直都广泛的存在于我国农村归属问题也并没有得到最终的确认。虽然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土地确权的工作过程中,会对于历史资料和数据进行较多的调阅,但是因为目前我国农村的情况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导致当前农村土地的归属问题,也随着环境和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进而会导致许多深层次的历史遗留问题,重新暴露在人们的视野中。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问题也在不断的产生,这就是土地的确权工作变得艰难。


一旦土地的确权工作出现了遗漏,并且这些遗漏没有及时的进行解决,就会为以后的工作埋下矛盾隐患,会为最终的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不良的影响。
        (三)相关人员意识不足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的向前发展,我国农村的大部分青壮年已经开始前往城镇打工,而留在农村的人员大多是知识和体力都十分有限的老人和儿童,他们普遍认为只要有土地可以进行耕种,就可以满足生活。他们对土地的归属问题并不关心,这样就会导致土地确权的不利工作开展。土地确权的重要性人民认识不足,就会导致许多的农民对于土地确权工作参与度较低,甚至还会对于这一项工作产生抵触的情绪,使相关的政府部门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产生单方面努力的情况,这就会让土地确权工作没有充足的工作动力,也给部分需要对于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考察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最终影响到了土地确权问题的顺利开展[2]。
        三、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相关措施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市政府主要领导把这项工作列为重点工程亲自抓,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并切实解决调查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极大的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指对于每宗土地的地址、面积以及权属等相关问题进行实际的调查,以此来作为土地登记发证的重要前提,现如今要求按照国家以及省所规定的技术规程,对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进行地籍调查,按照地籍调查的程度开展相应的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归属工作的开展[3]。可以结合二次国土调查的数据来,对于现如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归属进行调查,按照覆盖到农村全部范围的集体土地的要求,不得有任何遗漏。
        (三)加大土地确权工作的宣传力度
        近些年来,我国的国土系统先后开展了县级以及村级的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国土管理干部培训,基层干部的国土法律意识有显著的增强,但是依旧需要对于普通群众的相关知识进行教育,需要让基层的群众明白国土确权工作的重要性,以此来提高普通群众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开展调查登记前张贴通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深入的宣传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采用农民群众更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使广大农民对这项工作有了充分的认识,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例如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微博等大众媒体,发放宣传手册、环保袋以及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开展普法栏目或者是开办群众爱听的法律讲座,引用鲜活的案例对枯燥的理论知识进行补充,以此来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同时在开展正面宣传的过程中也需要对于反面教材有针对性的进行警示,促使农民能够学法懂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以此也可以达到更好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开展的目的。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依旧是我国土地权利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相关工作开展的基础,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能够不断的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依次来推动我国农村土地归属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减少相关新问题的产生。与此同时还需要相关的各级部门以及各个单位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重视,努力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可以更好的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以此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以及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平建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农业,2018, No.454(02):60+64.
        [2]姜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吉林农业,2019 (23).
        [3]多凌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J].农家参谋,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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