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境战斗行动的法律依据初探

发表时间:2020/7/6   来源:《新纪实》2019年第10期   作者: 赵琪
[导读] 边境是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守卫在边境地区,其行动随时反映着国家的政治、军事和外交政策,展示着国威,体现着国家主权的尊严及国家意志。作为驻守在祖国边海疆地区,担负着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秩序的边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公安边境战斗行动的法律依据进行探讨,对公安机关来说,严格执法、依法行动,提供参考。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边防指挥系  广东 广州  510663
       
        【摘要】边境是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守卫在边境地区,其行动随时反映着国家的政治、军事和外交政策,展示着国威,体现着国家主权的尊严及国家意志。作为驻守在祖国边海疆地区,担负着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秩序的边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公安边境战斗行动的法律依据进行探讨,对公安机关来说,严格执法、依法行动,提供参考。
        【关键词】边境;战斗行动;法律依据
       
        边境地区处于两国交汇之处,古今中外多数国家都把边境作为定国安邦的重要任务来抓。可以说“边境无小事”、“小事大背景”,事事关系到政策、法律。边境是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守卫在边境地区,其行动随时反映着国家的政治、军事和外交政策,展示着国威,体现着国家主权的尊严及国家意志。特别是在与邻国关系不正常的情况下,事事处处都非常敏感。作为驻守在祖国边海疆地区,担负着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秩序的边境公安机关来说,严格执法、依法行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要依据政策法律制定作战方案
        作战方案是战斗的依据,只有将战斗方案与有关法律结合起来,才能体现战斗行动的合法性。边境公安机关的作战方案要依据当时作战对象的抵抗情况和有关法律制定。边境公安机关所遇到的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既有一般的违法行为,也有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在战斗中谋划战斗方案时,首先必须依据党的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确定方案。在对各类犯罪嫌疑人采取战斗行动时,必须分析作战对象所触犯的本国法律和其所具有的抵抗破坏能力。对于一些贩毒贩枪集团,他们拥有杀伤力较强的武器,而且心狠手辣,给边境地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也容易使边境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涉外事件,所以我们必须准确的分析作战对象是否违法,或应该受到何种处罚,而尽快的制定出相应的战斗方案。


        二、警械和武器的使用要依据法律
        边境战斗必须要使用各种不同的武器,以武力的手段打击捕歼对象,这就难免会发生人员伤亡或不同形式的损失。作战对象所拥有的武器基本上是手枪、冲锋枪等轻武器,有手榴弹、机枪的是极少数。即使是境外小股之敌,也是携带手枪、冲锋枪等轻武器,射击距离有限。所以在力量上,边境公安机关占有绝对的优势,大规模的展开战斗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国1996年1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详细的规定了使用武器的法律许可范围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七)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可以使用警戒;第九条(九)规定: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使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可以使用武器,做到有力的打击驱散。比如在强行驱散中,对向我驱散人员投掷石块、酒瓶和使用棍棒打击的人员,可采用盾牌防护,催泪弹、防暴弹、电警棍实施驱散。对于以刀械或枪支向我行凶或射击时,在采取盾牌防护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擒拿格斗将其制服,必要时可以武器将其击伤或击毙。所以边境公安机关参战的干警必须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规定,认真学习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根据作战对象的作案性质、逃窜方式、占据的地形以及顽固抗捕的手段,在使用武器警械方面做到恰到好处,该捕则捕,该歼则歼,因情因案,相机行事,达到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目的。
        三、战斗行动中要依据政策法律
        在执行战斗任务中,一切行动都要以有关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的任何手段都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决不可擅自行事,更不允许有违法的行为。如: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俄、中哈、中吉、中塔边境地区边境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明确:“禁止在国界线我侧1公里范围内开枪打猎,禁止向对方境内射击和越界追捕飞禽走兽。”公安部[88]72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内潜外逃人员首先要捕获,交由公安部门审查处理,如其行凶拒捕可将其击伤或击毙在我境内,但不得向境外射击。”这说明在战斗中如何行动,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边境公安机关大多在边境地区实施战斗,这就要求所有参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但在战斗中,严格执法的同时也需要做到有理有节,特别是涉及对外斗争中,战术运用既要符合国际法和两国有关条约和协议的规定,既体现国威,又要做到政治上、外交上、军事上对我有利,造成对方的失败和损失,使行动不至于过火,适可而止。
        综上所述,边境公安机关在边境地区依法对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打击,所实施的战斗具有鲜明的执法性。因此在战斗中必须体现国家法律,以法律为依据,把原则战法建立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使所有参战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以体现边境公安机关战斗的执法性。只有在战斗中严格执法,依法行事,才能够有效保卫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和安全,保持和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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