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0/7/6   来源:《新纪实》2019年第10期   作者: 刘德广 郭军 周泉
[导读]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江苏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自2018年12月以来,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2019年8月根据江苏省纪委监委部署,扬州市纪委监委把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抓紧抓实,持续推进。在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扬州市纪委监委着力发现本市人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扬州市纪委  江苏 扬州  225000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江苏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自2018年12月以来,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2019年8月根据江苏省纪委监委部署,扬州市纪委监委把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抓紧抓实,持续推进。在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扬州市纪委监委着力发现本市人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惩治结合推动问题整改,在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方面做出有益探索。
        一、主要做法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将开展专项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制定下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四项整治重点、十八项具体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表,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构建“督查推进组+线索处置组+综合信息组+联络员”的纪委内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树立“一盘棋”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全面摸排起底,强化问题排查。对十八大以来受理的人防系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组梳理面上情况,摸清问题线索底数。督促全市人防系统认真梳理“三张清单”,排查廉政风险,形成责任清单242项,权力清单190项,问题清单46项,排查廉政风险点236个。坚持主动发现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专项审计、专项检查,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共发现各类问题59项,移交问题线索10条。
        三是突出治理重点,强化问题整改。通过发送监督意见书、督办单等形式,督促全市人防系统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开展整改。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督查问题整改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重点围绕上级关注度高、问题易发多发的违规减免缓易地建设费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督促全市人防系统积极稳妥开展易地建设费追缴工作,目前全市违规减免缓易地建设费追缴比例达97.36%。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建立人防系统问题线索专门台账,由案管部门统一交办、督办,严格审核、对账销号,确保办理质量。强化追责问责,组织专班对违规减免缓易地建设费项目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漏报原因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厘清责任,督促开展问责。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问题线索共16件,开展初核7件,立案5件,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5人。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专项治理中发现,扬州市人防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违规减免缓易地建设费。全市人防系统不同程度存在按照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办文单或市(区、县)领导批示违反国家规定政策办理易地建设费减免缓的情况,个别项目甚至存在按照人防部门主要领导批示违规减免缓异地建设费的问题。
        二是人防工程审批过程把关不严。在人防工程审批过程中,少数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如江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某工作人员在某住宅小区开发商第二次申报审批过程中,仅凭开发商提供的安置面积说明,未经核实,按照拆迁安置政策核减商业小区开发项目应建人防工程面积,导致开发商少缴易地建设费约119.35万元,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立案审查。
        三是人防工程自建项目实施不规范。个别人防工程自建项目以不影响工期为由,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个别项目直接采购,未进行内部比价。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合同未签订或签订不及时,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或增加补充协议的问题,导致项目最终支付款大幅超出招标合同价。


        四是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存在风险。人防部门长期委托少数几个单位从事人防工程维修维护和项目管理,不利于风险点的控制。少数人防工程维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工程支出无第三方机构审定意见,未严格按规定执行。
        五是租金收取不及时、不到位。一些人防工程项目存在拖欠缓缴租金的情况,个别项目未公开招标,租金明显偏低,存在权力寻租空间。如原邗江区人防办未经公开招标,将某小区的一人防停车场租给他人收费近6年,仅收取少量租金,目前,两名涉事责任人被立案审查。
        三、原因分析
        一是决策不民主。检查发现,人防部门主要领导权力过大,党组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缺位,“一言堂”“一支笔”问题突出,议事决策制度和有关规章形同虚设,如某县市区人防办主任可绕过班子会议研究,直接批示经办人员办理易地建设费减免缓事项。
        二是制度不健全。人防制度建设存在滞后的问题,有些制度如使用权转让、兼顾设防费征收明显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未予及时修正、废止,有的制度明显违背党纪法规未予纠正。一些涉及招投标、基建管理等重要制度规定不够严谨,执行中存在随意性,监督约束不力。
        三是监督不到位。由于人防系统专业性较强,人防部门执行公示公开制度不到位,群众对该领域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因此受理群众举报线索较少。加之人防部门作为准军事化管理机构,有一定涉密管理要求,多年来财政、审计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较少。原扬州市民防局未经过巡察,6个县市区中仅有宝应县对人防部门开展过巡察。外部监督缺乏,内部监督缺位,导致人防部门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四、对策建议
        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扬州市纪委监委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积极推动精准整改、长效治理,切实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一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鉴于机构改革后,人防系统并入住建部门的现状,督促住建部门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化“管行业就要管行业作风”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对人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纪委监委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力度,对问题清单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主动深化自查自纠,补齐基础台账,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针对人防内部机构与职能合并、人员变动等情况,督促住建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关,突出人防政策法规、党纪党规、职业操守方面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规则意识,促使干部职工自觉构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二是聚焦问题多发领域,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突出人防资金监督管理、人防项目立项审批、人防项目建设管理、人防区域规范使用“四个核心环节”,利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等途径,主动出击,拓展线索来源。坚持优先查办、集中交办,加强跟踪督办,对发现的人防系统重点问题线索保持严查快办高压态势。从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入手,深挖背后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三是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对查办的人防系统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结合专项治理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查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完善法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督促住建部门认真研究上级新出台的人防相关制度文件,抓好制度刚性执行和细化完善,全面清理违反上级规定的文件,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人防项目立项审批、易地建设费征收、工程质量监管等关键环节的有关制度,推进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严密性,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督促人防系统积极运用“阳光人防”监管平台,抓好信息化实时监管,对工程审批、经费征收、竣工验收、自建工程建设使用实施统一公示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住建部门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人防设备销售等领域,深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公开招标、竞价交易,进一步打破市场准入壁垒。督促财政、审计部门加大对人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好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防范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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