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与审核王静

发表时间:2020/7/7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第39卷5期   作者:王静
[导读] 简述了工程签证的概念,工程签证发生的主要范围和原因
        摘要:简述了工程签证的概念,工程签证发生的主要范围和原因,工程签证内容的常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设单位对现场工程签证可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工程签证,问题,审核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工程签证会引起工程结算价上升5%-15%,甚至高达50%。由于建设项目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工期、质量等要求严格,签证工作量大,核实困难,个别施工单位,抱着“审出来就减,审不出来就赚了”的侥幸心理虚报不合理签证,不仅给工程结算带来麻烦,还会导致审计风险。本文分析了工程签证的范围,签证内容中的常见问题,阐述了建设单位如何加强工程签证的控制与审核。
1 工程签证的概念
        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或工程联络单等设计文件以外,所发生的工作内容。
2 工程签证发生的主要范围和原因
(1)项目开工前期三通一平,施工前和施工期间障碍物的拆除与迁移处理,临时用水、用电、蒸汽的安装。
(2)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采购的个别设备或材料质量不合格,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或者造成施工单位返工的。
(3)某些技改项目、维修项目,要与新老水、暖、电、气等原有管网或管线衔接,在实施过程中要边施工,边整改,随时处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设计上不可能做到一步到位。
(4)由于设计单位设计时并未进行现场详细考察,或者是现场考察不仔细等,导致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条件一致,施工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改造项目由于受现有设备影响,导致工作面狭小、或需要跨越障碍物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大型施工机具的进厂使用等。
        (6)工程施工期间遇到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影响现场施工。
3 工程签证内容的常见问题
3.1 签证格式不规范
        工程签证缺少签证编号,或没有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编号,出现重号、漏号。还有施工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未签字或代签现象,项目名称和签证名称随意书写,预估费用不准确,存在较大偏差,甚至没有预估费用。例如:某项签证内容描述为:“某项施工内容,采用120t吊车一个,费用共计 20000 元”。对于这种签证描述,存在的问题:①签证内容过于简单,不详细。②是什么原因需要使用吊车,为何要办理签证未作说明。③吊车使用时间未作说明。
3.2 工程签证的内容不真实。
        签证内容不真实是指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甚至相互矛盾,少干多签、不干而签等。有的签证只签工程量增加部分,而对减少的工程量故意不报,致使工程量虚增。特别是隐蔽工程签证,由于其求证难及隐蔽性强,虚报工程量的情况更是不容易发现。
3.3 对不应当签证的事项进行签证或重复签证。
        许多零星工程和变更内容在原合同中已经约定,不应当进行签证,但施工单位仍进行上报,而负责审核的人员由于对合同内容不熟悉,会导致对同一项内容,重复进行结算。个别施工单位会对已签证的内容,由于签证没有指出明确的部位,也没有建立台账或备注,过了一段时间,又对同样内容进行签证,只是工程量略加改变。
3.4 签证办理不及时
        根据规定: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但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双方会口头商定,而不及时进行签证,甚至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


3.5 内容、语言不规范
(1)工程签证的工程量为一笔数
        工程签证的工程量仅仅对工作内容描述,而对于工程量的计算过程或步骤却并未提及,无法核实。如某项目的电气工程签证单,签证内容为“增加通讯电缆共计1793米”, “人工破除钢筋砼基础2.3m3”等。
(2)不签事实直接签结果
        审核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签证内容只签结果,或零工数量,后期无法核实发生的相应费用。如某项目签证单:“拆除蒸汽管线,费用2000元”,对于为什么要拆除管线,拆除管线的规格、数量,是否保护性拆除,拆除后钢管的处置等均没说明。
(3)签证内容描述含糊不清,可操作性差。
        有的工程签证中,内容写了很全面,但是签证内容只定性不定量,导致后期无法进行结算。如新建工程大开挖土石方,并未说明是机械开挖还是人工开挖,包含土方占多少、石方占多少,土石方是部分外运,还是全部外运,以及运距,都没有具体说明。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说明,挖运、装运、外运 3 个词看似差不多,但实际工程预算差别很大。
3.6 工程管理人员不够重视、把关不严。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申请,个别工程管理人员签证内容的真实性不进行现场核实,也没有考虑到由此带来的巨大造价变化。部分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在审核承包单位签证时,仅仅在意见栏签署“同意”“情况属实”,这些意见模棱两可,不能确认对签证事实的认可还是对签证工作量的认可[1]。有的仅有签名,没有审核意见;有的虽表达“情况属实”并签了名,但却与合同或其他规定相矛盾。
4 建设单位对现场工程签证采取的措施
4.1 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1)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和完善对合同的管理,使工程管理有章可循。对于工程签证经常出现的问题或在结算过程中容易扯皮的问题在合同里明确界定,防止出现大范围的工程签证。
        (2)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精通施工合同条款,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有关人员,使大家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避免造成重复签证。
4.2 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培训
        对工程管理人员要提高业务能力,使工程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造价方面的新知识、新动态和新规定,熟悉和掌握施工技术、施工程序、建设项目造价等多方面的相关知识,做到既精通业务、又了解现场实际,严把现场签证关,有效控制不合理的工程签证。
4.3 发挥施工监理的造价控制作用
        (1)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对签证工程量的工程部位和形象数量进行现场计量,对重大的现场变化,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资料,在拆除前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工程签证,现场核实签认完毕,才能进行拆除。
        (2)监理工程中对关键部位、关键节点进行旁站监理的,要在监督日志中清晰、明确记录,如重大施工作业的开始、结束时间、所用机械的规格型号,吊车吊车规格、使用时间、进出场次数等要详细记录。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单负第一审核责任。对证据和内容不清晰的,工程量不实的、超过签证时效而补签的、签证内容重复的签证,监理有权利拒签。
4.4 做好动态监控和现场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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