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镇江市)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20/7/7   来源:《新纪实》2020年第2期   作者:王小莉
[导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是促进乡村振兴、助力产业脱贫的重要力量。最近我市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了一次全面的调研。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江苏 镇江  21230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是促进乡村振兴、助力产业脱贫的重要力量。最近我市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了一次全面的调研。
        一、取得的成效
        1.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2.推动了农业各类产业的发展壮大。3.推动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4.推动了农业技术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5.推动了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江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多举措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助力乡村振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领头人。一是出台认定办法。针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不规范的实际,镇江市于2018年启动专项调研,并于年底由政府办出台了《镇江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二是探索实践“336”认定法。在认定类别方面,以生产经营型为主,兼顾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认定等级方面,以初、中级为主,兼顾高级职业农民认定,三者认定比例控制在15:4:1;认定条件方面,明确从业年限、种养规模、经济效益、技能培训、学历水平和示范带动等6个方面基本条件。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对创办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实体的职业农民,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新担保贴息贷款;每两年开展1次市级“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对“十佳”农民给予10万元的创新项目资助等等。
        (二)推进新型主体规范化建设
        对于家庭农场,从2015年开始建立家庭农场“双认证”制度,即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到所在地农业农经部门报备,从而完成家庭农场的“双认证”;同年启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制度,制订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并根据上级要求,对认定标准进行调整,明确凡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必须具备市级示范资格,每年新增50-100家示范家庭农场,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省两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梯度。
        (三)立足“三高”农业培育主体
        围绕“高新、高端、高效”的现代农业定位,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其成为推进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提高设施装备水平。三是鼓励新型主体科技研发。
        (四)加大对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二是建立融资平台。三是开展营销服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在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有以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龙头企业与农业主导产业关联度不高。二是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三是土地问题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瓶颈。四是加大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短腿”问题突出。六是文化对农业产业的融入度不够。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一)推动规范发展
        尤其是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主体,一是建立健全三个名录,即:完善家庭农场信息管理名录;优化政府优先扶持合作社名录;新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二是统一两套“账簿”,即:家庭农场生产销售记录簿、财务收支记录簿和培训登记簿;合作社财务电算化账簿。三是巩固一项成果,即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县推进成果,在丹阳、句容、扬中、丹徒已经全部开展了整县推进的基础上,以规范账务为抓手巩固成果,并向京口、润州、镇江新区、高新区拓展。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即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按照农民合作社所在实行属地管理,重点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问题以及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异常情形的农民合作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去伪存真,净化合作社队伍。
        (二)推动提质发展
        一是狠抓示范创建。二是开展整县示范、提升试点。三是推动产业联合体发展。四是积极探索“订单农业”的有效实现形式。
        (三)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摸清“三带三区”的空间布局中的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存量,选择其中基础好、前景好的主体进行重点培育,做大做强,带动产业发展;摸清“三带三区”的空间布局中的土地存量,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流转。二是充分利用“十大观光农业组团”周边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在不破坏村落原生态的基础上,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参照成都“小组微生”(小规模聚居、组团式布局、微田园风光、生态化建设)的模式进行规划设计,利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发展民宿经济,推进我市观光农业的提档升级。三是创新产业融合的运作机制,鼓励、扶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牵头组建区域性的农业产业联盟,开展形式多样的产业联盟活动。四是创新农业招商内容,推进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各类资源要素,依托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村农业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整合村土地、房屋资源,开展土地招商,宜农则农,宜旅则旅,宜商则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盘活村富余资源,提高农民的土地收益。
        (四)推动支持发展
        一是强化普惠金融服务。二是强化农业保险服务。三是强化财政支农力度。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其发展关系到乡村振兴和产业脱贫。尽管镇江市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采取了多种措施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在今后还需加大扶持与培育力度,推动其规范、提质、创新发展。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