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情趣教学法是一种当今社会较为新颖的教学模式,在小学语文教学中,一些学校增加情趣教学法在诗歌教学过程当中的应用。在知识性很强的诗歌教学过程中,增加发现情景、感知情感的情趣教学,这样的教学方法对于提升学生对诗歌教学的感知力具有极大帮助,还能够让小学生在小学语文学习的过程中发觉对诗歌的兴趣,增强对诗歌的独立体悟以及自主学习的能力。同时情趣教学法作为一种创新的教学模式可以增加课堂互动,它是有别于传统教学中“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能够让学生和老师在课堂中增加互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课堂的活跃氛围。
关键词:情趣教学法;小学语文;诗歌教学;实践运用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中国上下数千年的历史中,各朝各代留下许多文化瑰宝。其中之一便是诗歌。如今在小学语文阶段开始进行古代诗歌的学习是对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扬,但是,由于诗歌的文言文表达方式与白话文有所区别,小学生在诗歌学习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困难,所以会导致学生对诗歌学习渐渐产生压力感和厌倦感。因此,在小学语文的诗歌教学过程中,一些教师开始采用创新的方式进行趣味教学。这些科学的、趣味的创新方法可以减轻学生对诗歌学习难度的困扰,增加对诗歌学习的兴趣。在有趣愉悦的学习环境中,可以帮助学生对诗歌知识进行深入理解,不断拓宽学生的文学知识,提升学生的语文文化素养。
一、情趣教学法的释义
所谓“情趣教学法”,就是教师在小学语文诗歌教学的过程中,创立跟教学内容具有紧密联系的教学情景。这些教学情境要尽可能本着有趣、愉悦以及紧扣课本的原则进行深入开展。在情境开设的过程中,不断挖掘课本知识的教学内涵,提取知识的精华,将最重要的部分通过独特创新的教育手段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学生主动学习、主动记忆的过程中,促使小学生对知识进行吸收,从而提升教师的教学效率,达到教育的目标。
二、情趣教学法运用于小学语文诗歌教学过程的积极影响
1.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学习兴趣
小学生所处的正是低年龄阶段,他们脑海中的事物还是比较单纯和简单的视觉感知物。他们对事物充满了奇特的感知力和想象力,对未知事物充满着幻想。他们在低龄阶段所接触的事物非常简单,比如:自然界所能观察到的太阳公公、月亮婆婆、小鸟儿会飞,风儿会舞蹈,花朵会摇曳生姿。所以在小学语文的诗歌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紧紧抓住这些特点,教学手段要符合这一年龄段小学生的思维模式。教师在创设情境的过程中,要鼓励小学生进行想象发散。将诗歌中的事与物通过比喻、拟人的手法,转变为他们日常所接触到的大自然的事物。将这些事物赋予童真的形象,在他们的脑海中描绘出一副美好的画卷。同时可以采用视觉听觉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多感官协调的方式,让他们感知到诗歌中的语文知识。
2.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自身能力
小学语文学习还处于初始阶段,所学的诗歌文章简单易懂。诗歌所描绘的内容比较美好,能够充分激发小学生的想象力和对美好事物的憧憬。容易帮助学生将知识和实际生活产生联想,方便学习记忆,激发他们诗歌学习的兴趣,能够大大减少学习的阻碍,提高他们对诗歌理解的效率。同时学生在学习诗歌的过程中,可以锻炼学生的朗读能力,培养学生的语感语速。因此在小学阶段加入情趣教学法,可以促使学生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的不断提升,从而达到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的目的。
三、情趣教学法运用于小学语文诗歌教学过程的有效方式
1.将课本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在创设情境的过程中要紧密围绕课本知识,同时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创设出让学生感到轻松愉悦的情景模式,拉近课本知识与学生生活实际的距离感。将学生置于愉悦的学习氛围中,促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能够提升小学生的学习自觉性。
2.丰富教学空间
在学习的过程,可以创新学习空间。将课堂置于自然而不是拘泥于教室,当学生处于全新的教育环境中时,能够激发他们的学习新鲜感,让他们处于一个情绪兴奋的状态。比如:在学习有关花草树木的诗歌时,可以将学生带到学校草坪或者是附近公园,一边观赏风景,一边由老师带着他们将书本描述和具体的花草树木相结合,进行实地的情景教学。这样既可以让小学生在玩耍中放松,也可以让他们将课本知识更加具体的和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增强他们对知识内涵、诗歌情感的理解。
结束语
诗歌学习是一个贯穿语文课程的长期的课程,目前的“情趣教学法”是一种有实际效果的创新手段,但是这并不是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尽头。如何将枯燥乏味的课本知识变得生动有趣?如何让学生进一步热爱学习语文诗歌?需要老师进一步创新教学手段,在后期的教学创新中甚至可以将情趣教学法、信息化教学法、试听结合法等多种方法融会贯通,进一步完善小学语文的诗歌教学体系和模式,高效实现教学目标。?
参考文呢些:
[1]周剑弘.乡土古典诗歌引入语文课堂教学实践初探[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8,19(11):41-43.
[2]黄珊.基于情趣体验的小学低年级古诗文教学[J].小学教学研究,2018(18):35-37.
[3]张峰.小学语文诗词教学探究[J].学周刊,2015(36):22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