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的思路、问题与进展

发表时间:2020/7/9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年8期   作者:石斌辉 叶旭航 肖焕域
[导读] 社会政治生活是马克思所关注的重点领域,
        摘要:社会政治生活是马克思所关注的重点领域,对社会政治的研讨也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内容。在破解时代的诸多难题过程中,马克思政治哲学成为一门“显学”。学者们集中探讨了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合法性、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进路、马克思政治哲学与唯物史观的关系、马克思政治哲学体系的建构等问题。当然,学界围绕这些问题取得了一系列兼具理论深度和现实阐释力的研究成果,但现有的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历史、现实和未来三维向度上深刻反思这些问题,并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沿承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学术传统和问题意识,体现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学术特征和致思品格,为当代中国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提供一些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进展
        引言
        近年来,已有一些学者开始总结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在我国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了,但问题是,在目前的中国学界,有“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吗?这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追问。笔者的回答是:有,也没有。说有,是指在国内学界有数量非常可观的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著述,其涉及的内容也较为广泛;说没有,是指中国文化语境中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尚未出场,抑或说,至少从公开发表的情况来看,中国学界目前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还没有对推动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在国家层面上的进一步展开,有真正的、实质性的贡献。当然,这一看法丝毫没有对学界已有相关成果的否定或贬低的意思,而是旨在强调:在中国,如果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在整体上没有以“前提性批判”的形式不断介入政治体制改革和思想文化的变革,从而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在国家层面上的稳妥推进提供方法论的支持,就不能说中国文化语境中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已经出场。
        1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合法性问题
        马克思虽曾有“打算用不同的、独立的小册子来相继批判法、道德、政治等等”的计划,却未能如愿。这就使得马克思并未形成体系完备的政治哲学思想。在进行相关研究的时候,就必须要直面两个前提性问题,一是马克思政治哲学何以可能,二是如果存在马克思政治哲学,那什么是马克思政治哲学。这便涉及到如何看待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对此,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少数学者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有学者从规范性视角出发,认为马克思的工作内容集中在社会制度批判上,而未曾建构一个关于良好“政制”的框架和理论。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只有关于现实政治的批判性理论,而无规范性意义上的政治哲学。不仅如此,作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也与非“历史学科”的政治哲学不搭界。可见,由于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所关注的问题域不同、所做的实际工作也各异而不能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化,否则就是歪曲和误解马克思的“原初意旨”。这一观点是以西方传统政治哲学的标尺来度量马克思思想,继而将马克思思想排除在政治哲学之外。可见,这种论点过分强调了马克思主义与政治哲学的界域,从而抹煞了二者兼容的可能性。
        2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路向
        2.1规范性进路
        自罗尔斯的《正义论》问世以来,对于“规范性”问题的探究就成了近现代政治哲学的主流。这一研究进路的主要“手法”是预先进行“规范性的价值悬设”———从前提上确认某些规范性的价值及其取向,如公平、正义、友爱、和谐、自由、权利和民主等,尔后依此来对相应的政治体制进行理论设计和规划。当然,“规范性进路”是符合哲学思辨精神的———对诸多的“价值悬设”进行前提性反思和批判,并以“最佳政制的问题”指引政治哲学,继而完成对“政治生活最根本、最棘手和最经久不息的问题的研究”。从学术层面来论,这一研究进路是契合政治哲学本身的,因为政治哲学本身就是对“价值前提的规范性理论”的追问,若是抽离其规范性维度,政治哲学就难以称之为政治哲学。从现实层面来说,如何积极回应与“价值悬设”相关的现实问题,也是当代政治哲学的重要任务所在。而从深层挖掘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规范性内容及其涵义并对其作出有力辩护,也是“马克思政治哲学摆脱在重大现实规范性问题上失语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在“规范性进路”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如马克思政治哲学所要求的“价值规范”中蕴藏着的“理想性”和“可行性”的判断标准问题,以及这些“规范”的适用性问题等。
        2.2直面当代中国社会现实
        这里所说的“直面当代中国社会现实”,是指研究主体的一种基于当代中国社会现实、改造当代中国社会现实和超越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状态。具体说来就是:研究主体是从作为世界历史的一个构成部分的当代中国社会现实出发,而不是从某种普遍的政治哲学原则出发;研究主体直接反思的是中国国家与公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淡化甚至掩盖中国国家与公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主体旨在为正确认识和改造当代中国社会现实提供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方法论支持,而不是仅仅专注于对马克思政治哲学各主要概念或范畴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做“知识性”的论证。可见,“直面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由“出发点”“对象”“旨趣”三个要素构成,缺一不可,否则,就不可能真正地“直面当代中国社会现实”。在目前的中国学界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界,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直面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状况令人堪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界没有讲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著述,恰恰相反,这类著述还很多,然而,大都与“直面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相悖。例如,学界有种观点认为:目前中国民间“社会组织在政治权力的干预和影响下”,其发展“呈现较大自主性”。而中国民间组织的这种发展特点,是超越了西方国家的“结构性自主”(这种“结构性自主”是以削弱国家为前提的)的“内在性自主”,实现了民间组织的生成和发展与国家权力的干预有机结合,亦即超越了国家—社会的二元对立。这种观点在形式上也是讲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但实际上却模糊甚至扭曲了真正的当代中国社会现实。
        3如何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将科学社会主义转化为中国实践的具体行动指令,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目的所在。那么,怎样才能使科学社会主义转化为中国实践的“具体政策”或者说“表现形式呢?对这一问题的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的回答,就是通常所说的“结合”。我们许多研究者都用这个“结合”来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及毛泽东的“中国化”思想。然而,上文的分析已经清楚地表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核心意涵,是科学社会主义具体化,而不是“结合”。的确,毛泽东十分强调“结合”的重要性,但很明确,他强调“结合”,主要是针对党内教条主义的“不结合”而说的,而不是直接针对“中国化”而言的。毛泽东既没有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全部意蕴归结为“结合”,也没有用“结合”来界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更没有在“中国化”与教条主义思想之间划等号。并且,毛泽东也再三强调,对于中国革命的一切问题,都要“上升到理论的阶段”、“引出理论性的结论”,作出“理论性的创造”。
        结束语
        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要满足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要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满足人民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施特劳斯.什么是政治哲学[M].李世祥,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
石斌辉,男,浙江绍兴(1998.0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叶旭航,男,广东河源(1998.0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肖焕域,男,广东汕头(1998.1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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