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1+综合“法则构建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发表时间:2020/7/10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第7期   作者:尹万芳
[导读] 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构建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能促进产教融合系列制度的完善,促进职业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构建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能促进产教融合系列制度的完善,促进职业院校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提出采用“4321+综合”法则构建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关键词:产教融合 教学质量 评价体系
引言
教学质量是衡量产教融合的过程和结果是否达到既定目标重要形式。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构建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能促进产教融合系列制度的完善,能有效提升职业院校的竞争力。由此,本文对此展开研究,希望能为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过程中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有益借鉴。
一、现有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很多职业院校都对积极对教学质量的评价进行了探索与改革,但与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快速推进相比,仍然在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及有效运行机制的形成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评价机构不全面
        产教融合中产教双方的合作是围绕用工需求和人才培养来展开的。行业企业希望通过产教融合来培养自己所需要的人才,职业院校则是希望可以借助行企平台的职场环境、设施设备、工作项目以及职业师资等来满足学生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这直接导致了产教双方的利益诉求不一致。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促进产教融合,但对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激励政策没有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企业参与育人的积极性不高,更不会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因此,目前产教融合的教学质量评价机构单一,还是主要以职业院校从自身角度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二)评价体系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的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教学质量的评价还采用的是校内自我评价的模式。这样的评价体系中行业企业的参与度低,甚至没有,更不要说纳入其他社会评价。另外,还有很多职业院校在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中也没有建立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导致评价范围不够全面和深入,评价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评价标准不系统
        当前,很多职业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为了减少工作量,都弱化了专业之间的差异性,没有制定出符合相应专业培养特征的评判指标和要素对该专业进行具有专业特色的评价标准设计。笼统化的教学质量标准评价体系,评价指标与专业教学活动的契合度不高,难以实现预期的评价效果。
        (四)评价运行机制无效率
        产教融合的教学因为涉及到实习实训教学较多,教学的组织管理和评价较为复杂,难度较大,比如实习地点的分散、教师的跨时空指导均会影响对学生顶岗实习的评价。由于实践教学的复杂性,对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很难到位,教学监管部门改进建议也不能及时落实,从而影响监控、分析、反馈、改进、提高的诊改循环过程顺畅运行,影响实践教学质量评价。
        (五)评价模式不科学
        目前很多尽管职业院校基本都是采用平时、期中、期末各占比例评定学期综合成绩的模式,这不能全面、专业、准确的对学生工作能力进行。采用这样评价维度较少的考评模式,不能客观真实的学校人才培养的真实情况,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会导致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困难。评价维度单薄的问题,需要改进人才培养评价方式。
二、采用“4321+综合”法则构建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为了提升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教学过程的职业性、开放性和实践性,本文提出采用“4321+综合”法则构建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一)评价机构“四参与”
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该涵盖行业协会、企业、学校和学生四主体,行企应了解并指导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学生享有对所接受教育的知情权,学校的作用是在行企与学生之间构建紧密联系。

对此,可以建立产教融合指导委员会,由行业企业职业师资、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对课程标准、专业设计和人才培养的严格把关。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该实行过程监督以院校和学生为主,结果监督以行业企业为主,由行、企、校、生四方共同参与到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之中。
        (二)评价体系“三共建”
        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该由产教双方共建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标准体系要求产教双方对教学条件、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开发等进行科学规划,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标准,确保人培目标与行企的人才需求相符合。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体系要求产教双方依据行企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共同制定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方案、质量评价标准和反馈方式等,将教学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单一评价指标与综合评价指标有机结合,采用产教双向评价的方式,重视评价指标与教学过程的紧密结合。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要求产教双方制定岗位互聘机制,建立产教融合指导委员会,对教学组织、生产过程和能力考核等进行指导与管理,对人才培养进行动态跟踪、分析和反馈,确保人培目标的顺利达成。
        (三)评价标准“两结合”
        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要求职业院校将教学质量的评价由校内延伸到校外,结合行企对职业能力的考核标准,构建“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双结合运行机制。可以邀请行企技术人员到校开展技能实训,将生产质量管理标准纳入到学生的实训考核中,将生产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等都纳入到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同时还要纳入学生的生产意识、风险意识和成本意识,注重生产性课程的管理考核、质量监控等,让评价标准实现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检验教学质量是否真正达到了预定目标。
        (四)评价运行机制“一平台”
        产教融合的评价运行机制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人培指标大数据平台,将人培方案的各项指标数据化,形成电子化的人培指标体系,借助大数据平台进行产教融合自我诊断与评估评价,进行数据分析,撰写课程改革、院系建设、实践教学、师资团队建设等分析报告,为专业建设提供工作依据,为开展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抓手。借助该数据平台,还可完成教室应用审批、教学信息发布、师生互动、学生实习管理、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实时监控教学质量。在大数据平台基础上进行教学活动和专业评价,依据现代管理机制促进专业建设和发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使教学质量管理朝着信息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五)评价模式综合化
产教融合的综合化评价模式要求注重学习过程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学习过程评价要求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要将书面考核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实践环节等相结合,对学生在实训岗位的技术技能与综合素质等进行分析。教学效果评价要求产教双方将各自在理实方面的优势充分结合,细化和创新教学内容,选出最适合学生学习的内容,并根据学生特点,采用师徒教学、班组讨论、网络教学等方式突破教学工作中的难点,针对教学效果,灵活调整学习进度。综合能力评价要求产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参与主体的能动性,对教学活动进行综合评价,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等作为评价内容指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以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期末考核成绩等指标指导专业教师进行评价,以学习态度、实践活动参与情况和技能水平为指标指导企业教师进行评价,以行业专家开展的职业基础、人文素养、专业技能等综合考评为指标指导行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结语
产教融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与人才培养质量息息相关,这将要求职业院校以学生的专业水平、职业能力、综合素质作为考核标准,加强教学管理,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各项管理目标,使产教双方共同参与到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蒋晶容.基于“产教融合”视域下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创新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9,16(26):215-216.
[2]许芳奎,李平.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的研究[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9,21(06):13-16+27.
作者简介:尹万芳,女,1981年生,汉,四川夹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和管理学学士,现就职于东莞理工学校,高级讲师,研究方向:财经商贸类。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8年东莞市教育科研课题《东莞中职学校财经专业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研究》(课题编号2018GH661)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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