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发表时间:2020/7/1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王志贤
[导读] 摘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哈尔滨市阿城区松峰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326
        摘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就出现的问题与措施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产权制度;农村经济;改革;问题;措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特别是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后,按照试点先行梯次进行的工作方法,松峰山镇确定了以新明村为试点村,先期开展工作,积累经验。现已全部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对集体账外资源进行了核查,对未发包资源逐块进行了实测,并登记汇总。核实后的结果进行“三榜公示”,编制了清产核资报告,建立了非经营性资产台账和资源性资产台账两类台账(我镇无经营性资产)。
        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工作组确认的现成员予以确认。其次,召开现成员户代表会,将待确认人员按工作组提出的分类意见,提交以屯为单位召开现成员户代表会议表决,确认哪些是现成员、哪些是原成员、哪些是非成员。对民主协商的确认结果进行“三榜公示”,并将登记表及佐证材料按户装袋归档。
        3.制定出台了村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设置与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每个成员所持的股权数量,股权设置分为两类即集体股和个人股。个人股包括基本股、劳龄股,股权配置比例分别为集体股占20%、个人股占80%。个人股中基本股80%为9707份、劳龄股20%为2421.46份,个人股总份数12128.46份。
        4.完善各项资料,归档装卷。对各种表类、图类、文字类、载体类及户代表会议记录结果进行了分类整理,并邀请区档案局工作人员对规范化进行了指导,做到了种类齐全、保管安全,确保规范化管理。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中央关于建设新农村举措的推进,国家、省、市、县(区)对农村建设的投入也随之增加。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运行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1.关注度高,全面摸清集体家底难的问题。由于全体村民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可实现资产分红收益,农民十分关注,参与热情比较高,都十分重视摸清家底,因此如何摸清就成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新明村是改革试点,没有明确如何具体操作,没有可参考的模式,需要结合实际拿出一套村民接受认可又行之有效的办法,这对于改革来说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2.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不能及时参与改革的问题。松峰山镇新明村有很多农民因生计需要,常年在外务工、外出经商占一定比例,尤其是青壮年常年在大城市打工或经商已成为常态。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开展给外出农户回乡参与改革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也给村干部的工作增加了难度。

在需要大量核实的基础上,本村原有外出人员不能回乡,也极大地困扰着我镇工作的顺利开展。
        3.股权如何设置成为比较难解决的问题。股权设置按照什么原则、什么比例、什么条件去设置,设置完的股权又有哪些权利等等这些工作都需要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办法。
        三.解决问题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具体措施如下。
        1.采取“先账内后账外”的方式进行清产核资
        账内核准集体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对无效债权与无效债务、账面有实际无的固定资产及存货查明原因,按程序进行处置。对账外单位捐赠和上级下发的资产,组织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并召开村民代表会予以审核确认,纳入账内管理。做到账钱、账据、账实、账表、账帐相符。新明村组成由村集体主要负责人、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人员、镇包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助理会计、村民代表以及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农机、国土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组,工作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报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对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账内、账外资产全面进行清理核实,并按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对资产增值空间高、技术含量高、需要评估的经营性固定资产和农业资产,应依据村情依法依规进行评估。集体资产所有权有争议的应先依法依规确认其所有权,再进行登记。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对初步清查结果、根据群众意见修改后结果和审核确认的最终结果,进行三榜公示。清产核资最终结果,须经村(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形成专题报告,报镇人民政府和区农经站备案。(具体要求和方法按《阿城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2.强化全员受益,创新委托授权
        针对新明村外出人员较多,参与改革难的问题,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创新工作。采取授权委托办法,对全户搬迁到外的,与其亲属、耕种其土地的农户进行联系,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书面委托常住的现成员代为行使权利,并签订书面授权委托协议;采取每10--20户推选成员户代表的方式,成员户代表代表所有成员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通过这些灵活措施,使村民参与到改革工作中来,有效破解了参与改革难的问题。
        3.制定股权设置与管理工作方案。
        股权设置需要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权设置原则上可设集体股、个人股。集体股是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主要用于产权制度改革结束后一定时期内,处理不可预见的经济遗留问题。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权配置比例分别为集体股占20%、个人股占80%。个人股按集体经营性资产净额的总值或一定比例折股量化,无偿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享有。个人股包括基本股、劳龄股。新明村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其他股权,如积累贡献股、计划生育父母奖励股、应分未分土地补偿股等。但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区农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结语
        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制度,规范财务公开行为,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再执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农经部门继续加强对其资产运管、收益分配及其它经济活动的监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理事长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才能实现农民致富奔小康的美好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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