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徐石杨

发表时间:2020/7/1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徐石杨
[导读] 摘要:伴随最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土地利用规划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从之前将保障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为基础的第一轮土地规划,迈向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当作基础核心的第二轮土地规划,成功构建了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多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广西南宁  530000
        摘要:伴随最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土地利用规划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从之前将保障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为基础的第一轮土地规划,迈向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当作基础核心的第二轮土地规划,成功构建了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多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尤其是在土地规划管理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因此,需要迫切采取有效促使,加以解决与应对。
        关键词:土地规划;土地管理;问题;对策
        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主要是为了从宏观角度入手对土地进行有效的调控,这样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使土地利用率得到提升,还能增强土地开发的合理性,达到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目的。但在之前的土地规划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政府部门想要对自身的土地规划管理效果进行提升,就必须要对相关措施加以应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以此来提升规划管理工作的质量,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1土地规划管理中所存在问题分析
        1.1未充分发挥权威性
        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当中明确指出,城市总体规划,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规划以及村镇规划等,都需要紧密衔接于土地利用方面的整体规划,而在具体的用地规模上,不能超过土地总规划当中所明确的规模。但需要指出的是,因我国还未能构建健全的规划体系,诸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建设、水利建设及交通建设等方面的规划期限、编制时间、范围等,未能统一于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使得各个规划的具体的土地利用上,未能与土地利用总规划紧密衔接,各个业态的土地利用规模未能充分协调;此外,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法律体系,这也对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综合控制造成了限制与影响。
        1.2行政保障手段不完善,过多人为干预
        在编制土地规划方面,通常需要经历前期准备、实地调研、拟定具体方案、论证、批复及公示等环节,在此期间,需要耗费十分庞大的人财物力,但一些地区难以规避的会出现规划落后于项目的情况,此外,还存在规划听从领导意志的状况。比如为了能够真正落实某个招商引资项目,或者是基础设施项目,再或者是一些形象、政绩工程,如果所选择的地块在具体位置上,与现象级土地利用规划不相符,就申请对规划进行调整,此乃造成上轮规划在局部调整上尤为麻烦的因素所在。因为土地规划调整缺少制度及利用评价方面的约束,使得在实际规划调整时,易受人为影响与干扰,有着比较大的随意性。
        1.3市场手段运用滞后,建设用地外延问题突出
        回顾既往规划,大多在实施中,均对行政手段有着比较大的依赖性,而在利用市场手段上,却比较落后。突出表现为市场在对土地资源进行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仍需加强,另外,无论是在建设占用耕地成本上,还是在补偿标准上,都普遍偏低,耕地保护缺乏资金支持;而在集约用地节约上,则缺乏税费支持与价格调节,这些对建设用地的扩张、外延目标的达成,均造成了借支,难以获得理想效果。
        2强化土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对策
        2.1对规划方法进行科学的应用
        在对土地资源进行实际规划的过程中,规划人员应该对传统定性形式的研究方法加以改进,要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融入定量研究方法,或者是对动态分析的方法加强应用,通过定性分析获得分析结果之后,再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利用数学模型、关系式对其进行推理和验算,规划人员应该意识到,土地规划工作属于发展中的工作,对动态分析方法加强应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科学的方法,对土地进行规划能够使土地规划管理效果得到有效的增强,对土地利用率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


        2.2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在对土地进行规划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是确保规划质量的基础,其综合素质会对土地规划质量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进行引入,确保管理队伍的素质水平,能够有效推动土地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地方政府能够严格根据国家土地规划要求实施各项工作,而这也要求土地规划方面的管理人员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行政能力以及技术水平,要保证相关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管理人员应该对土地规划工作进行全面的参与,对土地规划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而相关部门则需要对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教育工作,不但要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还要使其责任意识得到有效的提升。
        2.3对规划管理体系进行完善
        要对完善的规划管理体系加以构建,其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对规划管理方面的信息系统进行完善,从总体上来看,规划管理方面的信息系统,实际就是将信息化的管理系统落实在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规划管理过程中,而健全的规划管理体系能够使规划管理效果得到有效的提升,还能降低管理投入,能够帮助政府部门对土地规划实施调整,能够提升土地规划作用,使人们真切的感受到政府的服务理念,在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建设的过程中,要对内网及外网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处理,提升管理网络的统一性。
        2.4信息化设计规划
        为了降低农村地区土地利用失衡的现象,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规划,重视信息技术的设计和利用。将大量的农田信息进行有效的采集,并且反馈上报形成区域农田使用数据库,能够准确地反映基本农田情况以及利用变化。这样一来,能够为农村地区的农田监督管理机制提供有效的保障,有助于农村地区进行农田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5健全土地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保障
        要想使规划实施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全面,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比如基于《城乡规划法》而构建城乡规划法律体系,明确规定了城乡规划的草案编制、管理、实施等环节。但需要指出的是,土地规划法律法规单凭根据《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若干内容,且因土地规划的实施、管理,包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年度计划管理、规划实施评价、规划局部调整或修改等诸多内容,因此,未能深彻规定此些内容。针对此情况,基于法律法规视角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土地规划的管理、实施,需先将现行法律法规给予落实,然后以此为基础,对规划实施路径、方法进行不断创新,并对土地利用层面的总体规划理念进行不断更新,不断构建围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年度计划管理等内容的全面规划管理机制,强化土地规划立法,完善相关法律。
        2.6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统筹城乡发展
        对于农村地区的土地管理机制不协调的现象,应当从农村地区的土地观念整合出发,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土地管理中各个环节的基本内容。对于乡村政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转变和解决,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乡村管理中的权责分配现象。对于产生的问题应当层层审核,指派专项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乡村土地发展应当设计完整的运行机制,保证在发展的进程中更能够有效达成前期设计中的众多环节,结合当地的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建设符合自身发展的农村土地机制。
        3结语
        综上,土地规划管理实为一个囊括社会经济多层面、多领域的动态过程,只有积极推动保障制度的合理化、全面化建设,方能从根本上落实土地规划,提高规划的合理性、权威性与严肃性,才能更加高质量的管理各业用地,推动社会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桂云.我国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赤子(上中旬),2017(13):254.
        [2]邓华.现行乡镇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安徽农业科学,2018(30):10735.
        [3]庄建平.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建议[J].经济师,2016(11):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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