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工程监理工作在工程中的应用及作用

发表时间:2020/7/1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李欣
[导读] 摘要:监理服务是专业第三方控制手段,其作用是不可替代不可取消的。
        甘肃恒力水电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  730000
        摘要:监理服务是专业第三方控制手段,其作用是不可替代不可取消的。
        关键词:工程监理  专业服务  安全监理  工程质量检测  监理制度
        一、工程监理的概念及特点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工程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 是受甲方委托进行的; 监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 监理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 监理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服务活动
        为什么要重点提出工程监理在项目建设中是一种专业服务活动。我想从以下几点发表我的观点。
        第一,什么是专业?
        专业可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正确理解,在我认为所谓专业就是在某个领域或某个专项中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研究比别人认识的更深更广,可以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什么是服务?
        那么什么叫服务,服务又需要怎么做呢?其实服务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国外,具体的意思是能够满足他人某种需求的特殊礼遇,英文“SERVICE”(服务),这个词的每一个字母代表的含义实际上都是对服务人员的行为语言的一种要求,理解为“微笑、出色、准备好、看待、邀请、创造、眼光”。注解分析“SERVICE”
        “S”——SMILE 微笑;服务人员要对每位客人提供微笑;
        “E”——EXCELLENT 出色;服务要将每一项细微的服务工作都做到很出色;
        “R”——READY 准备好;服务要随时准备好为客人提供服务;
        “V”——VIEW 当作是;服务人员应该将每一位客当作是需要对其提供优质服务的贵宾
        “C”——CEATING 创造;服务人员要精心创造出使客人能享受其热情服务的氛围;
        “E”——EYE 眼光; 服务人员要始终用热情友好的眼光关注客人,预测客人需求,及时提供服务,使客人时刻感到服务人员在关心自己。
        服务的六个要点:①能力  ②知识  ③自重(工作时表现的态度) ④形象(注意自己的仪表)  ⑤礼貌(真诚待人的态度)  ⑥多点尽力(额外的工作)。
        第三,什么是专业服务?
        讲了这么多那么问题来了,分开解释我们都能很好的理解,但是把这两个词合在一起想要完美诠释这个词和完成这件事就很不容易了,这也是我这篇论文主要的论点。
        三、怎么做好工程监理专业服务
        我们都知道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这也是必须要做到的。但是要做到这些我认为还有很长的一段路。
        1、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工程监理的性质相互矛盾、监理工程师的角色模糊不清、工程监理的三大控制目标难以实现、业主的行为不规范和工程监理的阶段范围不明确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导致我国监理工作的范围越来越狭窄,监理人才流失严重;工程监理的基本任务即“三控”“两管”“一协调”无法全面落实;监理工程师正扮演一个质检员或安全员的角色。
        政府各部门关于监理方面的消息也不绝于耳,因此,监理需要重新定位,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相关体制机制需要健全。
        2、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的独立性问题
        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到底属于哪一方,是代表业主还是独立的第三方?这个问题目前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相关法律法规就这一问题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如果要扭转目前监理行业的困境,充分发挥是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方面的作用,建议从法律法规层面规定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不代表业主,是独立的三方。
        3、建设市场新型三元模式
        新型的监理、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其要点一是监理企业不是受业主的委托,而是规范业主的行为。多年的监理实践表明:业主的行为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给工程建设带来负面影响,却长时间得不到有效的约束,是因为建设市场缺乏对业主的约束机制。只有引入监理工程师对业主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这种情况才能改变。要点二是监理工程师不仅要监督承建商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活动,还要服务于承建商。
       
        4、安全监理的问题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SL288-2014)在6.5节中说明了监理机构的安全工作内容和要求。但是只用了一小节内容说明,好多时候还要参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而监理规范中却没有明确说明引用某些法规性文本,这就造成工程中要求不一致,出现安全问题责任划分不明确,监理责任可大可小。虽然有不少业内人士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我国的工程监理类似于国际上的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不应该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但是我认为我们处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中,安全责任所有参与者都应该承担。然而,面对施工现场不断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严峻形势,从国情出发,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只是应从法律层面明确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职责并界定其职责范围。虽然早在2006年原建设部出台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就已经界定了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但是,由于是部门规章,其法律地位较低,各地在处理近几年发生的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时候对监理工程师的处罚不能明确鉴定。往往出现问题总监理工程师的量刑与项目经理一样重。这就混淆了生产者与监管者的责任。建议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并科学合理地界定其责任范围。
        5、工程监理现场检测的问题
        现场质量检测和控制总体分为三种,第一目测法;第二实测法;第三试验法。
        目测法顾名思义就是看、摸、敲、照。①看就是对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②摸就是手感检查主要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项目工程。 ③敲运用工具进行感检查,地面、墙面、地面是否空鼓,玻璃压条不实的颤动等。 ④照:对于光线较暗的地方用。
        实测法就是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偏差对照来判断质量是否合格,检查手段有:靠、吊、量、套。 靠:用直尺、塞尺检查。
        试验法就是指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完成的试验检测,这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检测手段,但这项工作需要专项检测费用,现主要存在工程监理费用中检测费不足的情况,直接导致检测工作无法全面准确的开展。
        工程监理单位要做专项培训监理人员,每个项目工程必须配备试验监理(质量控制监理)。存在的费用问题我觉得也要改革,监理检测费这里改名为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应由业主、承建商及工程监理共同承担,工程预算中单独设立这部分费用。取消承包商自检及业主抽检,质量责任划分一部分给试验检测单位。如有异议可请第三方检测介入。我认为这样的约束关系能更好的为质量要求保驾护航。
        6、工程监理的阶段范围问题
        工程监理是局限在施工阶段还是覆盖全过程?答案应该是前者,尽管监理理论囊括了决策、设计、招标、施工和保修等全过程。然而,多年的实践表明,监理企业仍然没能进行全过程监理工作。把工程监理局限在施工阶段是否是屈从于监理现状?显然不是,而是根据中国的国情,根据工程监理应起到主要作用所作出的合理选择。工作监理的作用首先是促使承建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并防止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是为业主提高投资效益,而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我国实施强制监理并把监理工作放在施工阶段就是考虑了这个因素。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不能替代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前者是市场行为和自愿的,后者是政府行为和强制的。建议监理教材应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互协调一致:工程监理的阶段范围是施工阶段。
        7、工程监理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生变化:
        1)重新定义工程监理性质中“服务性”的概念,由传统观念中监理工程师只为业主服务改为既为业主服务,又为承建商服务。监理酬金由业主和承建商双方共同承担。这是监理工程师保持“独立性”与“公正性”或“公平性”的前提条件。
        2)重新定位监理工程师的角色,监理工程师不代表业主,不受业主的委托,是独立的第三方。
        3)在工程监理中引入监理工程师对业主的约束机制,即监理工程师不仅监督管理承建商的建设活动而且要规范业主的行为。
        4)从法律层面明确和界定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范围。
        5)工程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及费用问题进一步得到完善。
        6)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理理论应相互协调,明确工程监理的阶段是施工阶段
        作者简介:李 欣(1985.8.15),男,甘肃白银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施工、检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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