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邶风·柏舟》一首充满着忧愁与苦痛之情的诗篇。它作为“变风之始”,位于在《二南》之后,十三国风之首,可见编诗者对其的重视程度。对于此诗的主旨,从汉代至清代的经学者们纷争不断,其观点各有千秋。本文拟从“变风”说着眼,先分析其从萌芽到确立的具体过程,再按时间顺序来梳理历代以来对研究《柏舟》两种主要的诗旨,再集中探讨其合理性与存疑之处,以便对此诗有一个综合的理解。
一、变风之说
正如《关雎》被列为十五国风之首,关于其主旨的定义,历代争议不断。《柏舟》作为《邶风》的首篇诗歌,如此编排亦有其目的。风即指十五国风,是产生于西周时期除周王朝京畿地区以外的十五个地区的民间乐歌。《诗大序》有云:“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是指朝廷以风诗来教化民间,民间亦可以风诗来讽喻朝廷,为了达到劝谏的目的,所用的言辞既深隐又委婉,如此讲话的人不会被降罪,听取了劝谏的人也能得到警戒自身的效果。《大序》云:“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由此可知,“变风变雅”诗歌出现的前提是王道衰微,礼义废驰,诸侯国各行其政,民间则风俗各异。
《诗大序》中首次提出关于《诗经》的“变风变雅”之说,郑玄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正变经”之说,他将十五国风划分为正风与变风两类,其划分的依据包括国家的仁政思想是否衰微,礼乐秩序是否崩坏,政治教化是否分裂。据此标准,《周南》《召南》归为“正风”,而其余十三国风,自《邶风》《鄘风》始,直到《曹风》《豳风》则为“变风”。而作为“变风之始”的《邶风·柏舟》,之所以被编在第一首,即因为诗歌中首先昭示了“变象”。
二、主旨之争
《柏舟》的主旨有很多,笔者主要讨论其中的两种:
(一)“仁人不遇”说
汉儒毛亨毛苌首倡此说,认为是一首表达贤人不见用的刺时之诗,郑玄亦沿用此论,并为之作笺。《毛序》云:“《柏舟》,言仁而不遇也。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序》中提到的卫顷公是卫国第八任国君,据《史记·卷三十七·卫康叔世家第七》:“贞伯卒,子顷侯立。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顷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故不难得知,卫顷公通过贿赂周王的手段上位,自然不会是一位明君,故不尊贤人是在情理之中的。
清代学者中因循此观点的有姚际恒、方玉润,但他们在继承《毛序》观点的同时,亦提出了诘难。姚际恒质疑《毛序》将诗歌创作的具体背景落实到卫顷公在位时期,认为既知君,定知臣。对此,笔者认为,《大序》的解释差强人意,可姑且从此一说。至于知君而不知臣的说法,姚氏的质疑未免过于理所当然,毕竟一朝一代,君王始终只有一位,而不见用的臣子却不知有多少,正所谓君在明而臣在暗,在这样的语境之下,无法确认臣子的身份也是可以理解的。更何况,作者还使用了“障眼法”,即借他人酒杯来浇胸中之块垒,关于作者的身份,其性别究竟是男性还是女性,持“仁人说”的学者自然确信作者是一位男性,且是一位对国家忠贞不二的贤臣。同时,根据诗歌原文“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愬,逢彼之怒”“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前有小人的诋毁怨怒,后得不到兄弟的理解与支持,可谓是腹背受敌,可以看出诗人当时所处的环境必定是比较艰难的,他不敢堂而皇之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害怕暴露身份会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于是最安全的做法是以女子口吻作诗,伪装成一篇女子不受宠于夫君而倍感痛苦忧伤的诗歌。
在姚际恒之后,方玉润同样赞成“贤人所作”的观点,此外,方氏认为在缺少史实时,不应轻易将《柏舟》归属于卫风,而是归为邶风更为合理,他不仅从作者的角度出发,还原了诗人创作的心态,还从编诗者的角度出发,观照到了《柏舟》作为“变风之始”的特殊地位以及其可能对后世产生的影响。
(二)妇人之诗
宋儒朱熹在《诗集传》中云:“妇人不得于其夫,故以柏舟自比。《烈女传》以此为妇人之诗。今考其辞气卑弱,且居‘变风’之首,而与下篇相类,岂亦庄姜之诗也欤?”朱子显然对《三家诗》和《烈女传》的观点有所继承,但不同之处在于,他只是怀疑作者是一名不得宠于其夫的妇人,又从下篇《绿衣》反推或许《柏舟》亦为庄姜所作,然而始终无法确定妇人的身份,这种似是而非,举棋不定的态度实在令人难以信服。再回到具体文本来分析,诗歌第一章“微我无酒,以敖以游”,一般情况下,喝酒与敖游并不像是女子的行为,而更符合一位男性的口吻;第三章“我心匪石,不可以转。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既然朱子认为作者乃是一个不得宠的妇人,那么从妇人本身的心理来看,一边是夫君不待见自己,一边又是诸位小妾合伙欺侮自己,怎还会发出如此忠贞之语?人心非石,此时符合人之常情的心理应该是对夫君以及众妾心怀忿怒与怨怼之气。第五章“心之忧矣,如匪浣衣”,或许看到“浣衣”一词会自然联想到女性,但如何理解此处的“匪浣衣”就直接关系到作者的身份问题,如果解释为状中结构,即“没有洗脏衣服”,强调没有做某事的状态;若理解为定中结构,即“没有洗的脏衣服”,强调脏衣服本身。按照朱子的说法,家中既有众多小妾,想必奴婢仆人也不少,诗人若是家中嫡母,又怎会为区区洗衣服的小事而忧心,故此处应将“匪浣衣”解释为定中结构更为合理,诗人本就心中忧愁不已,偶然间又瞥到未洗的脏衣服,只是愈添烦闷而已。今人程俊英亦沿用了朱熹的观点,在《诗经注析》中认为:“这是一位妇女自伤不得于夫,见侮于众妾的诗,诗中表露了她无可告诉的委屈和忧伤。”
三、总结
以上梳理的《柏舟》三种主旨,笔者更倾向于《毛诗》之说,即诗人很可能是一位邶(卫)国的士大夫,在朝为官,兢兢业业,却不受重用,眼看着君王昏聩,朝堂中奸佞当道,国事逐渐衰败,他有心匡国却无力回天,寄希望于同姓臣,等来的却是闭门羹,只好忧心忡忡地写下此诗,但又害怕直接揭露现实会给自己带来灾祸,于是借由女子口吻抒发心中的忧愁之情。《邶风·柏舟》诸种注解之中,无疑《四家诗》距离历史真相是最近的,《毛诗》虽风靡较晚却后来居上,《毛诗》中提到的“卫顷公”,笔者认为并非空穴来风,或许从作者自身看来,这一理解在当时是作为一种众所周知的事实而存在的,因此不必多言,但相应的也就给不明其因的后世人留下了口实。《三家诗》则受到后世学者的多重质疑及驳难,似乎已不太能站得住脚,而后来宋代大儒朱熹的《诗集传》的影响尽管颇大,但细析之仍有破绽之处。清代姚际恒与方玉润在前人基础上有继承有发展,且充分发挥了联想能力去赋予诗歌更多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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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谭诗瑶,1996-7-16;女;四川成都;西南民族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