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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础是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构件,它支撑着其上部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及自重传给下面的地基。地基不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是基础下面的土层,它承受着由基础传下来的荷载。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密度越来越多,平均用地越来越少,房屋建筑朝着高层建筑的发展也日益明显,对建筑工程基础施工要求也越来越高。基础是位于建筑物最下部的构件,承受着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传递给地基。建筑基础工程属于地下隐蔽工程,在建筑工程竣工后,难以检查基础的施工质量。若建筑基础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导致整个建筑沉降、偏斜,甚至引发难以补救的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灾难性后果。基础质量对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起决定作用,地基和基础都是地下隐蔽工程,建筑工程竣工后难以检查,一旦发生事故,难以补救,甚至造成灾难性后果。
关键词:建筑物基础;施工技术;控制措施
一、地基基础的分类
基础按构造形式不同,可分为:
条形基础:是指呈连续的带形基础,包括墙下条形基础和柱下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是指基础呈独立的块状,形成有台阶形、锥形、杯形的等。
筏板基础:是一块支承着许多柱子或墙的钢筋混凝土板,板直接作用于地基上,一块整板把所有的单独基础连在一起,不仅使地基上的单位面积压力减小,也使整个地基的承载力增大。
箱形基础:主要是指由底板、顶板、侧板和一定数量内隔墙构成的整体刚度较好的钢筋混凝土箱形结构。对于抵抗地震荷载的作用极为有利。
桩基础:由设置于土中的桩和承接上部结构的承台组成。
二、地基的处理方法
利用软弱土层作为持力层时,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淤泥和淤泥质土,宜利用其上覆较好土层作为持力层,当上覆土层较薄,应采取避免施工时对淤泥和淤泥质土扰动的措施。
2.冲填土、建筑垃圾和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料,当均匀性和密实度较好时,均可利用作为持力层。
3.对于有机质含量较多的生活垃圾和对基础有侵蚀性的工业废料等杂填土,未经处理不宜作为持力层。局部软弱土层以及暗塘、暗沟等,可采用基础梁、换土、桩基或其他方法处理。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法时,应综合考虑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物对地基要求、建筑结构类型和基础型式、周围环境条件、材料供应情况、施工条件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分析后择优采用。
地基处理设计时,应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上部结构的刚度和强度,以增加建筑物对地基不均匀变形的适应能力。对已选定的地基处理方法,宜按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选择代表性场地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并进行必要的测试,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加固效果,同时为施工质量检验提供相关依据。
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有:换填垫层法、强夯法、砂石桩法、振冲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预压法、夯实水泥土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石灰桩法、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柱锤冲扩桩法、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等。
三、建筑工程基础控制措施
1、基础轴线位移
基础轴线位移是指基础由大放脚砌至室内标高(±0.00)处,其轴线与上部墙体轴线发生错位。基础的轴线位移多发生在建筑工程的内横墙,这将使上部墙体和基础产生偏心压,影响整体结构的受力性能。由于基础一般是先砌外纵墙和山墙部位,待砌横墙基础时,基础槽中线被在纵墙基础外侧,无法吊线找中,轴线容易产生更大偏差,有的槽边控制桩保护不好,被施工人员或车辆碰撞发生移位,产生轴线位移。
2、基础标高偏差
当基础砌至室内地平(±0.00)处,常出现标高不在同一水平面。基础标高相关较大时,会影响上层墙体标高的控制。
基础下部的基层(沙土、混凝土)标高相差较大,影响基础砌筑时对标高的控制。
3、基础防潮层失效
防潮层开裂或抹灰不密实,不能有效地阻止地下水分沿基础向上渗透,造成墙体潮湿。在防潮层施工前,基面上不作清理,不浇水或浇水不够,影响防潮层砂浆与基面的粘结,操作时表面抹灰不实,养护不好,使防潮层因早期脱水,强度和密实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裂缝。冬季施工防潮层因受冻而失效。
4、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4.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是否确定;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查频率和方法是否明确;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及现场管控人员是否落实到位;检测仪器是否备齐并可靠有效;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是否到位等。工序交接检查与工序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应建立制度化控制,坚持实施。对于关键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白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以确保工序合格,使下道工序能顺利展开。凡工序检查不合格,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开始紧接工序的施工。应与合同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所含内容相一致:应与技术规范规定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应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工序检查宜采用框图的形式,以便直观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经检查认可并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其控制的具体要求是:当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后,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再提出交工报告。成品、材料、机械设备等的检查主要检查成品、材料等有无可靠的保护措施及其是否落实而且有效,以控制不发生损坏、变质等问题;检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巡视检查对施工操作质量应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追踪检查。
4.2桩基施工控制
利用桩机吊桩时,桩与桩架的垂直方向距离不应大于4m,偏吊距离不应大于2.5m。吊桩时要慢起,桩身应在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系上缆索,由人工控制使桩身稳定。吊桩前应将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要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禁止人员在桩下通过。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插桩时,严禁手脚伸入桩与龙门架之间。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矫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贝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m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筑混凝上。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沉管灌注桩拔管后如有孔洞,孔口应加盖板封闭,防止事故发生。钻孔灌注桩浇筑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允许堆放重物。冲抓锥或冲孔锤操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落锤区范围内。各类成孔钻机操作时,应安放平稳,以防止钻机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而发生事故。
结 论
随着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基础施工技术作为工程施工的关键环节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基础施工的质量监控。同时根据基础施工技术的实际运用,对不同的基础施工形式采取不同的施工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保障基础施工的质量,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基础施工的安全隐患,促进我国工程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建筑工工程础施工作为一项工程施工的首要环节,其施工控制意义至关重要,必须严格加强其质量的控制,同时对于不同形式的基础,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只有严格按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才能充分保障施工质量,才能有效减少施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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