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治问题探讨

发表时间:2020/7/1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赵金荣
[导读] 摘要:在农村地区,土地以及房屋不动产对农民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丽江  674200
        摘要:在农村地区,土地以及房屋不动产对农民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就目前来看,农村地区的土地以及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还存在着许多法治问题有待完善。比如,针对农村土地以及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着不足,这在实际的操作中就会存在许多棘手的问题。如果农村的土地以及房屋不动产的规定不明确,就不能准确的判断土地及房屋的归属问题,那么农村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就会受到一定的阻碍。因此,文章就详细的分析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治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法治问题
        引言
        推广土地以及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制度,不仅能够规范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而且还可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农村地区的法治化进程。据调查,不动产登记主要分为两种形式:村民集体申请和个人单方面申请。不管哪种形式,相关的登记部门在接受到具体的申请信息后都要展开具体的审查和检验,在确定房屋以及土地的归属问题无误后,才能开展具体的登记工作。所以,解决好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等法治性问题是当务之急,需要得到重点关注。
        一、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概述
        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可以更好的推动农村土地低产权制度改革,这项工作做好后,不仅对农村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而且有利于中国整体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主要是以不动产权利为主线,并根据登记的具体类型进行分类,不同的登记类型都直接和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制度有关。从农村农民的角度来看,只有及时的对自己的房屋和土地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利益。
        二、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法治问题
        1.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和配套制度不完善
        当下,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容易出现一些棘手问题的原因就是法律以及配套制度不够完善,这就制约了相关统一登记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农村地区,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房子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等,这些现象就触及到了法律,对农民的正当利益以及农村地区的健康稳定发展带来极大的威胁,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平衡发展,违反了经济发展规律,不利于不动产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如果在一地区,法律制度的规定不统一,这样在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就会出现错登或者重复登记的现象,这样就会损害不动产登记者的个人合法利益,也挑战着国家法律的权威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对中国各方面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发展都存在着负面影响,甚至会造成农村乃至社会上的混乱,引发安全隐患。此外,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如果缺乏完善的不动产法律制度,这就会导致很多农牧家中的草地和耕地无法在市场上交易,也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进步,最终影响整个中国的经济发展。所以,在此基础上,国家就要完善相关的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并且还要把该内容纳入到立法进程中,利用现代化法律对该登记工作实现强有力的管束。
        2.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政策界限和操作规程不明朗
        据调查,如果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中政策界限较模糊,也会影响该工作的顺利进行。就拿中国农村地区的农民群众宅基地使用权限方面的续期问题来说。中国明确规定了土地和房屋的使用权限,都是七十年,农民对于宅基地并没有所有权,只是有使用权。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在民法看来,房屋的性质为所有权,从物权法中也可以看出,农民对土地和房屋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并且对所有权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并且相关的政府部门对该问题也没有做出具体的说明和解释,这样就会因为误会产生一些民事纠纷问题,甚至会危害一部分农民的合法权益,降低中国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


        三、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实现法制化统一登记的策略
        1.完善创新相关的法律体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当下,在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就容易出现一些因法律制度不完善而产生的棘手问题,那么,这就要求国家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为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体系支持,进而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此外,当前的一些法律体系中,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下国情的需要,所以,国家在制定相关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细则时,就要综合所有的因素,做到统筹兼顾,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规则,进而更好的解决有关不动产的一系列问题。所以,国家要十分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治问题,提高法律监管力度,设立健全的法律来约束相关登记行为。
        2.明确农村不动产登记内容,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明确规定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事宜是做好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前提。我国农村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比较繁多,登记的重点就在于分类和管理两方面,所以,为了更好的实现法制化管理,就要明确农村土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种类和内容,然后再把这些内容利用网络等其他电子设备汇总在一起,做到不动产管理方式的信息化,这样能够永久的保存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并且查阅起来也比较方便。通过上述方法,就能提高对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工作的效率。
        3.加大农村不动产登记中违法现象的惩处打击力度
        相关的政府部门还要加大不动产统一登记内容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内容,还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例如,如果在农村地区,发现一些工作人员滥用私法,没有按照法律明确规定的方式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相关部门的管理者就要严厉制止这种行为,并且还要进行相关处罚和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此外,国家还要做到改革创新,利用一些多媒体平台传播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内容,让农民可以及时的了解到相关的内容,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登记人员法治意识的培训力度
        为了更好的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政府就要发挥作用,选派一些技术水平较高的骨干人员加大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克服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重视对农民的教育,培养农民主动登记产权的意识,主动配合国家相关的部门做好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此外,还要加大对登记人员法治意识和工作水平的培训力度,让他们可以做到依法开展具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这可以促进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既彰显了中国法律的权威性,又可以促进农村地区的健康发展和进步。
        结束语
        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应该结合实际的情况完善和规范登记的流程,还要重视农村的管理工作,在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稳定进行的同时,还要结合其他工作的需要,综合实际情况,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同时,还要根据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具体情况,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提供法律支持,推动农村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俊杰.不动产统一登记背景下农村不动产登记问题研究[J].乡村科技,2018(16):33-35.
        [2]冯晓红,郑财贵.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部门衔接困境[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03):41-43.
        [3]张波.不动产统一登记下农村住房所有权首次登记问题研究[J].梧州学院学报,2017,27(01):48-53.
        [4]赵海萍.不动产统一登记视野下的农村不动产登记问题[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5(06):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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